你到底要拖到什麼時候?"他認識程越開始,程越就拖著他的包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
"質量好,用不破。"程越抽出一件半透明的黑襯衫換上。"出去了,親愛的帆,記得給我留門,還有啊,晚上回來我會餓,給我留點吃的。"
於帆抄起手邊的遙控器就扔了過去。下床時,踹了一腳程越的行李。"你裝吧你。留著包有個屁用。"
他不特別清楚程越的事,這人愛把自己弄得神叨叨的。他到現在都沒弄明白程越到底幾歲,反正他剛認識他時,他說自己二十七,前幾天,他聽他對別人說,他二十三。反正他長成這樣,就算跟別人說他八十三也不會減少別人對他的性致。隱隱知道,程越喜歡過的那個人非常有錢,程越也就那次栽得最慘,慘到他以後死都不肯和別人維持超過一個禮拜的關係。
而且這人口風緊,也不知是覺得丟臉還是不想提起以前的事。於帆也隻是有次程越喝得爛醉才聽到破破碎碎的幾句。反正就是那人最後還是跑去結婚了。不過,分手好像是程越提出的,他說自己沒有賤到為了一個賤男人夾一個家庭之間。說得很絕決,卻帶走了那套箱包,他們以前曾拎著它們旅行了半年。
他唯一用心的感情,隻帶回一套包和一個隻差穿孔的胃。
於帆有時覺得自己是個比較樂觀的人,雖然他所有的朋友都認為這不是樂觀而是傻。他的日子好像都是白過的,人人都在說世界隻有性時他還傻呼呼地相信愛情,並且從不放棄尋找它們。他覺得他不會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到老,即使以前或者現在都沒有出現過任何征兆說他會和一個人相偕到老,可他還是認為,他的生命裏應該會有一個人出現,對於他很重要的人,他們可以像很多平凡的人一樣平凡地生活。
他晚上睡在那裏的時候不會絕望,他認為,很多時候,希望是被絕望的人自己殺死的。
程越就嘲笑過他的幼稚,然後撲過來,撐開他的眼眶,讓他看看有多少過得幸福美滿的GAY。
他沒碰到過。
可他還是相信。
也許,他要像程越一樣在南牆上撞得頭破血流才會死心。不過,他這個人好了傷疤就會忘了舊痛,結痂後,搞不好又會去撞。
又傻又笨又Q。
於帆正在規劃與盛家行的進展時,他的房東就先把他給規劃了。
那對老夫妻有一個上大學的兒子,看到於帆這種在外生活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子就很親切,有時還會接濟於帆一些可口的食物。隻是那天早上發生的一幕太刺激兩老人家的眼球了。於帆在辦公室裏屁股都還沒坐熱,房東那邊就打來電話了。
要了兩個小時的假,趕回去一看,打扮得不男不女的程越一臉心虛地靠在門上。兩老人家瞪著程越跟瞪怪物似的。一問,才知道兩老人晨練回來,路過這邊,見於帆的門開著,就順便進來看看他,這一看,就看到兩個高高瘦瘦的小夥子正摟在一起吻得難分難解。兩老人活大半輩子,走的橋比走的路還多,就是沒見過這種場麵,一驚之下,轟走了其中一個,把程越堵在屋裏頭。
程越解釋說自己是於帆的好朋友,他不開口還好,一開口。老大爺火氣上來,也不管這個小夥子跟自己非親非故,劈頭蓋臉的就是一通罵。
於帆一來,老大爺張嘴就問:"於帆,你和他們也是一路人?"
於帆看了看程越,程越衝他搖搖頭。"大爺,我......"
"你這兩孩子......"老大爺氣不打一處,揮揮手,"我不待見你們這些人。本來還看你這孩子挺好的......我這房子也不租了,空著也不租。你明天後天就給我搬,還有半個多月的房租我也退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