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雲早知道那雙藏在褲袋裏的手一定攥著什麼東西,不是手槍就是匕首,當兩人到兩米距離那隻手還沒抽出來的時候,他便確定了是匕首,而不是手槍。如果是手槍的話,對方不會走到兩米的距離了還沒抽出來動手,因為子彈的射程可以有幾百米,就算槍法再不準的槍手,在幾米的範圍都還是能瞄準一個人射擊的。
因為知道對方的褲袋裏是匕首,而且看出了對方是個訓練有素的殺手,所以他知道對方最有效的攻擊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首直奔他的喉嚨,快,狠,準!
但卻半途而廢。
在對方的手一動之時,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對方的小手臂,並且用力壓下,使對方的攻擊無法進行,同時抬腿,給了對方襠部一腳。
在一個男人的身體部位上,襠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擊時,輕則昏厥,重則殘廢甚至斃命。攻擊襠部,是最有效的方式。隻是一般人難以拿捏攻擊的準度。
在那人的身體才倒下的時候,左右邊的人也已經衝近了。
左邊的人先到,將手裏燃燒著的香煙,當成武器一樣的,用力的擲向他的麵門。
這支香煙,不能對一個人造成什麼傷害,這隻是虛招而已,隻要他以一般人的條件性反射躲避這支香煙的話,就會變得被動,對方會在他避讓的時候進行致命的攻擊。
所以他沒有避讓,而是伸手將那支劈麵而來的香煙拍擊回去,倒撞向對方的麵門,人同時飛躍而起,一腳蹬向對方的胸膛。
對方也沒有避讓,而是再次伸手將香煙擊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煙無法擊到麵門,所以不能造成影響。
瞬息之間,他已經快蹬到對方的胸部,倉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組合式攻擊,腳雖蹬空,但落地後,抬手一肘,擊中那人的麵門,那人頓時一個趔趄栽倒。
他毫不猶豫,橫移兩步,轉身,看見三四個人衝到。
其中一個人目光看著這裏,但是卻在與人通話。不用說,。第一直覺,對方在叫支援。
於是,他知道這樣的情況下,時間重於一切。
他要與對手搶時間!在對方的援兵沒到之前,結束戰鬥,迅速撤離。
所以,他迎著衝過來的幾個人衝了上去。
三十六計中,本來走為上計。而且他若是逃,還很少有人能與他比速度。但此時卻不宜逃,因為是好幾個訓練有素的殺手在攻擊他,在沒有很好掩體的情況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後留給敵人,那樣會讓自己很被動,防不勝防。
再厲害的人,不是神,背後沒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敵人解決掉。
他迎麵衝上,對方在接近他的時候,幾個人散開,欲形成包圍圈,但他卻突然從中心位置衝向最邊上的那人,對方的手都還沒來得及抬起,他一腳已經蹬到了對方的大腿,對方下盤失重,頓時栽倒。
就這樣,他不讓對方的包圍形成,采用逐個擊倒的方式,因為他的出手太快,而且往往虛實變幻莫測,將對方的戰術打亂,無法對他形成很有效的攻擊。
幾分鍾時間,就將六個殺手全部給擊倒,而且站不起來。
他拳腳上的力量,在拚命的時候,輕可讓人傷筋動骨,重則讓人殘廢甚至死亡。以前進行特種訓練的時候,經常在舉手投足之間就能擊斷木棒或者磚頭之類。
當“風雲”組織的援兵趕到的時候,隻看到了他們自己的殘兵敗將,主角已經消失在現場。
常風在接到彙報之後,很久才自言自語了一句:“他到底什麼來路?”
是的,這是讓他感到非常不安的,他擺下的連環陣,對方隻要一旦出現在自己任何一個埋伏圈內,其他的人一定可以在最多不超過八分鍾內支援,但對方卻能在著八分鍾內解決掉他手下的四個木殺手和兩個鐵殺手。
其本事不得不讓人感到震驚,但更令他感到擔憂的是,這個對手竟然放著眼前的大路不走,走了自己埋伏薄弱的巷子,是純屬偶然還是他夠機智?要是他走大路的話,不敢說大路上的殺手一定可以解決掉他,至少能等到其他幾路殺手的支援。
具有綜合的格鬥技術與戰略頭腦,充分的說明這個人經受過特殊的訓練,那麼他的來頭,是特工?國際刑警?還是什麼?
“風雲”殺手組織崛起黑道,樹大招風,幹了不少違法的勾當,雖然有的事件沒有留下蛛絲馬跡的證據,有的事情通過關係擺平了,但是一個很惡劣的名聲在那裏,越傳越大,難免會有人舉報到上級,然後上級暗中派人來調查,那麼,“風雲”就危險了。
按照道理上講,在這樣一個世態炎涼的社會,人人隻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哪裏還有一般的平民百姓會管新世紀那樣凶險的綁架事件,一般人見了那麼危險的情況,都避之不及,除非有那種自命為國家的忠誠者,法律的捍衛者,才會愚蠢到那樣不顧一切的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