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故事開始得很迅速,延長得很久。
方晨讀大學後,迅速地變得成熟起來。我的工作也在努力,當我的業績拿到公司的榜首後,認識的不認識的獵頭再度開始致電詢問。
因為大學校區在離市區一個小時車程的大學城裏,方晨閑的時候一個星期回一次,忙的時候一個月才能回來吃一頓飯。
我問他在學校都做些什麼,靠著我後背看書的青年隨便地回答:上課看書吃飯打遊戲。
我故意問,大學不談戀愛麼?
方晨立刻放下書本,撐起身子回頭看我,反問:我不是在談嗎?
我喝著啤酒看電視,說:你不後悔就好。
跟我這個老年人談戀愛,對他這種年輕人來說,是不是太沉悶了些?
方晨掰著手指突然開始算:黎放,我還有十天就成年了。
我愣了愣。
他笑得有些得意。“我後悔?我後悔什麼?找老婆不就是要找那些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嗎?你又不醜啊,廚房裏更是少不了你,再說了,我覺得抱著你的感覺比抱女生舒服多了,我想後悔都沒地方後悔。”
這小子自從讀了法律係後,說起話來都是一套套的,本來就是個驕傲又聰明的孩子,沉默寡言的弱點變成牙尖嘴利後,簡直就是無懈可擊。
“還有十天,黎放,你想逃都沒法了。我告訴你,等我成年後,不管你還喜不喜歡我,我都要你呆在我身邊,什麼狗屁犯罪,我說不就是不。你就放心地愛,誰都不會抓你走。”他冷哼,抓著我的手,讓我摸到他的心髒:“你要敢跑,這個心髒就挖出來,扔到你逃的地方,我看你這輩子還怎麼活下去。”
我倒抽一口氣。“方晨,你這小子到底跟誰學壞了?”我家原來純潔可愛的方晨去哪裏了?眼前這個眼神犀利說話見血的家夥到底是誰?!
對方卻紮進我的懷裏,又開始若有似無地撒嬌起來:“黎放,隻有對你我才這樣。你這膽小鬼要是不用力點抓住,還不跟個泥鰍一樣溜了?”
我繃著臉。雖然我是在愛人這方麵有些懦弱,可這臭小子三番四次地嘲笑我是個膽小鬼,這對一個大男人來說無疑是個羞辱。
哼,還有十天是麼?
十天後我就不算犯罪了是吧?
摸著懷中腦袋的柔軟發絲,我笑得別有深意。孩子,你還嫩,大人的思想,你猜不透。
方晨生日那天,又被父親抓去應酬了。自己兒子又聰明又帥氣的事情讓這個忽略孩子多年的父親非常自豪,以至於這段時間頻繁地拉出去給眾人觀賞。
方晨再怎麼不喜歡,可一聽到我說這是將來自己人脈的一個重要伏筆,就一臉心不甘情不願地去了。回來以後總喜歡與我分享各種各樣的上流階層八卦,我聽著聽著也笑。做金融的人雖然沒少接觸這類人,可畢竟一個毫無商業目的的孩子的眼裏看到的世界,與我們早已看麻木的世界截然不同。
方晨說,我真不願看到你應酬的樣子。
我問為什麼,他的答案竟然是黎放你這類人一定總在陪笑,很傻。
氣死我也。我說你遲早也要陪笑,並且肯定非常多人要讓你笑。
他也問我原因,我冷笑著說:大家愛看美人,當然喜歡美人多笑幾個。
他搖頭說:那可不一定,開頭也許是我陪笑,可到後來,我要讓他們都要朝我諂笑。
這臭屁勁頭是越來越厲害!
他生日那天晚上,到了十一點我還沒睡覺,原因是他發了短信說今晚一定要我陪他過生日,可蛋糕都打開了,蠟燭都插好了,卻怎麼也不見主角降臨。
貓夫早已窩在籃子裏睡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