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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別人覺得似晨是傻子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隻是花杏對似晨的那種看法並沒有別人那樣嚴重罷了。

可是這又如何,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間的區別。更恐怖的是,她覺得花杏好像真是將她當做了孩子,如此根本不是她所想要的。

第二十一章

“對不起。”似晨輕淡地說著,卻將眉眼挑到了旁邊。並不是因為知錯,而是除了這三個字再無別的可說。說完後她也就覺得說與不說其實並無太大區別,反正都是不知所措,說了也都還是那個樣子。

對不起這三個字就那麼圓滾滾,滑溜溜地,好像是通過花杏的耳朵滑下,經過喉嚨,躥進肺裏,掉到心裏,最後沉沉地落到心底。噗通一聲,好似能將花杏的心砸出一個坑,久久不能平複。

似晨不該道歉,這不能說是誰的錯,它隻是對花杏來說太過突然而已。可這隻能是花杏心中想的,她能做的,也隻能是出於一種為人婦的自覺,以年長者說教的口氣與似晨說:“別再有下次了。”

別再有下次了,似晨是好孩子,所以她記住了。可是無論如何,似晨都無法在此刻做到與平日一般地笑。她隻覺得,大概麵無表情於此時才是最輕鬆,也是最適合她的表情。

回家以後,林秋荷告訴花杏,先前與範立一起拜魁星的人都醉了。她差了唯一的兩個家丁送客回家,丫鬟正在收拾院子。至於範立,林秋荷則是把他扶到花杏房裏去了。給範立擦身換衣服之類的事情林秋荷都做完了,花杏回房隻管自己睡覺就好,無需為範立的事情費心。

如此甚好,所以花杏與林秋荷道了謝。花杏這行為讓林秋荷目瞪口呆,她很不習慣,很別扭地哦了一聲。

屋中那盞油燈,燈芯是今日換的,燈油是今日添的,所以點亮之後會讓人有種今夜分外明亮的感覺。那是心理作用,花杏是知道的,可她還是那麼認為著。

本來得睡一覺才會醒過來的酒在剛才強行醒了,再加上剛才的事情,花杏現在已經是完全沒了睡意。

十六歲那年起她便是範家的媳婦,如今都快八年了。可她是從小就與範立相識,從小便與範立關係很好。小時候被許給了範立,所以一直以來花杏便覺得自己就該是範家的女人,她就該與範立一起,於是她從未去思考過自己對範立的情到底是屬於哪一種類型。

以前沒想過,現在可能也已想不明白了。因為從來都是如此,所以她其實並不知道喜歡是如何樣子,不喜歡又是如何樣子。隻是日子是如此,便黑夜白晝,日複一日了。

範立睡得很不規矩,一人占完了一張床,所以花杏也沒辦法躺下去。她突然很想仔細看看範立,是因為有些東西太過熟悉,所以也就成了最容易忽視的。花杏隻是想起來,已經很久很久沒有注意過範立的樣子了。

她從桌上取來那盞油燈,卻忽然想起似晨的屋子是用蠟燭照明的。這沒太大關係的芝麻綠豆事,她怎麼就能在這個時候想起來?可不管是油燈還是蠟燭,燃燒的都是火苗子。火苗子會閃爍,會跳動,忽明忽暗的事情就是肯定會發生的。

細瞧來,花杏看見了範立嘴上留的那兩撇胡子,便開始回憶範立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留的胡子。她不記得了,隻知道前兩三年的時候範立沒有胡子。範立好像胖了,那張臉比以前圓潤了不少。皮膚好像是又粗糙了,可花杏從來沒想過要去觸摸範立的臉,所以他臉上的皮膚以前是如何,現在又是否是真粗糙了,花杏無從判斷。

做夫妻近八年,花杏為範立穿過衣穿過鞋,也為他寬衣解帶過。夫妻之間那些羞於與外人說的親密事情自然是不用多說,可她到現在才想起原來她還從來沒摸過範立的臉。不過她也並非那麼確定是沒摸過,或許有,隻是從來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