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段(1 / 3)

貼切。的確是魔女審判…中世紀的魔女並不在於她做了什麼,而是過去有什麼樣的流言。

鄰居死了兒子,村人走失了牛,母雞不下蛋…她被什麼男人騙了,又甩了什麼人。這些,都是魔女的「鐵證」。

真荒謬。但是這種荒謬卻常常上演,延到二十一世紀,依舊如此。

孟殷的調查詳細得接近瑣碎。在大量的報告中,不知道他哪裏弄來記者寫給朋友的信,上麵述說了他的失望和憤怒。

是的,憤怒。

記者先生也是那位清純偶像的忠實歌迷。他對她著迷得接近入魔,所以她不堪的過往對他來說,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他使用手裏的筆像是一把屠刀,一刀刀淩遲著他原本迷戀的偶像,即使她立刻引退,還是時不時的拿出來寫,像是一種病態的興趣。

噬血的追蹤著她的行蹤,不管搬到哪裏,他都會利用記者的資源找到,然後用鐵樂士和穢物,在她的家門上麵「打招呼」。

直到她身敗名裂、一文不名。直到她死。

但是她一死,這位記者先生就得了怪病,也跟著死了。

真是一種令人心驚的,類似因果報應的循環。

她昏昏的抬起頭,孟殷可憐兮兮的蹲在她麵前,「我找到病源了,可以吃飯嗎?」

劉非說不出心裏的感覺。她才十五歲,心還非常柔軟。這樣殘酷的悲劇讓她感到迷惘而悲傷。

「…我去做飯給你吃。」

機械似的煮著飯,她想著還在培養液漂浮的「病患」,想著他是什麼緣故,為什麼會引來這種「瞋病」。

吃飽了飯,孟殷的心情顯得很好。他興致高昂的談論這個病例,像是在討論怎麼釣魚。「網絡真是一種方便的東西。」他深深的讚賞,「打幾個字,按下鼠標鍵,就有泡麵似的正義,真好用。」

眼前這個病患,是個頗有名氣的網絡創作者。他自己編曲、自己寫詞,放在網絡上供人下載。唱片公司注意到他,已經幫他出過兩張專輯,銷售量頗不惡,畢竟他擁有才華和人氣,就算網絡上有他的mp3,粉絲還是很願意掏錢出來買專輯支持。

但是過度的人氣和狂熱的歌迷,讓他的自我迅速膨脹起來。於是,一個抄襲他的作品的抄襲者被發現,他不循法律或任何正常的管道,直接的在自己的網站公開抄襲者的姓名和住址,並且這麼說:

「這個女人該死。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請拿起石頭,扔死她。讓她永不翻身。」

抄襲有罪,的確有罪。但是罪不至死吧?誰也沒想到,一個狂熱的歌迷照著地址找到抄襲者的家裏,真的拿起石頭,扔她。

正中太陽穴。

抄襲者倒地不起,送到醫院已經沒了呼吸。雖然搶救後保住了命,卻一直昏迷不醒。狂熱歌迷被抓到警察局,因為重傷害罪收押,但是病患的網站卻一片叫好聲,「魔女審判」,沒有停止過。

網站上有著病患健康時得意洋洋豎起中指的照片。

有果必有因。她不知道該同情誰,好像誰都有錯,但是誰的罪都不到死罪。

「所以我說很麻煩呀。」孟殷咕噥著,「我不想救這種人。」

劉非深深吸一口氣,「你想半年內自己煮飯吃的話,那就盡管不要救好了。」

孟殷哀愁的看了她一眼,垂頭喪氣的去收拾必要的醫療用具。

開著他又破又小的嘉年華,孟殷發著牢騷,「…最可怕的不是無知,而是那種一知半解,不懂裝懂的家夥。看了幾本破書,就以為有通天的本領。若是這些破書都編的,那還真是幸運呢。但是有些破書東抄抄西抄抄,真的假的好的爛的都亂抄在一起,這才是最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