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這天下午,學校的教師們宣布不再上課。他們覺得已經是八十年代了,社會上早已經開始法治教育,不應該再發生這樣的事情。教師們指出,把婦女脫光了裸體遊行,是月亮河發生的迫害婦女的慘案。如果不懲治李家的人,教師們絕不開課。在這裏,一向軟弱的知識又一次向愚昧和邪惡挑戰。
有趣的是,教師們在這裏玩弄了字眼。他們隻說不再上課,不說罷課。他們沒有力量說罷課。這就看出來,人們在選擇語言時,也很需要力量。他們害怕別人說他們向人民罷課向社會主義罷課,把他們打成反革命,就不敢說罷課,鼓足勇氣隻敢說不再上課。月亮河小學教師們能做到這一步,已經十分不容易。畢竟停了一個學校的課,在社會上產生了影響。
教師們一停課,月亮河村黨支部馬上開會研究決定,由村幹部把教師們集中起來辦學習班,對教師們進行教育,幫助他們劃清是非界限。幹部們反複地講,李家的人讓水月遊街是民事糾紛,這和教師們上不上課是兩回事情。教師們主要是搞好教育工作,不要亂來,亂來是要犯錯誤的。別的事情要依靠村裏黨組織解決,一定要相信國家相信政府,不要自以為是。這些話軟裏帶硬,言外之意就是教師們這麼幹就是不相信國家不相信政府。換句話說,也就是你們教師們不要總是相信自己,要相信別人。
村裏辦的小學,教師們工資由村裏來發,村幹部最後威脅他們,如果你們不開課,我們就隻好另選別人。這些教師們思考再三,在飯碗與正義之間,首先選擇了飯碗,隻好打鍾上課。於是,隻停了一天半課,就被說服了。
教師們口服心不服,雖然打鍾上課,仍然要為水月鳴不平。於是就聯名告狀,告到縣公安局。他們覺得正義在上邊,法律在公安局。畢竟是山裏的小學教師,雖然口口聲聲法律來法律去,也隻是一個法律意識,並不懂法律內容,甚至連公檢法三個部門也區分不明白,就告到了公安局。
教師們心細,他們知道向上邊告狀的嚴重性,為了以防萬一,防止有人打擊報複他們,就在聯名簽字上做了文章。先用一隻圓規在稿紙上畫了一個圓圈兒,教師們就圍著這個圓圈簽名。這樣,簽成一個圓圈以後,就分不出先後,沒有了帶頭的人。這樣,這個圓圈就像一個沒有辮子的腦袋那樣圓,不容易被人揪住。無論如何這個圓是一種創造。這個創造驚動了縣公安局,公安局長準備親自處理這個案子。
不幸的是,這個公安局長是李永生的嶽父,也自然是秀花的父親。為什麼公安局長是罪犯的父親,而不是水月或者別人的父親?這簡直是一種捉弄。於是,公安局長的親自處理,就變成了一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過程。他一上來就用盡力量,要把這兩個罪犯擠出法律的準繩之外。他是老公安,知道法律這玩藝兒彈性很大,隻要民不告,官就可以不究。什麼是法律?在我們的傳統社會裏,法律一直是長不大的體弱多病的小孩兒,還不能夠什麼都靠他。這麼一理解,許多事情就想開了。想開了就免生閑氣,世上這事情,就這麼回事兒。
於是,月亮河發生了傷害婦女的慘案,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