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抽屜裏的擀麵棍,用棍子打她,叫她閉嘴,她高聲尖叫,我於是又給了她一棍。我原本會就此停手的,但這時琥珀看到我打母親後開始尖叫。我隻好連她一起打。我一向很討厭噪音。
我替自己倒了一杯茶,等了一陣子。我以為自己把她們打昏了。她們都躺在地板上。一個小時後,我懷疑她們是不是死了。她們臉色蒼白,一動不動。我知道如果把鏡子拿到一個人嘴巴前,而鏡麵不會起霧,那麼他可能就已經斷氣了。於是我拿出皮包裏的鏡子,擺在她們麵前,許久都沒有起霧。什麼都沒有。
我開始感到驚慌,也不知要如何藏匿屍體。我原本想把她們藏到閣樓,但她們太重了,我抬不上去。然後我決定把她們丟進海中,因為我家距海邊隻有兩裏路,可是我又不會開車,就算會,我父親也開著車子去上班了。我覺得,如果能把她們切小一點,就可以把她們放在旅行箱裏帶走。我曾切過幾次雞肉。我想切割琥珀和母親應該也不難。我用一把放在車庫裏的斧頭及廚房抽屜裏的一把大型切肉刀,開始切割屍體。
那和切雞肉完全不一樣。到兩點時我已經筋疲力盡了,卻隻能割下頭、腿和三隻手臂。那時血流滿地,我的手也很滑。我知道不久我父親就要回家了,我一定趕不及完成,因為還得把屍塊丟進海中。我知道最好還是報警,承認罪行。作了這個決定後,我的心情舒坦了些。
我從沒想過要離開房子,故布疑陣裝成是別人所為。不知道為什麼,我腦中隻想把屍體藏起來。我當時隻想到這一點。我不喜歡把她們分屍。我必須把她們的衣服脫掉,才能知道關節在哪裏。我不知道我已經把她們的屍塊搞混了。我想把她們的屍塊重新歸位,但因為血肉模糊,分不出是誰的屍塊。我可能錯把我母親的頭擺在琥珀的身上。我是獨自作案的。
我對自己的行為覺得很懊悔。我情緒失控,作出愚蠢的行為。我承認以上所述完全屬實。
(簽名)奧莉芙·馬丁
這份自白是複印稿,共三張A4紙。最後一張的背麵或許是節錄自法醫驗屍報告的複印件。很短,隻是一段結論,也未注明是誰寫的。
頭部的傷勢是以笨重而堅固的物體敲擊或連續敲擊造成的。這些傷勢是死前造成的,不是致命傷。雖然沒有明確證據可以證明擀麵棍就是凶器,但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不是。兩具屍體的死因都是在肢解頭部時頸動脈被切斷。經過檢驗後顯示,沾滿血跡的斧頭早已生鏽。在被用來分屍前,斧刃很可能已經很鈍。琥珀的頸部與肢體上的淤痕顯示,她的頸部在被切肉刀割斷前,曾先被斧頭劈了三四次。她不大可能曾恢複意識。至於吉宛·馬丁女士,她的手與上臂之傷痕是死前造成的,顯示她曾恢複意識,並試圖舉臂自衛。下顎部的兩處傷痕表明,在她的頸部被切斷前,可能曾兩度被割傷。這些攻擊都是喪心病狂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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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雕刻家》二(4)
羅莎讀完後,把文件擺在她身旁的桌上,茫然地望著前方。她渾身冰涼。奧莉芙·馬丁拿了把斧頭……噢,天啊!怪不得克魯先生說她是具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琥珀還活著時,被鈍斧刃砍了三四下!她覺得一陣惡心。她不能再想這件事了,可是她身不由己,金屬撞擊柔軟身體發出的悶響在她腦中轟隆作響。這住處好暗,陰森森的。她忽然伸手打開桌燈,但光線並不能驅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