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大略地分隔為二,接著“輔助線”即會配合人數出現。

“蛋糕”切完的同時,人格轉栘也大功告成,成立對象的人格將依順時針方向往隔壁的禸體一一遞延。這個順序一旦確立,無論發生何事皆不會變動。

好了,從以上的法則,我們可以了解到什麼呢?就是我們無法謊稱自己逃入“第二都市”時的各自所在位置。當然,在一般情況下,要是全員私下串通,各自往後栘幾位,並主張自己其實是位於“開放區”或“封閉區”,仍有可能造假;然而,我們的情況卻還附加了另一個重大事實。

那就是——原本在人格轉移成立後將會迅速消失的“隔離牆”,這回不知何故,在我們獲救之際竟還殘留了部分;雖然原因不明,但根據艾克洛博士的假設,或許是隔離牆製造裝置因地震衝擊而發生暫時性的“餘波”。附帶一提,“輔助線”則是全數消失。

經實驗證明,“隔離牆”雖是一種透明屏障,卻可將手槍子彈彈開;因此,“隔離牆”殘留,正代表我們六人在救援到來之前,皆無法往來於“開放區”與“封閉區”之間。

(此為閑話,獲救後的我們之所以在二十日至二十三日之間都沒能恢複意識,似乎是因為被以藥物維持睡眠狀態之故。當然,這是為了秘密將我們送往這座設施而采取的措施。美國政府為了收集人格轉移受試者們的數據,依實驗組別的人數多寡,在世界各地設置了數個秘密設施:而收容我們的,雖不知位於何方,便是其中的六人用設施之遺跡。

“封閉區”中是“巴比”與“我”,而“開放區”中則是“哈尼”、“亞蘭”,“賈桂琳”及“藍迪”四人;由六人的轉移順序即可知曉,地震當時我們六人於“房間”中的位置正如“圖B”所示,絕對無法謊稱。而巴比撬壞“第二都市”的鎖並率先走進地下之事實,也可補強這個推論。

現在根據以上的條件來探討窪田綾子之事。假設她是被某人懷著殺意而殺害的;這種情況之下,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犯罪行為是在“鮮雞屋”停電後至我們逃入“第二都市”之間發生的。

第二種可能,犯罪行為是在我們逃入“第二都市”,且六人間的人格轉移成立之後發生的。

在前者的情況下,擁有完整不在場證明的,就我所知有巴比、賈桂琳及我自己。

讓我們試著重現地震時的畫麵。起先,發生了震動,店裏的物品在空中交錯飛舞,騎樓的天花板坍方,堵住了“鮮雞屋”的出入口。待建築物崩塌告一段落後,巴比為了確認客人們的安全,進行點名;當時全員皆曾加以回覆,我聽得一清二楚。

換句話說,窪田綾子在此時確實仍活著。

因此,要勒殺她的機會,便隻有在我們發現店裏的天花板開始坍方,至巴比撬壞“第二都市”門鎖,並一齊往地下避難的這段期間。

賈桂琳當時扭傷了腳,一直靠在我身上,並沒有工夫去勒殺綾子;而被她緊緊抓住的我也一樣沒有機會。

巴比發現天花板即將坍方後,立即遵照我的指示開始撬鎖;他的雙手都忙著,之後又一馬當先地衝入“第二都市”(這點可從“房間”的分配位置得證),由此可斷定巴比絕無犯罪的機會。

(順道一提,我原以為當時藍迪也在幫忙撬鎖,因為他的聲音氣勢十足,活像恨不得立刻徒手扯下門鎖一般;然而實際上,由於四周一片黑暗,藍迪搞不清“第二都市”的方位,待他摸到門前,鎖已然被撬開了。這點從他位於“開放區”便可得知。

綜上所述,在前者的情況下,巴比、賈桂琳及我三人的不在場證明便可成立。

而後者的情況又是如何呢?六人逃進“第二都市”,亦即“隔離牆”產生之後,位於“封閉區”的人為“隔離牆”所阻,無法前往樓梯;換句話說,是不可能回到店內勒殺綾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