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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凡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分手。其實我也是心血來潮。

“你總得讓我死個明白。”他喝一口咖啡說。

“我剛才遲到了一個小時。”我陳述。

他點點頭,沒有表情。

“是因為我要去買一杯奶茶,我選擇為了一杯奶茶讓你等上一個小時。”我絲毫不覺歉意。

他仍然沒有言語,但是雙手握緊了咖啡杯。他這麼聰明,當然聽得懂。

終於,他說:“你不再愛我了。”

我立刻搖搖頭,說:“不是不愛,不是愛得不夠,是我們都沒有把愛當回事兒。記不記得一次你為了送歡歡(他的狗)去看獸醫,把我拋在一個出租車都叫不到的地方?我排在你的狗之後,現在你排在我的奶茶之後,這樣的感情還要來作甚?”

他眼中閃過譏諷的光,說:“你要男人把愛情放在第一位,比登天還難。”

“別的也就算了,唯有這一樣,馬虎不得。”我一口氣,喝完整杯橙汁,砰地放下空杯,很有氣勢。

然後,我起身,說句“珍重”,就放開步子,走。一起走了兩年,除了吃飯,沒花過他幾分錢,各自有地方住,我除了一個牙刷,一條牛仔褲,也沒有什麼在他那裏。

這便是獨立的好處,否則如果同居,並且是他付房租,勢必不能如此瀟灑,什麼時候心血來潮,想分手就分手。

心血來潮的決定總要付出代價:一條我極心愛的牛仔褲,是結束這段關係的代價。

我其實不必走得那麼快的,他並沒有追出來。當然我根本沒有期望弄得難舍難分,眼淚漣漣的,可是這麼平淡幹脆,我仿佛又有些心有不甘。

所以是帶著點氣走的,結果到了門口就撞了人,也不是很嚴重,誰知那個男人,隨隨便便就被我撞倒了。

而且臉上表情痛苦得很誇張。我蹲下,一邊嘴裏念叨:“老天爺,千萬別這麼衰,剛和人分手,又把人撞傷。我不是故意的,不會是懲罰我吧。”

我看那個人一手握住右腿,心一下子沉下去,想:不會這麼容易就骨折了吧。

我扶著他的肩膀,問:“哪裏痛?你可以站起來麼?”

他沒有答話,臉上一派漠然,但是額頭上已經是一層汗。周圍經過的人,已經投來好奇的目光,不知道這一對男女在做什麼。

我意識到他可能傷得不輕,當是時,真心誠意地說:“我送你去醫院,我去叫車。”

可是他反手拉住我,淡淡地說:“沒事,麻煩扶我一下。”

他的右腿仿佛完全使不上力,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扶他起來,他試著走一下,卻痛得眉毛都擰在一起。

我把他的右臂放在我肩上,撐起他一半的重量,讓他單腿跳著到路邊台階上,坐下。我看到他臉上是一絲自嘲,苦笑,隨即又恢複漠然。

我是絕對有責任心的人,一邊說:“還是送你去醫院,好像傷得不輕。”一邊想拉起他的褲腿,察看傷勢。

不想他立刻打掉我的手,說:“不用,是我自己的老毛病了。”

我們同時抬頭,我才看清他的臉,蒼白,但是俊朗,那種漠然的表情尤其吸引人。

然後,我就忘了說話,等意識到了,連忙低下頭,說:“那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叫人來接我。”然後他就打了個電話,低聲說了幾句,結束。

“你的傷還是盡快處理好,我會負責相關費用。這是我的卡片。”說完,就掏出張名片,塞進他襯衣口袋。他依然沒有反應。

自作主張作完這些,我自己都為自己的反應愣住了。初夏的風吹過,很舒服,參雜些槐花香味,我長舒一口氣,有些開心,說:“我叫唐小恬。給你買杯飲料吧。”

“不用,謝謝。”

耍酷,才不管他,我問:“奶茶,熱的還是凍的?”

他看看我,有點愣,也許沒見過這麼自作主張,堅持不懈的女子。我隻好不理他,徑直去買。

回來時,一個和他年齡差不多的男子在他身邊,旁邊還放著一個輪椅。

我吃驚,這麼誇張,這麼快就找到一個輪椅,然後我靈光一閃,他說是“自己的老毛病”,也許……

唐小恬敢作敢當,他已經在那個人幫助下坐上輪椅,我把那杯熱的奶茶遞給他,他看了我一眼,接過奶茶,愈發麵無表情。

他的朋友在一旁瞪著我,我一挺胸,說:“我叫唐小恬,不小心撞倒你朋友,萬分抱歉,但是罪不至死。他不肯去醫院,但是還是請醫生盡快給他檢查一下比較讓人放心。你不要這樣看我,我今天剛剛和人分手,心情也非常不好。”

我又拿出一張名片,塞在他手上,說:“我會負責的,有什麼事聯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