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段(2 / 3)

天未亮他就出逃了。

那年小孩8歲。

我不久就發現小丁對這個小孩也格外的照顧,逐漸又妒忌起來。

吻小丁的時候就會在他無防備的時候狠狠咬一口。

我想我這點很女人,但沒有辦法。

喜歡看他疼痛的樣子,我想我可能永不會看到他為我心疼為我哭,

於是隻好造就他禸體上的傷害,從他極偶爾的輕叫中獲得快樂。

他也不是不計較的,會在更出其不意的時候以一當十的還給我。

有時候我們倆在一起就好像兩隻狼,或者更凶惡的獸類。

有次在胡同的盡頭沒有人的地方胡鬧,卻被小孩看到我們正在對咬。

他直直的看著我們,一言不發。

小丁抬了頭,看著他。

傍晚的時候,好多人一起吃羊肉串喝啤酒。

小孩忽然就拿了一支鐵簽子向我紮過來。

小丁眼疾手快抓住他的手腕。

小丁的一個朋友——好像機器貓裏大雄那樣的一個人——上來就給了小孩一個大耳光,

把他打得後退幾步坐在地上,反而是小丁去拉他起來。

他摔開小丁的手,惡狠狠的說:“你這個死玻璃。”

他又目露凶光的看著我。

說完這句話,他就跑了。

小丁的手劃了一個口子,蹭破了皮,我看著他流血就覺得心絞痛。

自言自語的說髒話,用二鍋頭擦他的傷口。

小丁就笑我,說:“你咬我的時候比這可狠多了。”

“那是我咬的,這個不一樣。”

46.

小丁平時要上班,星期天才出來玩,我們一混就是一天。

有個周六的時候,我閑呆在家裏,小丁呼我,叫我出來。

離平常下班的時間還有一會兒。

他騎車帶我,到了朝內小街附近,然後拐進胡同裏。

我才看到一堆人,分成兩夥。

“你們要幹什麼?”我問。

“賽車啊。”小丁笑。

他們打了賭,如果小丁贏了,可以得到一條萬寶路,

另外,對方的人請小丁一夥到東四去吃肯德雞。

那時候,這些東西花的錢並不少,而且都是小夥子,吃得多,

用可樂和雞塊要什麼時候才可以喂飽,簡直就是好大一筆錢。

小丁騎車帶我,而對方的壯漢帶了一個身材極其瘦小的小孩。

我說:“你不找個身材矮小的帶著?那多省力。”

他說:“那我還叫你出來幹嘛。”

他的朋友都笑嘻嘻的看著我,讓我覺得很奇怪。

那條街非常窄,下班的時間堵得厲害,自行車紮在一起滾下來的感覺。

坡度很陡,一個人騎車上去都有點困難。更別說要在高峰時刻逆行上去。

我說:“那你多吃虧。”

“技巧問題,我要找個相信我的人才行。”小丁說。

他話一出口,我就知道我不會再推辭。

小丁後來還是贏了。但我雖然相信他也還是嚇得夠嗆。

24路公共汽車就從我胳膊旁蹭過去。我的皮膚都感到被太陽曬過的車皮溫度。

小丁竟然一點都沒有減速。

結束以後,我立刻跳下車,一邊深呼吸,一邊對他說:

“你,你丫這個瘋子!!!”

他嗬嗬的笑,說:“你現在知道我這幫哥們為什麼都不讓我帶了吧。”

“原來你因為這個才找我!!”我一腳踹過去。

他更大聲的笑。

要不是周圍人多,我差點又和他扭打成一團。

47.

那個夏天以後,小丁就不再和他們一起了。

他笑著說:“金盆洗手,我老了。”

過了夏天,他20歲。

他的夥伴們在景山和另一夥人打了一架。

2周以後,其中幾個被分別送進了工讀學校和少年犯管教所。

具體的,小丁沒有和我說。

隻是喜歡他的那個小孩在被送走的前一天晚上,跑到他家來找他,對著他大哭了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