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段(3 / 3)

很多次,小丁的樣子一晃而過,

他會想起我嗎?

正確的作法是,

我應該不再見他。然後繼續忘記。

我適合現在的生活,不是嗎?

和他在一起的話,我能得到什麼呢?什麼也得不到。

其實我或許根本不曾愛過。

如果他曾經些許的喜歡著我,為什麼要離開呢。

既然我不愛他,他也不愛我的話。

什麼愛。

什麼愛。

87.

三天後,我把車停在車場附近,看著那門口。

5分鍾,如果5分鍾不見他我就離開。

3分50秒的時候,我想,還是10分鍾吧。

7分20秒,或許他根本不在這裏。

或許那天真的是夢或者幻覺。

我為什麼要在這裏。

9分40秒,他從裏麵走出來。

我是在用10分鍾等他,還是用了3年半?⑦思⑦兔⑦網⑦文⑦檔⑦共⑦享⑦與⑦在⑦線⑦閱⑦讀⑦

他看見我的車,遲疑了。

隻是站著,看著我的方向。

我沒有從車裏出來,

如果他此時不再看,轉身離開,我絕對不會去追他。

我一定開車回家。

可他隻是望著我這邊。

2分鍾?

或者更長?

或者隻有幾十秒。

或者我應該先離開?

他走過來。

我的心狂跳。

我應該對他說什麼呢?

他走到車邊,打開車門,坐在我旁邊。

沒有說話。

我發動了汽車。

開過兩個路口的時候,他說:“去我那兒。左拐。”

88.

房子非常小,沒有客廳,隻有臥室,廚房和衛生間。

我們還是沉默。

不知道誰在懲罰誰。

他坐在椅子上,我坐在床上。

這是個暗示嗎?

他拿了煙出來,在我麵前晃了一下,我擺擺手。

他站起來,打開窗戶,站在窗口。

我看著他的背影。

一根煙的時間。

隻有打火機響過一聲,一隻鬧鍾輕輕的噠噠響。

然後呢?

他碾滅煙頭。

轉身看著我,隻是看著我身上的某個點,而不是望著我的眼睛。

他也怯懦。

卻微笑。

笑什麼?

你有什麼資格對我笑,你有什麼資格笑我!

我把他拽過來,摁倒在床上。

強迫他看著我的眼睛。

他看著我。

伸手摘掉我的眼鏡。

他沒有表情。

他的手指在我臉上劃過。

我打掉他的手,把手摁在他的脖子上:“我真應該殺了你!”

他沒有表情。

隻是固執的伸手觸我的臉。

我一閉眼,莫名的液體就滑落。

我打掉他的手。

不原諒,不原諒,不原諒。

不原諒……

89.

也許,如果,

如果小丁是以一種普遍的方式離開我。

比如,吵架,比如,那些其他曾經戀愛過的人分手的種種理由。

如果這樣,或許我可以喜歡別的男孩。

隻是他默不作聲的離開,我的恨和怨怒就不受任何阻攔的擴大又擴大。

以致不能正常的心態信任他人,不能正常的看待感情。

就好像現在,我進入他的時候都沒有脫掉自己的衣服。

如同一個心理變態的強奸犯。

撕爛他的衣服,抓住他的身體。

意識很混亂。有種惱火的感覺在皮膚下麵竄來竄去。

可是我在恨的同時,又在本能上顯出很想緊緊的擁抱他很想溫柔的撫摸他的趨勢。

又想這樣,又要那樣。

他想吻我,我就打他。

我讓他疼,他也反抗。

可他也知道他欠我,於是又忍受。

就是這樣,兩個人掙紮,達到體液和汗水交織的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