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次,小丁的樣子一晃而過,
他會想起我嗎?
正確的作法是,
我應該不再見他。然後繼續忘記。
我適合現在的生活,不是嗎?
和他在一起的話,我能得到什麼呢?什麼也得不到。
其實我或許根本不曾愛過。
如果他曾經些許的喜歡著我,為什麼要離開呢。
既然我不愛他,他也不愛我的話。
什麼愛。
什麼愛。
87.
三天後,我把車停在車場附近,看著那門口。
5分鍾,如果5分鍾不見他我就離開。
3分50秒的時候,我想,還是10分鍾吧。
7分20秒,或許他根本不在這裏。
或許那天真的是夢或者幻覺。
我為什麼要在這裏。
9分40秒,他從裏麵走出來。
我是在用10分鍾等他,還是用了3年半?⑦思⑦兔⑦網⑦文⑦檔⑦共⑦享⑦與⑦在⑦線⑦閱⑦讀⑦
他看見我的車,遲疑了。
隻是站著,看著我的方向。
我沒有從車裏出來,
如果他此時不再看,轉身離開,我絕對不會去追他。
我一定開車回家。
可他隻是望著我這邊。
2分鍾?
或者更長?
或者隻有幾十秒。
或者我應該先離開?
他走過來。
我的心狂跳。
我應該對他說什麼呢?
他走到車邊,打開車門,坐在我旁邊。
沒有說話。
我發動了汽車。
開過兩個路口的時候,他說:“去我那兒。左拐。”
88.
房子非常小,沒有客廳,隻有臥室,廚房和衛生間。
我們還是沉默。
不知道誰在懲罰誰。
他坐在椅子上,我坐在床上。
這是個暗示嗎?
他拿了煙出來,在我麵前晃了一下,我擺擺手。
他站起來,打開窗戶,站在窗口。
我看著他的背影。
一根煙的時間。
隻有打火機響過一聲,一隻鬧鍾輕輕的噠噠響。
然後呢?
他碾滅煙頭。
轉身看著我,隻是看著我身上的某個點,而不是望著我的眼睛。
他也怯懦。
卻微笑。
笑什麼?
你有什麼資格對我笑,你有什麼資格笑我!
我把他拽過來,摁倒在床上。
強迫他看著我的眼睛。
他看著我。
伸手摘掉我的眼鏡。
他沒有表情。
他的手指在我臉上劃過。
我打掉他的手,把手摁在他的脖子上:“我真應該殺了你!”
他沒有表情。
隻是固執的伸手觸我的臉。
我一閉眼,莫名的液體就滑落。
我打掉他的手。
不原諒,不原諒,不原諒。
不原諒……
89.
也許,如果,
如果小丁是以一種普遍的方式離開我。
比如,吵架,比如,那些其他曾經戀愛過的人分手的種種理由。
如果這樣,或許我可以喜歡別的男孩。
隻是他默不作聲的離開,我的恨和怨怒就不受任何阻攔的擴大又擴大。
以致不能正常的心態信任他人,不能正常的看待感情。
就好像現在,我進入他的時候都沒有脫掉自己的衣服。
如同一個心理變態的強奸犯。
撕爛他的衣服,抓住他的身體。
意識很混亂。有種惱火的感覺在皮膚下麵竄來竄去。
可是我在恨的同時,又在本能上顯出很想緊緊的擁抱他很想溫柔的撫摸他的趨勢。
又想這樣,又要那樣。
他想吻我,我就打他。
我讓他疼,他也反抗。
可他也知道他欠我,於是又忍受。
就是這樣,兩個人掙紮,達到體液和汗水交織的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