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會師(1 / 2)

“是啊,這都惡名在外了,沒有敗壞的餘地了。我就想要我屋裏兒子,不要一年到頭困在床上,出去做點事,可以掙點錢,在這個世上,總要養活自己。”但凡顧大強聽話懂事些,這日子都會有一點奔頭。

“那你更需要打這個官司。”心理谘詢師不應該替別人決定,但在這件事情上,應該不算犯忌諱。

“打了官司我屋裏兒子就會爬起來嗎?打了官司我屋裏兒子就會聽話懂事嗎?”熊根香急切地問說,若真這麼靈驗,這個官司或者應該打上一打。

“不知道,你兒子也許會有點壓力,也許還是這樣,但打贍養官司本身這件事是絕對沒有問題。那還有一點,我想告訴你,我們是真心想幫助你,如果你有更好的辦法,我們也願意幫忙。”張清明一片赤誠之心,就看人家肯不肯相信。

“這官司打得會有用嗎?”熊根香苦笑道,“我屋裏兒子幾年沒做事,根本沒掙一分錢,要錢要玩都沒錢用,這官司打得會有用嗎?我就是被逼得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些先不管,我們先解決你的需求,你心裏知道你想要什麼。”隻有熊根香堅定不移,才有機會處理其他問題。

熊根香其實已經很動心了,如果國家都欺負人,如果法律都靠不住,那真不需要指望什麼,所以即便對很多人和事充滿不信任,但對於打官司的建議,真的很難拒絕。

“那打這個官司需要幾多費用?”上次聽說會幫忙解決,就想確認一下。

“不要幾多費用吧,不過我們可以幫忙找律師,也有幫忙打官司的費用。”顧夢影頭一次經手這些,具體標準不是很清楚,等下去後台翻下資料。

張清明沒有涉獵關於打贍養官司的費用知識,也不清楚潺湖村的費用如何分配,所以給不出更加明確的答複。

“如果打官司的話,是不是把屋裏兒子女兒全都告到法院?”真要與寶貝兒子對簿公堂,熊根香心裏始終舍不得,但在街上又沒聽說可以起訴其中一個女兒。

“你總共幾個孩子?”張清明明知故問。

“我是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另外一個女兒不是我帶大的。”熊根香老實交代,“不過我不會告她。”

若連一個被拋棄的女兒都不肯放過,顧夢影必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破口大罵一番。

“那就起訴你屋裏這兩個兒子女兒。”張清明幾乎以不容質疑的口吻命令道。

“一定要把我屋裏強強一起告到法院嗎?”熊根香帶著一絲僥幸,小心翼翼地試探。

“怎麼了?你不舍得?”這點小心思逃不過在場明察秋毫的眼睛,張清明反問道。

“不是哦,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屋裏兒子懶得很,到時候不願意起來打官司。”熊根香連忙擺手撇清。

“到時候的事情到時候想辦法,這些先不管,你心裏知道你想要什麼。”隻有思想不跑偏,才有被滿足的必要。不過跟不成熟的人格打交道,即便是心理谘詢師,也難免有壓力,保不齊人家睡一覺醒過來,又想不通了要變卦。

“一起告到法院比較好,有什麼問題一次性解決。”顧夢影的話語很克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