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他那天的模樣,棉質的白色的T恤,牛仔褲。再學生不過的樣子,看上去清清朗朗。一頓飯間,我們聊了許多。他也不似平日看上去的那麼沉悶,說及自己的愛好也能滔滔不絕。我向他推薦了自己最愛的英國女作家伍爾夫,他微笑地頷首,說有機會便會拜讀。
我喜歡看他笑起來的樣子,帶著南方特有的溫暖氣質。
他對語言似乎有著一種天生的敏[gǎn]與天賦。
我第一次看到他寫下的隨筆片段,是一些關於閱讀了《奧蘭多》的感想。我推薦給他的書,他是確確實實認真地讀了,還寫了長長的筆記與隨感,我心中暗暗喜悅。一眼掃視下來,果真字如其人,那些字跡,橫豎撇那,清俊明朗。再來,細細看他寫下的東西,心中感歎,他對於文字的駕馭能力非常人能夠想象,天馬行空的想象力也讓文字不乏亮點。而對伍爾夫的閱讀犀利準確,直剖中心。我讀了之後,受益良多。
除此之外,他對於德語的掌握能力亦是驚人。仿佛擁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語感,他的語法結構學得相當好;發音亦相當標準,字正腔圓,讓人羨慕不已。
從前,我很少去圖書館溫習功課。總覺得離宿舍太遠,來回奔走不方便。但幾次在圖書館遇到盛銘,他總是安靜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桌上堆著德文作業,也有幾本小說或是詩歌。溫習功課累了,他便挑書來看,經常一坐就是大半天。
自那之後,我也常早早地去圖書館占了座位。久了之後,我知道他習慣去的樓層,知道他習慣坐的位置。於是總也偷偷坐在他的不遠處。有時候學地倦態了,偷偷在圖書館的書桌上用鉛筆寫他的名字,寫了擦去,擦去了又寫,如此反複。甚至還妄想,要在圖書館所有的桌上,都寫上他的名字。
他是我第一個喜歡上的男孩子。大概也因此,自己的心境才會如此澄澈。
愛他的淡然,愛他的善良,愛他的文筆,甚至愛他的沉默。愛的也是他的不同尋常。他如此特別,在看過那麼多人之後,居然能看一眼就走進心裏。
他在我心中,就如同一個雪國少年,幹淨沉默,善良溫柔。
我一夜一夜睡不著,等著天亮之後好去找他。可是找到了又如何?終究隻能像個橡樹,在窗外窺視。
當我意識到這些的時候,我決定將這些心事告知於他。
我花費了很多個夜晚,費盡心思,隻是想用最美麗的詞句給他寫一封信。為此,草稿就寫了多次,塗塗改改,總覺得不好。最後又小心翼翼地謄在信紙之上,容不得任何一個錯字。有時候不過是寫錯了一個字,就揉掉了信紙重頭來過。這樣的偏執與認真,我想,過了這一次,日後都不會再有。
最終,那一封信寫成。
我將信夾在伍爾夫的小說《奧蘭多》當中,打算在第二天給他。
那一夜,我躺在床上,腦中浮現的是一個又一個的場景。我試圖反複比較,在哪個場合,在什麼時機,將書遞給他才最為合適。而那時候的我,又該說些什麼。我帶著如此的百般心思入睡。
第二日,在公共課結束了的階梯教室,他坐在最後一排,正要理包離開,我喊住他。他身邊的幾個男孩子也一同轉過頭來看著我。
我一時感到緊張,竟不敢抬頭看他。
我將《奧蘭多》遞過他,說:“那個……那天我逛小書店的時候恰好看到這本《奧蘭多》,就替你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