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洞房花燭夜(2 / 2)

一晃我就二十六了,同齡人大多做了爸爸,而我仍是光棍一條。這時有位名叫陳海山的男子到我家玩,他是鄰鄉剛剛招贅過來的。他問我有沒有對象,父母說沒有。他說他老家鄰居有位女孩,心靈手巧會做服裝,問我要不要?心靈手巧哪有不要的?不等我開口,父母搶著幫我答應了。海山又說女孩有個哥哥,至今也無對象。如果我妹妹嫁給她哥哥,事情十有八九成功!父母眉開眼笑,他們就是喜歡換親!兩件喜事一起辦,可以少花錢或者不花錢!我聽了十分反感,不過人家是好意,又沒有吃我家酒肉,我也不好當麵發作。

第二天,陳海山果然領著一位女孩來了,個子不高,皮膚也不白,出於禮貌,我倒了一杯開水給她,又抓了幾把花生放在桌上。女孩見我客氣,中午也就留下吃飯不走了。我們這裏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女方到男方家裏相親,如果留下吃飯就表示同意,不吃飯就表示反對。

待海山與姑娘走後,父親問我感覺怎樣?我說不行!父親說:我看可以,人家同意就這麼定了!

第三天,陳海山興高釆烈地對父母說,美鳳即女孩同意了!不過有個條件:我妹妹必須嫁給她哥哥,否則免談!我心裏說不清什麼滋味,沒有這個條件我都不同意,還加上這麼個屈辱條件。父母一點也不覺得屈辱,同意過幾天去看看。去之前一再關照妹妹,隻要男方不傻不瞎,將就一些算了!

話說三五天後,陳海山約我們一家都去相親。我說誰答應人家了?不去!媽媽說:“你不同意幹嘛倒水她吃?還抓花生!”我哭笑不得,不同意就不應該倒水嗎?媽媽又說:“你不去我們去,你妹妹也不一定同意!”這句話讓我看到不成功的希望我就希望不成功。我說你愛去不去,反正我不去!父母妹妹跟著海山去相親,晚上歡天喜地回來,說人家十分客氣,男方也不傻不瞎,還會做瓦工。人家問我為何不去?媽媽說我已經看過女孩,家庭條件無關緊要她真會說,反正要把事情做成。人家信以為真。我說妹妹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反正我不同意!

這以後我的日子可以用生不如死來形容!妹妹與男方相互滿意,你來我往不亦樂乎!他們之間我無權幹涉!我對自己的婚姻稍有異議,父親立即破口大罵,媽媽則痛哭流涕。媽媽逼我也有理由:一是我不該倒水人家吃,讓人家以為我喜歡她;二是四個人中倒有三個同意,你一個人何必反對?少數服從多數!反對無效!再說你跟她結婚礙什的事?礙什的事?礙什的事?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人家若不是為了哥哥,還不願意嫁給你呢!妹妹不是為你,也不可能嫁給人家!嫁給表叔的兒子多好?她越是這樣說,我越是反對越是頭疼。後來我索性到南通找了個送報的工作,不回家了!

年底到了,南通報刊發行公司放假,我不得不回到家裏。大年三十,妹妹跟男方回家去了。媽媽讓我去接美鳳,我說什麼也不肯去。父親罵罵咧咧念個不停,大意女兒跟人回家了,兒媳卻沒有來,外人知道一定會笑死!媽媽哭了一會兒上床睡覺,叫她吃飯也不答應!父親見她不吃也不吃飯。

父母不吃我也吃不下去!媽媽上廁所時給我撂下一句話:“美鳳今天不來,我以後就不吃飯!吃了我就是你養的!”

媽媽早飯沒吃,午飯也不吃,總不能把她活活餓死!走一步算一步,先去接回來再說!我跨上自行車,心情複雜地向美鳳家走去。

嶽父嶽母見了女婿,自然十分高興,也沒問我為何現在才來。人家不問我也不必解釋。美鳳打扮一新,坐上我的車子就走。到家時已近傍晚。媽媽見我領了新娘子回家,高興得一蹦三尺!因為沒吃早飯和午飯,晚飯她足足吃了三碗!

一沒拜天地二沒拜高堂,吃過晚飯後我們便進了洞房。我是身不由己啼笑皆非,美鳳也愁眉苦臉冷若冰霜。我把錄音機打開,試圖讓她高興一些。不料她卻一下子關掉,然後一本正經問我:你既無手藝又不會做生意,打算以後怎麼生活?

說實話,我根本就沒考慮以後!今天我都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把前後經過和心裏想法告訴美鳳,美鳳聽完淚流滿麵!她說她也不喜歡我,她最喜歡木工瓦工,荒年餓不死手藝人!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她的話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我根本就不想聽。洞房花燭夜,她睡床頭我睡床尾,兩個人真的是同床異夢。

媽媽房裏傳來越劇紅樓夢的插曲哭靈,媽媽聽一次哭一次。她能理解寶黛痛苦,為什麼不能理解我和妹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