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有一種愛叫放手(3 / 3)

從那以後,我們經常在一起纏綿!住賓館畢竟太貴,而當時已是初夏,天氣也不太冷。當我們情難自抑的時候,我們便不顧一切地接吻擁抱!大樹下池塘邊樓頂上,到處都留下我們愛的印記!也許我們不能夠天長地久,但我們曾經擁有!

對外經貿大學開放式管理,任何人都可以進出校園。大部分都是老師學生以及學校員工;也有少部分小偷混進學校。學生丟失手表手機的情況比較嚴重;筆記本電腦也時有丟失。領導讓我們加強巡查,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彙報!

這天,一位女同學撿到一隻諾基亞手機,十分高興地交給我們。小吳表示感謝之後,立即將手機關機放到袋裏,然後在窗外小黑板上寫上一則招領啟事:

今有同學撿到一隻手機,請失主前來認領。

半小時後果然有人前來認領,小吳將自己用的手機拿給他看。失主一看不是,失望地走了!

保安怎麼能這樣?我叫小吳還給人家!人窮誌不能窮!小吳說這些同學將來都是富人,丟個手機無關緊要,我們做保安的發不了財,要他個手機也不過分!

“就是就是!小吳說得不錯!”小周隨聲咐合。

什麼混賬邏輯?我們做保安的應該盡力幫助同學,怎麼能要人家東西呢?何況不是自己撿的!自己撿的也要還給人家。

這天晚上,小吳生病請假,我和小周上樓關門。小周一到樓上,立即東張西望;看看四下無人,他才進入教室。他不急著關燈,而是每個抽屜尋找起來。凡是同學忘在課桌裏的鋼筆手表,他都放到自己袋裏!他將一隻眼鏡給我,我憤怒地叫他放回原處!

當我們關到最後一間教室時,小周發現有個同學的課桌裏竟然放著一隻手機。他毫不猶豫地放到袋裏去了。這次我沒有叫他放回原處,我已拿定主張要幫他舉報了!

第二天早上,一位女同學愁容滿麵地進來,說她昨天放在課桌下的手機找不到了!她昨天最後一個離開教室,今天最早進來,有誰半夜進去拿呢?

“你會不會記錯了?或許忘在其它地方吧?”小周做賊心虛,故意誤導她。

“不會!我昨晚在教室還給家裏打過電話,到了宿舍才發現手機忘了帶回。我過來拿,大門已經關了!嗚嗚!我每天隻吃兩塊錢夥食,省了半年才買的!女孩忍不住哭了起來!

“你別哭,我一定幫你找到!”我一邊安慰女孩,一邊離開傳達室向校長室走去……

校長聽我講了事情經過,自然十分震怒!他讓我和他一起前來詢問小吳小周。二人已不知去向。原來他們看我離開教學樓,知道我去舉報,立即逃走了!

當天晚上,小周給我打了個電話,叫我出門小心一些!他說隻要我走出校門,他立即叫人把我的狗腿打斷!

說實話,我不是英雄,我怕他們!我也不是賣友求榮,我是實在看不下去!

當天下班之後,我將所有教室門關好,將鑰匙放到辦公桌上。我一出校門便打車來到長途車站,第二天一早便回到江蘇。

回家之後,我給羅世琳講了事情經過,我叫她把我忘記。我雖然真的愛她,可我不想破壞她的家庭。我真的祝她永遠幸福!羅世琳忍不住放聲大哭!

幾天以後,北京的手機號碼停機,我再也沒有跟她聯係,自然更不會與北京的任何人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