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段(1 / 2)

稱不小心才造成的。不,不是不小心,我是故意弄死棉棉的。雖然我很喜歡她,喜歡她白白軟軟的皮毛和溫熱的耳朵,喜歡她安靜的性格……

“好了,不要哭了,我們再去買一隻兔子回來。”

“別,別買了。”

我偷偷看向溜溜。溜溜看我的眼神帶著仇恨。如果他是食肉動物一定會衝出來將我咬死。我殺掉了棉棉,我殺掉了他的妻子和孩子。動物也知道這些嗎,人類所說的妻子和孩子……

“真的不要哭了。我們再買一隻,再買一隻母兔子。”

“別,真的不要了。”

棉棉懷孕以後,喜歡拔自己胸口的毛毛,把毛毛鋪在木板上,軟軟的一層。她是打算生了小兔子以後就放在自己的毛上,讓小兔子有個溫暖的窩。她是個好母親,好母親……我不能再想了,再想我又要起殺心了……

溜溜不安的眼睛瞪著我。沒關係的,他隻是一隻兔子。我願意的話,可以連他一起殺掉……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呢?我問自己。血腥味兒飄散不離,就在屋裏,還有飄浮著的白色兔毛。兔子知道這一切是我造成的,她會記得的……所以我走了出來。來到外麵有陽光和風的地方。即使這也是那麼地單調乏味。迎麵走來一個穿了很多棉絨衣褲的小孩,被他媽媽牽著走了過來。他媽媽高興地說著話,逗他,“寶寶會走路了,寶寶會走路了,真乖,走到姥姥家去,和爸爸媽媽一起去看姥姥……”

我絕對是不能忍受這樣的場麵的。不能忍受。給我一把刀我就會殺了這個孩子和他的母親。可是這樣不行啊,不行啊,行人都看著呢,他們監督我做一個正常人。就算有槍或者大炮都不行。導彈也不行。

殺兔子和殺人是兩碼事。我一向是個喜歡小動物的人。我不能在光天化日下殺人。所以隻好看著那一大一小從我身邊走過。那個小孩蹣跚的步子和口裏咿咿呀呀的聲音令我好難受啊,好想殺了他……

我希望這條路忽然起了變化。路的一頭翹起來,另一頭沉下去像塊翹翹板,那樣人就會往前滾下去。這個小孩子的母親先滾到河裏去了。這個小孩,就站不穩跌到我的身上。他感到驚惶失措,用手抓著能抓到的東西。他抓到我的衣服,我扯住他的手,拎著他使勁地摔,摔到他成為肉餅為止……這時路又恢複了常態,他的母親從河裏爬上來,看到這一幕,感到比死更可怕……

然後我就走了。這是我幹的可沒人知道。對,因為我隻是想了想這個場景而已。我實際上什麼都沒做,隻是站在橋頭癡心妄想的而已。

“沒有愛隻有恨的人最可怕了。我永遠不要遇到這樣的人。但我已經遇到你了。所以請你滾得遠遠兒的,滾得越遠越好,越遠越好……”

“不是這樣的。絕對不是這樣的。”

聲音消失。這真是難得的平靜啊。她微笑的臉離開了我的視線。盡管她走了我還是要解釋,事情不是她說的這樣子。

“因為愛才有恨的。如果不是因為愛著你,我怎麼會恨那些東西呢?生育,後代,繁殖,□……因為這些都和我無關,也被視作我的職責但我不想背負起這些,所以……我恨著這些事,我不想和這些有任何關係。那是我定義的肮髒啊。真不想解釋得這麼明白……這些肮髒的東西……”

“雖然啊,已經被人們所厭棄了,我還是保留著自認為的純潔。這真的是純潔哦,不被一般人們理解的那種純潔。他們隻知道按自己的理念行事,無情地嘲笑我。所以我的報複也強烈而蠻不講理……被他們扭曲的我這份責任本來就應該他們負起來。”

“徒勞嗎?我?是的,最終是徒勞的。不過,重要的是過程呀。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體現著恨。那都是愛著你才產生的東西。我的徒勞的愛也是如此溫暖,我也會如此安靜……”

好了,徒勞的都結束了……

(完)

冬夜(非百合)

(這故事跟百合半點兒關係都沒有……放進來就為充數。我好久沒更新了啊……)

這個故事有以下三個版本。很明顯,它們互相矛盾,不可能全是真的。

版本一:

尤梅在一個酒店裏工作,每天晚上十點多下班,然後坐56路公交車,大概在十一點左右回到家裏。今天她像平常一樣,在十點五十七分走到自家樓下,按響了通話器。馬上,裏麵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是阿梅呀?”

“娘,我在樓下,開門啊。”

這是每天晚上尤梅都要做的事。她在樓下按電子通話器,樓上的母親就會替她把樓道門打開。尤梅等了一會兒,那扇門沒有動靜,她再次按響了通話器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