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段(1 / 3)

新小說,眼睛盯著屏幕手指卻在劈裏啪啦的奮鬥著。這是很早之前練出來的,不需要看鍵盤,手指上長了很多細小的眼睛,可以替我找到自己想要的方向。

當然,上帝總會在我閑的無聊時潑下一盆冷水,把我當成樹苗一般澆灌一番。兩天後,我接到了以前做過的百元店裏的老板娘的電話。八百塊一個月,包吃包住,卻沒有告訴我沒有休假日,需要我燒飯煮菜。

我欣然答應,八百塊對我來說實在是讓人心動的數字。於是,從前的紅色皮箱又被我從床底下拿了出來。整理了很多的衣物,還有幾本安東尼的小說和郭敬明的。事實上,我更喜歡安妮寶貝的書,隻是我的手裏沒有她的書。我最愛的失物之書不在我的手中,我以郵寄的方式寄給了遠在東方的蓧。我並不後悔,因為在我寄失物之書之前,我曾喜歡她。當然,後話我是不是應該說,我發現我對她的喜歡,其實隻是因為筆名的欣賞。

不管怎麼說,我又一次離開束縛我的家了。我的房間,我將它鎖起,還有房間裏的那隻小蚊子。我想,沒有我在那裏將它喂飽,它興許會餓的死掉。行李拿到了一個暫時屬於我的房間,那張床實在小的可憐,根本容不下我的身高。‘忍忍吧,夏短格。’我歎著氣安慰自己,至少浴室是讓人滿意的,寬敞,足夠自己每天早上坐在裏麵美美的舒服的泡澡。或許,我可以選擇躺在浴缸裏睡它一整夜。

<夏短格>

我在旅遊區的靠近海灘的蠟燭店工作。

這裏的工作實在是乏味的,聞著那些混雜著各種香味的蠟燭,我覺得我的鼻子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店裏的男人和我有過一麵之緣,他是老板娘的親戚,我並不喜歡他,沒有理由。

男人的妻子還有一個月就到了預產期,這也就是為什麼老板娘打電話給我讓我過來幫忙兩個月的原因。這之前,我的母親曾經在這裏做過二十天。那時候是聖誕旺季,而現在是炎熱的夏天,同時也代表著淡季的來臨。

冷冷清清。

我拿著破舊的抹布將蠟燭從貨架上拿下來,然後在貨架上噴很多的玻璃水。我就是想浪費,沒有緣由的出現這種壞心思。緩慢的擦著貨架,然後再將那些蠟燭間隔均勻的擺在貨架之上。我擦得很慢,擺的也很慢。並不是我有意偷懶,而是這裏實在沒有什麼人,我有足夠的時間去揮霍,反正我總要度過我的工作時間不是嗎?與其站在收銀台那裏和男人大眼瞪小眼,不如找些事情慢慢的打發時間。

僅僅半天,我已經有了度日如年的感覺。

我開始想念在家裏做大爺的日子,每天隻要在指定的時間為父親做好兩道菜便可。剩餘的時間我隨意,隨意的揮霍著時間,隨意的糜爛著。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打了個電話給黎。不知道原因,我就是想跟她發發牢騷,興許是習慣,隻是這種習慣的養成實在太快。我記得我的大明星曾經對我說過,如果一直做某些事情超過三個星期,它就會變成一種習慣。可我數了數,並沒有三個星期。於是,我開始懷疑我的大明星的話到底是不是對的。不,她一定是對的。我想。

大明星還不是大明星,但我已經是她的小助理。我將這個位置預定下來,我相信我要的並不隻是這麼簡單,我一直都是野心勃勃的。這點,連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

回到家時,男人的妻子,有著接近九個月身孕的大肚婆已經將飯菜做好擺在桌上。我老實的拿著筷子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著他們。這是我自小養成的習慣,但凡別人不先動筷,我是絕對不可以先動的。

味道還可以。

我滿足的吃光自己碗中的米飯,有些硬,卻足以填飽我有些空虛的胃。起身將自己的碗筷刷幹淨,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我必須去做的。畢竟,我寄人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