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段(2 / 3)

這種相反,正為這種相比原不十分相合之故。不合之一根本點,就在以孔子倫理比基督教。二者所以被取來相比,蓋為其對於人群同有指導人生價值判斷之功用,各居於一文化中心而為之主。又同樣標舉理想,而放眼到世界(天下觀念本此)。但他們本質不同:其一指向於個人道德,其一卻是集團的宗教。雖同可以造成社會秩序,而一則啟發其心,一則偏乎外鑠,深淺迥異。基督教天下之出現,若從其創教說起,真不知經過多少流血鬥爭。蓋凡宗教信仰,信其一為真,則其餘必假。是以“基督教不以建立其自身之祭壇為滿足,必進而摧毀異教之祭壇”。但儒家在中國之定於一尊,卻由時勢推移,慢慢演成,及其揭曉,不過輕描淡寫之一筆。如史書所載:(漢武帝)建元元年丞相(趙)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這隻是朝廷取士不複用百家言而已,沒有什麼了不起。到後世仿佛變成了宗教一樣,則又經過好多年代,漸漸而來的。試問似此浸潤深入以漸達於文化統一,豈是他處所有?又誰能分裂它?

且基督教之在西洋,更有不同乎儒家之在中國者。中國文化是一元的,孔子述古,即已集大成。西洋文化淵源有二。希伯來宗教而外,更有希臘羅馬之學術法律。正唯前者不足以涵容消化後者,故基督教天下卒為民族國家所起而代。中古文化與近代文化之交替,實即壓抑在基督教下之希臘羅馬精神之複活。到今天來,社會秩序全依托於權利本位的法律,與基督教已無何相幹。國家意識高漲,而天下襟懷不足。麵對著“非和平即毀滅”之人類前途,是否還得有希伯來精神再起,實未敢知。

張東蓀先生嚐論西洋文化之所以不斷進步,正在其有此互相衝突之二元。(1)(見張著《理性與民主》第12頁。)我深承認之。然須知何以有一元,何以有二元?若謂曆史遭際如此,便欠思索。設非中國古人於人類生命深處有所見,而深植其根本,則偌大空間偌長時間,七個八個元亦出來了,豈容你一元到底!反之,二元歧出者,正是在淺處植基,未得其通之之道也。又論者群指自儒術定於一尊,而中國遂絕進步之機,我亦不持異議。然須知自來宗教上之不能容忍,思想之每趨於統製,並非全出於人類的愚蠢。一半亦是社會自然要求如此。必要在人生價值判斷上有其共同點,而後才能成社會而共生活。大一統的局麵出現以後,向之各方自為風氣者,乃形見其不同。為了應付大局需要,其勢不能無所宗主。董仲舒對策,一則曰“上無以持一統,下又不知所守”,再則曰“然後統紀可一,民知所從”。明明就是這一呼求。天下事原來顧到這邊,便顧不到那邊。

中國文化以周孔種其因,至秦漢收其果,幾於有一成不變之觀。周孔種其因,是種封建解體之因,是種國家融化在社會裏麵之因。秦漢收其果,是一麵收融解融化之果,還一麵在種種問題上收融合統一之果。所謂一成不變之觀,即從此中國便是天下(社會)而兼國家的,從此便是以儒家為治道之本而攝取法家在內的。秦漢後的中國,政治上分裂雖不盡免,卻不再有“各求其政治統一”之事,如西洋各民族國家者。一則為中國人差不多已經同化融合到一處,沒有各別民族之可言,更為此文化之所陶鑄,階級消納於倫理,國家隱沒於社會,人們定然要合不要分。分則角力,而國家顯露;合則政治乃可消極,而國家隱沒也。自這民族融合文化統一的大社會來說,合則為治世,為天下太平,分亦就是亂世了。三千年來我們一貫精神是向著“社會”走,不是向著“國家”走。向著國家走,即為一種逆轉。然國家實為人類曆史所必經。於是二千年來局麵,既介於封建國家與資本國家之間,更出入乎社會與國家之間。社會組織啟導於儒家,儒家所以為其治道之本者在此。而法家則所以適應乎國家之需要也。假如不是近百年突被卷入國際競爭漩渦,被迫向著國家走,我們或仍抱天下意識如故,從乎其二千年所以為治者如故。◤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