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或者“啊!
對,有一段關於軍團穿過城市的描寫,啊!對,很好!”從文體來看,他與時代不
完全合拍(而且他完全屬於他的國家,因為他討厭托爾斯泰、喬治·艾略特、易卜
生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在誇獎某某文體時,常用“溫和”一詞。“是的,我喜
歡夏多布裏昂的《阿達拉》勝過《朗塞傳》,我覺得前者更溫和。”他說這話時很
像一位醫生:病人抱怨說牛奶使他的胃不舒服,醫生回答說:“牛奶可是溫和的。”
貝戈特的文筆中確實有某種和諧,它很像古人在演說家身上所讚賞的和諧,而這種
性質的褒詞在今天難以理解,因為我們習慣於現代語言,而現代語言追求的不是這
種效果。
當人們讚美他的某些篇章時,他露出羞怯的微笑說:“我覺得它比較真實、比
較準確,大概有點用處吧。”但這僅僅是謙虛,正好比一位女人聽到別人讚賞她的
衣服或她的女兒時說:“它很舒服。”或“她脾氣好。”然而,建築師的本能在貝
戈特身上根深蒂固,因此他不可能不知道,隻有歡樂,作品所賦予他的--首先賦予
他,其次才賦予別人--歡樂才是他的建築既有用又符合真實的確鑿證據。可是,多
年以後,他才華枯竭,每每寫出自己不滿意的作品,但他沒有理所應當地將他們抹
去,而是執意發表,為此他對自己說:“無論如何,它還是相當準確的,對我的國
家不會沒有一點用處。”從前他在崇拜者麵前這樣說是出於狡黠的謙虛,後來他在
內心深處這樣說是出於自尊心所感到的不安。這同樣的話語,在從前是貝戈特為最
初作品的價值辯護的多餘理由,在後來卻似乎是他為最後的平庸作品所進行的毫無
效果的自我安慰。
他具有嚴格的鑒賞力,他寫的東西必須符合他的要求:“這很溫和”,因此,
多年裏他被看作是少產的、矯揉造作的、隻有雕蟲小技的藝術家,其實這嚴格的鑒
賞力正是他力量的奧秘,因為習慣既培養作家的風格也培養人的性格。如果作家在
思想表達方麵一再地滿足於某種樂趣,那麼,便為自己的才能劃定了永久邊界,同
樣,如果人常常順從享樂、懶惰、畏懼、痛苦等等情緒,那麼他便在自己的性格上
親自勾畫出(最後無法修改)自己惡習的圖像和德行的限度。
我後來發現了作家和人的許多相通之處,但是,最初在斯萬夫人家,我不相信
站在我麵前的就是貝戈特,就是眾多神聖作品的作者,我之所以如此,並非毫無道
理,因為貝戈特本人(這個詞的真正含義)也不“相信”。他不相信這一點,所以
才對與他相差萬裏的交際人物(雖然他並不附庸風雅)、文人記者大獻殷勤。當然,
他現在從別人的讚賞中得知自己有天才,而社會地位和官職與天才相比一文不值。
他得知自己有天才,但他並不相信,因為他繼續對平庸的作家裝出畢恭畢敬的樣子,
為的是不久能當上法蘭西學院院士,其實法蘭西學院或聖日耳曼區與產生貝戈特作
品的“永恒精神”毫不相幹,正好比與因果規律、上帝的概念毫不相幹一樣。這一
點他也知道,正如一位有偷竊癖的人明知偷竊不好,但無能為力一樣。這位有山羊
胡和翹鼻子的男人像偷竊刀叉的紳士一樣施展伎倆,以接近他所盼望的院士寶座,
以接近掌握多張選票的某位公爵夫人,但他努力不讓自己的花招被譴責此類目的的
人所識破。他隻獲得了一半成功。和我們說話的時而是真正的貝戈特,時而是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