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決定與年迥一道走,所以仔細的對阿福交代:「這是家書,包袱裏有十兩銀子,以及一此點心,你路上要記得吃,沿路上的驛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錢。一路上機警些、小心些,知道嗎?」
十五歲的少年有一張俊秀的麵孔,自稱阿福,是元初虹從棲流所帶回來的。倒沒想到將他養得長肉之後,會是個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樣貌都不會太出色的,相形之下,這個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卻真的是一名小乞兒。
阿福這三天來都像在與誰賭氣似的,老不開口。一群丫鬟們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連元初虹喚他,他也是悶悶的。不過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迥身上,壓根兒沒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氣。
他粗魯的搶過包袱往身邊的位置一丟,雙眼直視前方,就待她開口說聲再見,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時了,年回應該快過來接她了。思及此,唇邊總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終於氣不過,咬牙道:
「你就這樣隨便找男人嫁啦?找一個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邊麵頰,讓他聲音出不全。
「我說過了,他不是奴才,隻是在別人家裏當差。」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熱諷的壞毛玻「你這孩子,什麽人也看不順眼。」
「那家夥配不上咿……」又一邊的麵頰被夾住,他俊秀的臉孔被兩隻手蹂躪,橫向拉著皮肉。
元初虹訓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沒人要,還說要是我老了無依無靠,你會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飯吃。現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該開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別像個潑皮耍賴喔,隻不過沒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氣啥兒?」
好不容易從她雙手裏搶回自己發疼的臉,他雙頰紅撲撲地:「才不是因為那樣!我氣你亂找人嫁!」
元初虹雙手又腰:
「我哪兒亂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現在回到西平縣,隻怕附近所有媒婆都會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從來沒有一個離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進,而且順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嗎?他十二歲就賺到了七文錢——」
「嗟!羞不羞!七文錢也敢現寶?」
「是!七文錢並不多,但他委托我帶回他家,給他弟妹買糖吃,從來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錢。」
「他自虐嘛!」阿福不覺得那有什麽值得說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緊雙拳控製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錢財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對自己吝嗇,對家人慷慨,這種品行實屬罕見,能與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氣。」
「這樣就好了嗎?跟一個上進的勤勞男人過一輩子粗茶淡飯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麽叫更好?」她雙眼一眯。
「嫁給一個文生,日後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們應酬、說笑,由她們支使著你跑腿。反過來,你可以養尊處優,支使別人,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曬成黑炭,老是千裏奔波——」
元初虹大大歎口氣:
「那不是好日子,真要那樣過,我會瘋掉。阿福,我喜歡四處走,喜歡目前的工作。
雖然必須與夫人們應酬,可我不引以為苦。事實上我是憐憫她們的。是,她們生活閑適,吃好用好,但代價是永遠出不了門,見不到外邊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纏出一雙三寸金蓮,痛得沒法走路……我的天!沒有任何一種享受可誘使我去受那種苦。我的腳雖醜,但走得穩、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從不因為他有無財富,日後能不能提供我安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