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我的琴衣。不是我的兒子,我自然不會認,但我卻很憎恨自己,憎恨自己還愛著她,不忍心將她兩個孩子拋出門外,所以便將他們扔在了這個小院子,後來,我開始讓他們讀書認字,做李家子孫應該做的一切,卻從來不認他們,每回看見他們,我便想到琴衣的死,看著那兩個孩子,我竟然有報複的筷感。直至若清死後,我才沒有了那份報複的心,因為她的孩子死了,真的如我當年所願那般死了,我並不覺得解脫。所以我隱隱害怕了,我怕她傷心,怕她怪我,對於另一個孩子,雖然我並沒有改變態度,可是在他二十歲那年,我終於放他出了李家。因為在我的默認下,你大娘害死了若清,雖然我沒有證據,可是隱隱明白是誰,怕她最終害了你,所以才放你走。她是我的結發妻子,即便我怪她,也不能如何,畢竟多年的夫妻,加上一開始對不起她的人便是我。

自從你離開李家,我便覺得解脫了,所以,在很多年後,我再一次踏進琴衣房中,當年我鎖了起來,所有的東西分毫未動。

所以,我發現了娘給我的遺書,娘臨死前放在琴衣衣下的,可是,琴衣從未告訴我。

娘說她自己回光返照了,所以端著那碗藥去了琴衣房裏,琴衣當時的身體狀況比眾人想象的都差,隻因那時,她便有孕在身了,隻是不足三月,琴衣不說而已,娘也是偷偷聽到的,為了李家的子孫,娘強行給她灌了藥。

後來,我找到了當年那個郎中,一問之下,便問出來了。你娘的確是十月懷胎產子的,隻是當時她身子太弱,兩個嬰兒根本不足重,很小很小,所以,誰都沒有看出端倪。

我的結發妻子害死了我最愛的人,難道我能殺了她,其實害死琴衣的人是我,我不相信她,所以她也選擇不相信我。她在九泉之下,大概早已恨我入骨,因為我害死了自己的孩子。你可知,你們兩人的名是我娘取的,我不知道,一直以為是琴衣取的,我娘說,男娃就叫若霖,女娃就叫若清,隻是沒想到是一對孿生子,所以,奶娘便把兩個名字都用上了。

我不求琴衣的原諒,我早已沒有這個資格,可是,孩子,你原諒我嗎?”

我不知道。李若霖聽了一席話後,沒有任何波動,這個將死之人,他能恨嗎?不能。

“不要怪你大娘,當年我娶她時她才十六歲,很天真的一個女子,可是,是我改變了她,知道真相時,我恨過她,可是,這一切的錯本就是我造成的。”當然,李牧不可能告訴若霖,她曾經找殺手要暗殺他,隻是李牧發現後留下了遺書,假如李若霖出了半分意外,便將她母子逐出家譜,多殘酷的話,可他就快離開這個人世,隻能這樣來保護自己的孩子。

“留下,不走了好嗎?日後整個李家便交給你了。”

李若霖不明白的看著床上的人。

“即便你人不在這裏,我早已做好了安排,你是長子,本就該繼承家業,現在,你便是李家的家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