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亦把袋子裏剩下的牛肉全倒在地上了。排骨吃的砸吧砸吧的,挺高興。
“你慢點吃。吃完這頓咱倆就當誰也不認識誰。以後在街上見著了也甭打招呼。”
小亦無限留戀的拍著排骨的大腦袋。排骨就埋著頭一個勁兒傻吃。吃完了,排骨舔著嘴看著小亦,開始醞釀感情。烏溜溜的大眼睛轉來轉去,還嗚嚕嚕的哼上兩嗓子,讓人看著怪可憐的。
小亦心一軟又把排骨抱起來了:“要不......今兒晚了,你明天再走。咱們還回家吧。”
小亦咬了半天牙,攥了半天拳頭,全白費,抱著排骨還回了家。
爸爸係著圍裙從廚房出來,看見排骨還在小亦懷裏趴著,眼珠子突的就鼓出來了。
“讓你把他扔了,怎麼又帶回來了?”
“沒找到合適的地方。明天我會把他扔掉的。”
“扔狗還看風水呢?明天我去扔。我就不信扔不掉!”
“我跟排骨說好了,明天他自己就走了。”
“你個傻孩子!”爸爸伸手在小亦頭上扒拉了一下,“都十六了還跟狗說話。那狗能聽明白嗎?”
小亦白了爸爸一眼說:“你是狗啊?你知道他聽不懂?”
爸爸被噎了一下,一時沒找到合適的話來反駁:“毛病!我看你掉針打多了,腦子壞掉了!明天再不拿去扔,我就把他從陽台上扔下去!”
小亦一哆嗦。爸爸是說得出做得到的。記得五歲的時候,家裏那缸金魚不知怎麼得罪了爸爸,爸爸就著那缸水把金魚一家子潑到樓下。小亦被迫點點頭,抱上排骨溜著牆根兒回了自己屋。
關上房門,小亦抱著排骨坐在床上。他覺得不該這麼簡單就和排骨分開。要知道小亦和排骨的交情是多麼曲折並付有戲劇性。那明明白白是老天爺注定的緣分,怎麼能說散就散呢。
小亦頭一回看見排骨是兩年以前,在蔣誌家裏。
那會兒排骨才兩個多月,瘦了吧嘰一身癩毛。小亦問蔣誌從哪兒弄來這麼條癩狗。蔣誌小聲說偷來的。說早上上學的時候,在小區垃圾堆看見這條狗在找吃的。蔣誌突然嗅到一絲久別的親情,於是就百年難遇的善心突發,掐著狗脖子就把他提回來了。
整件事情到此為止應該定性為“撿”。但之所以非說是“偷”,是因為蔣誌知道這條狗是他家前麵那棟樓裏一個老頭兒養的一窩小狗中的一隻。小小年紀,這狗已經第二回離家出走了。蔣誌完全可以做個路不拾遺的好少年,把狗完璧歸趙。可他偷偷摸摸把狗覓了。
排骨長的難看,可小亦挺喜歡。並根據他的外觀,取了排骨這個可餐性名字。小亦每回看見他都排骨排骨的喊。可這條笨狗就記不住。因為他記住了另一個宏偉響亮的名字——蔣洪亮。這全拜蔣誌苦心教育所至。畢竟排骨住蔣誌家,跟蔣誌朝夕相處,感情要深厚些。
每當蔣誌大嗬一聲蔣洪亮。排骨就四踢緊刨,以最快的速度奔赴蔣誌身邊。然後蔣誌掐著排骨腦袋用力搖晃一下,說聲好狗,一塊肉幹就扔了過去。排骨就得意洋洋的把嘴一張,準確無誤的把肉幹咬在嘴裏,並迅速吞咽下去。 ◇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不過小亦不讚成給一條狗取這麼人性化的名字。倒不是小亦覺得自己是高等動物,看不起跟自己祖先共同進化但失敗的物種後代。主要是蔣洪亮這個名字犯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