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聲音顯然還帶著哭腔,他一下就聽出來,問我怎麼回事。我也正缺一個聽眾,便嘮嘮叨叨兀自說了個痛快。我還沒說完的時候,他打斷我的話:“下來吧,我到你樓下了。”我說我們已經熄燈了,樓下肯定被管理員鎖了門。他說他已經讓管理員打開了。我匆忙穿上外套,走出門。他的車停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像一匹無人可及的白馬。他站在車前,著急地望向宿舍門口,看到我才安心地迎過來,安慰說:“上車說,小事情,別哭了。”
我上了車,車裏暖氣開得很大。他又確認說:“冷不冷?夠暖嗎?”我說夠了。他拿出他的又長又大的錢包,把裏麵的錢全部抽出來,說:“別再為這些小事哭,你告訴我就好了。”我目測這遝錢有幾千塊,便不敢接,推卻道:“我隻借你五百,等我到家就彙給你。”他低頭找到了我的外套口袋,把錢一把塞進去。我匆忙去口袋裏掏,卻被他連手一起緊緊地握住。我試圖掙紮,但他不放。他隻說了一句:“在你還一無所有的時候,讓我照顧你。”我的眼淚就劈裏啪啦地掉下來,怎麼都止不住。他把我眼淚擦了又擦,趕我走:“管理員還在等你鎖門,回去吧。我明天要去三亞,不能送你,到家給我打電話。”
我握著這筆“巨款”回到了宿舍。命也,運也,緣也,在這樣的時間點上,他足以“買斷”我的依賴。女人再強都有脆弱的刹那,又何況是個本來就一無所有的小女孩。如果時光倒流,金子奇也無法勝過李東明分毫。這場遊戲,一開始就知道了輸贏。所以,即使我一直艱辛地爬行在職場上,但我對所謂的“傍大款”並沒有居高臨下的審判。沒有人知道別人都經曆過什麼,如果在你最危急的時候,有人伸出了手,又有幾人真的會寧死不屈?至於“傍大款”的“小三”和“二奶”們,那是婚姻的道德層麵問題,並不適用於男未婚女未嫁的“傍大款”案例。否則,屬於政治性失誤,會斷送整個劇本的前程。又扯遠了,我終究是個編劇,不是造物主。我站在現在回望過去,依然寫不出更好的路徑。
回家後,我媽問我後來怎麼交了書錢,我就把李東明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了。這是我悲劇的開始。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我媽說她要感謝一下李東明,我說不用,就被她罵沒教養,軟硬兼施地要去了李東明的手機號碼。馬上,我就聽到我媽近似於諂媚的語氣在對李東明表示感謝。還不忘要讓他多多照顧我。隔著電話,我都能感受到李東明的莫名其妙。在他眼裏,無非是拿出一頓飯錢借給我通融幾天,而我媽作為我的母親,興師動眾地給一個沒有見過麵的他打電話,至少說明了父母雙方對於李東明和我交往的默許,無論這種交往是朋友關係還是男女朋友關係。這就很尷尬了。如果李東明心裏隻是拿我當失戀後過渡期一起吃飯聊天的路人甲,我媽這個舉動實在是非常丟臉,似乎是要早早幫我找個金龜婿一樣,雖然她一直是這麼想。如果李東明心裏真的是想和我發展成男女朋友,在我並不願意的情況下,我媽這麼做相當於是斷了我的後路要把我逼上梁山。
我寧可相信李東明是前一種情況。我寧可讓我媽丟我的臉,也不願意被逼上梁山。我接過電話跟他說:“你別誤會,我們家的人就是特別客氣,而且這事確實非常感謝你。”李東明輕笑一聲:“我誤會什麼了?”我被他反問得啞口無言,沒法解釋,把自己吊在了半空。他聽著我在電話這邊沉默,大笑起來:“我答應你媽會好好照顧你。我說到做到。”我有點急:“我不用你照顧!”他根本不打算理會我的情緒:“你開學以後也別打工了。你媽說的對,女孩子總熬夜不好。以前聽你提起打工的事,我也不好直說,現在你媽都說不同意了,我就直接幫她辦了這事。你每個月打工賺的錢也不多,我到時讓人每個月彙在學校發的那張卡上。女孩子嘛,對自己好一點,喜歡寫小說就繼續寫,再多出來的時間還可以去逛逛街,買點自己想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