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我和苗凱的小城(三)(1 / 2)

我偷偷摸摸地穿上外衣,溜出門去。知道馬上會見到苗凱,連寒冷都變得格外善意。苗凱有了一個小小的單人宿舍,是酒吧老板提供的,他已經是酒吧的主唱,又得了全省模特比賽的好名次,在小城頗有名氣。這是兩年來第二次見苗凱,本質上他應該是那麼不熟的一個陌生人,可日夜的思念卻讓他比李東明更令我熟悉。我們都誤以為一起生活的人就是最親近的人。事實卻是,你心裏24小時惦記的人,才是你最熟悉的人。身邊的人,往往隻是熟悉的陌生人。我和苗凱之間,沒有兩年的距離,沒有城市的距離,沒有職業的距離。這所有別人看上去的距離隻是讓我明白我愛他。苗凱什麼也沒說,他還是那樣帥得讓人心碎。我也什麼都沒有說,說什麼都是多餘。他緊緊地抱著我,好像一放手,我就會消失在天亮之前。我又何嚐不是如此,滿滿的失而複得的哀傷和喜悅讓我淚流滿麵。沒有了任何顧忌和理智,我們終於在一起了,自然而然,洶湧澎湃。

我們看著窗簾縫隙裏的天光微亮,怎麼都舍不得放開彼此。我不得不走,我說:“去北京吧!”他說:“你在,我一定會去。”他的身體,由內而外散發著熱度。我在他的懷裏徹底柔軟,放下了北京和家境帶給我的所有堅硬。我想著未來,那個隻有我和他的未來,自由、熱烈、光芒萬丈。我們現在雖然一無所有,但我們在一起,我們也想在一起,我們還那麼年輕。我天真地認為一切都會很快好起來。他已經大四,再有半年就可以畢業正式到北京工作。以他的外貌條件和音樂才華,肯定可以在北京待得很好。我也可以努力寫字,實習,一邊工作一邊投稿,做一個中等上班族肯定沒問題。我們分享著未來的計劃,就像正在分享著未來。直到天馬上要大亮,我不得不走了。

我小心翼翼地回到客廳,家裏沒有一絲動靜,仿佛都還在睡著。我躡手躡腳地爬上沙發,我媽突然走了出來,臉色難看地小聲質問我:“去哪了?”我隨口亂編:“去海邊走走,咱城裏沒有炮竹放……”我媽打斷我:“你要好好珍惜李東明,要我說也別等畢業再結婚了,這樣的男孩子多等一天都是你吃虧。現在結和畢業結也沒有大差別,我們全部都同意……”我的頭嗡嗡作響,賣女求榮真是千年不變的逼婚主旋律。我才21歲,我的人生還沒有開始,就要被鎖定。不多久李東明醒了,像是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照例說笑著給我爸媽和我哥拜年。我爸媽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紅包,以往他們都隻給我兩百塊。我家人把我看管得很緊,再也沒給過我機會溜出去,直到我回北京。他們仿佛什麼都知道,卻什麼都不說破。這種氣氛比真刀真槍地打架還讓人難受。

我和苗凱幾乎是天天打電話,打了就停不下來。兩地分離不但沒有讓我們的心冷卻,反而更加熾熱。我媽開始一周一次電話催婚,連沈晴都覺得匪夷所思,於是她們對小城市的我又多了一份連帶著同情的鄙夷。在我的小說裏,我也這樣鄙視著自己,出身低賤,傍了富二代,還劈腿。有一天我給了小說女主一個結局,她明知自己將傷筋動骨,卻還是勇敢地說出了實情,得到了愛情。於是,我也這麼幹了。大三暑假,2004年7月,我想和苗凱留在北京,幫他找打工機會。李東明想和我一起去歐洲玩,我知道旅遊是假的,同住酒店倒是真的。生米煮成熟飯是萬年老梗。我媽力壓我去歐洲。我撕破臉和她坦白。想也知道,她是拚死抵抗,但我沒想到她要斷我的學費。這也是她唯一可以操控我的地方,她明白我打幾份工也賺不回學費,更別提留在北京和苗凱一起生活。愛得再瘋狂,也敵不過沒錢這一盆冷水。我更不可能和李東明要錢,我隻能想一些寫書賣書當槍手的賺錢方法。之前寫字是為了愛好,現在卻是生存。如果我沒有獨立養活自己的能力,我和苗凱就沒辦法在一起。他的事業還沒有開始,我應該幫他而不是拖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