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片刻,徐策道:“我記得你當時告訴我,你們一開始從監控裏看到那輛別克車時,清晰地看見駕駛座上是林小峰在開車,旁邊副駕駛是所長王紅民,當時一切正常,顯示車子進服務區時,並沒有被人控製的跡象。”

“沒錯,是這樣。”

“我記得你還說過,車子進服務區後,不到十分鍾就出事了。”

高棟愣了一下,豁然大驚,顫聲道:“十分鍾之內,藥物不會起作用!”

“對,這是疑點。”

高棟緩和了一下,道:“也許車子還沒進服務區前,林小峰讓另外六個人喝了混有迷[yào]的飲料,進服務區後,這些人發作昏迷了。或者是迷[yào]劑量大的話,起效時間更快,會在十分鍾以內,畢竟十五到三十分鍾也是我手下法醫憑經驗說的,不是實驗的準確結果。”~~

徐策道:“你說的這兩種可能聽著似乎可行,可是細想一下,現實不太會發生。首先,假如車子是在進入服務區前,車上人喝下了飲料,林小峰是怎麼做到呢?他在開車,他總不能在高速半路停車,告訴大家車裏有飲料,可以倒出來喝。開車時,車內倒飲料很麻煩,會灑出來,相信其他人也會說到服務區後再喝。其次,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凶手並不能確保所有人一定會去喝。就算所有人都去喝了,每個人喝的多少不同,昏迷的時間也不同。第三,就算飲料裏的迷[yào]濃度很高,稍微喝些就能起作用,對凶手還是有巨大風險,你剛剛說了,不同體質的人,對迷[yào]的反應快慢,反應強度也是不同的,凶手無論怎麼做,都不能保證所有人在同一刹那同時昏迷了。昏迷間隔必然有先後,也許隻差幾分鍾,但車內人一旦見同伴出現異常,肯定會做些什麼。即便沒有第一時間懷疑是飲料的問題,也會按照正常人習慣,要求停車、開窗、查看。任何一種動作,都會宣告凶手的計劃直接破產。如果林小峰發現別人已經有所察覺時,想要強行控製住人,車內空間就這麼點大,兩側都有門,他沒辦法製服一車人。總之,我的結論,迷[yào]這個環節,不管怎麼做,都將會以失敗而告終。所以,我認為,林小峰抽屜裏搜出的迷[yào],絕不是控製一車人的辦法。”

高棟深深吸了一口氣,徐策的這段分析極盡嚴謹,他找不出任何可反駁的地方。

迷[yào]有反應時間,有產生反應的必要劑量,不同人對迷[yào]的耐受力也不同。

無論林小峰用什麼辦法讓他們喝下迷[yào],也沒辦法讓所有人在同一秒失去抵抗力,在最後昏迷之前,任何人都有反抗力!即便此時林小峰想強行控製,人在危急時刻迅速分泌的腎上腺素,也會打破迷[yào]的效果!

迷[yào]是疑點!

可是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徐策又問道:“迷[yào]是用什麼東西裝的?”

“一個透明的塑料藥瓶。”

“你們有查過上麵的指紋嗎?”

“查了,藥瓶上隻有林小峰的指紋。”

一時間,兩人都默不作聲了,現在迷[yào]是個很大疑點,可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

有人故意陷害林小峰?可是藥瓶上隻有林小峰一個人的指紋。

他不是凶手,或者他是凶手,另外還有同夥?

高棟一時想不明白了。

過了半晌,徐策道:“你今天一開始說的林小峰犯罪證據確鑿,就是這些嗎?”

高棟瞬時不知該如何作答,隻能道:“嗯,就這些。”

“這些證據夠定罪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