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個小孩比養隻寵物有趣的多。因為一直被我們當寵物來養的曹小兒,終於脫離我們給他設定的軌道,會獨立思考了,由此獨立站起來了!

閑暇時,曹孟德會帶他去後山打獵。

我曾一度反對讓一個五歲不到的小孩去接觸血腥,現在正是培養他愛心的時候,怎麼能讓他去傷害那些可愛的小動物。

不想大人還沒開口,那黃毛小兒挺著小身板一派正經道:“阿嵐,大丈夫將來是要當頂天梁柱的,像你那樣說,好像修兒是個懦夫?”說著,昂著腦袋望著他身旁的爹,“父親,修兒不是懦夫,修兒要和父親去山裏行獵。”

曹某人一個得意的眼風飄過來,掩著其中些許寵溺的笑意,牽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這才是我曹孟德的兒子,走,打獵去!”

從倚靠著父親懷抱到獨自策馬,從笨拙上馬到敏捷翻身,從吃力挽弓到千發百中,馬背上的小兒仿佛已是那幾十年後意氣風發的鮮衣怒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進步神速,我卻越高興不起來。

他是曹孟德的第一個孩子,他給他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愛,而這愛裏隱含的期望卻總有一天是要壓垮他的。

而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麼跟他兒子洗腦的,居然還讓他主動要求學習槍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變幻莫測的長槍,這已經讓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還沒一把劍長的小兒見過那一套令人眼花繚亂的槍法之後硬纏著他教自己習武。

由此不得不感歎,命中注定這回事。

這個秋天的第一片落葉尚在空中打旋,遠方一匹鐵騎踏著青泥呼嘯而來,卷著落葉如受驚的鳥兒扇著翅膀重新飛起,鐵騎過去許久方安定下來,無助地跌落塵埃之中。

我在院子裏的葡萄架下燙著剛剛從菊花叢裏挖出來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搖搖晃晃,昏昏欲睡。閉著眼,鼻子卻挺靈,就著空氣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無意竟比不過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劉老頭要是知道了,不知該有多傷心。”

就當這是在讚美,我也受之無愧,嘴上也不多客氣,“我這釀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純天然無汙染的綠色產品,劉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燙得差不多了,便取出來斟了兩杯。

溫過的酒分子在空氣裏散發更快,不過剛剛傾壺而出,空氣裏便浸了一絲氤氳的清甜,隨著空氣慢慢擴散,不但沒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鬱。

曹孟德不知何時已經起身,單手執了白瓷酒杯湊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聞了聞,抬頭問道:“這是什麼酒?”

我不言,執了酒杯,淺酌一口,口感絲滑細膩,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卻有一種苦澀蔓延,入喉時,那苦澀卻在回味的餘韻中甘之如飴。

唔,自我感覺,還是不錯的,雖然酒齡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著眼睛,晃了晃腦,“如你所見,平常的梅子酒啊。”

曹孟德淺酌一口,再一口飲盡,方抬眼看著我道,“說這是平常的梅子酒,那以後那些平正真平常的梅子酒該如何自處?”

我略想了想,覺得這話,當屬於拐彎抹角讚揚我的,就順手又給他倒了杯,“味覺不錯,這也不全是梅子酒,我多加了味調料而已。”

“哦?”曹孟德聞言,眉梢一挑。

我指指院中尚在結苞的菊花道:“多了幾朵苦菊調味。”

他抿唇笑而不答,將酒杯置在鼻端來回聞了聞,方一飲而盡,“這酒,叫什麼?”

叫什麼?我啞然地抬頭,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啊。想當初我可是連自己的襪子都不放過給它們一一命名了的,而這對我這親手釀製的酒,如同嫡出的娃娃一樣,反倒忘了起,這人的習慣竟也會有被遺忘的一天,真是可歌可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