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怪異的緘默一直保持到走過三分之一的路程,鍾儀開口說:“我第一次看你的書,是在高二,我讓一個男生幫我去圖書館隨便借本閑書打發時間,結果他借了兩本,一本是幫我借的言情小說,名字已經不記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來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氣,說憑什麼你覺得我喜歡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後把你的這本書搶來看了。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書,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個字一個字地讀,翻來覆去,琢磨字裏行間的含義。然後就想,是什麼樣的人寫出這麼好看的小說。之後看到你的照片,就覺得,哈,這個男人居然還長得這麼帥。當然,其實你自己也知道,這隻是粉絲眼中的偶像光環,但身為粉絲,明明知道那是光環,還是情不自禁地盯著去看,隻覺得無比的耀眼。我就決定,一定要嫁個像你一樣的男人,心底裏,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該有多好。從高中到大學,這種狂熱沒有減退,反而越來越厲害,很多時候,連我自己都覺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說了。”
初說起時還有些艱澀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來,仿佛在說另一個人的事情。嘴裏說著“不必說了”,但還是多多少少講了些,比如她是怎樣探訪我筆下的地點,組織粉絲聚會,甚至建立專門的網站,搜全我小說的各個版本,排隊等我的簽名書。
“這次旅行,是一次圓夢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設,讓自己不至於在你麵前過度狂熱而出醜。”
“你的心理建設很成功啊。”我說。
“成功嗎?在經過了昨晚之後?”
“昨晚是美妙的回憶。”
說話間,那間破屋已經很近了,屋子有三個門洞六個窗洞,走得這麼近卻還是讓人覺得扁平。一側的牆上用紅漆寫了幾個字,一眼看去,正中“遠征”兩個字特別明顯。
鍾儀的語速,突然加快了。
“對你的喜歡,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這讓我沒辦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時候,我討厭這樣的自己。所以這一次,也是了結。昨晚我不後悔,也很滿足,會是很好的回憶。嗬,剛剛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說完這些,我們恰走到破屋中間的門洞前。
我不想說愛情不愛情的蠢話,比如我們可以試試正式開始而不是隨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緣,還從來沒誰能像鍾儀這麼主動過。
在我的小說裏,失去主動就意味著死。
“那麼現在,你想對我說什麼。還是我們往回走,我已經很餓了。”
鍾儀站在破房子前問。
我沒有立刻回答,那幾個紅字是“島遠征輪”,其它的殘了,在下麵有幾個淺些的字,“昆侖胎玉”,仿佛原本是家路邊的玉石店。
然後我把目光移到鍾儀的臉上。
“我脫了手套和你來一次,怎麼樣?”我裂開嘴朝她笑。
鍾儀抿起嘴,把人中繃得老長。
“開個玩笑,脫了手套我會陽萎的。”
鍾儀的表情像吞了個蒼蠅。
“進去看看吧。”我說。
我知道這不是什麼玉石店,沒有人會把玉石店開在這種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搶找死了。這樣的店,最多的是吃飯的,其次是修汽車的。所以並不是“昆侖胎玉”,而是“昆侖胎王”,汙漬讓它看起來像多了一點。上麵“輪”後殘失的字,當然也隻能是個“胎”了。這曾是家汽修店。
鍾儀猶豫了幾秒鍾,才拖著步子跟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