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蓋爾的書表明了右翼社會民主黨人開始正式脫離馬克思主義的轉變。而以前的修正主義者,魏瑪共和國時期的改良主義者都不敢如此公開表白,隻是從各方麵作了一些準備。
與“世界觀多元論”的觀點相並列,流亡時期還有人提出了後來寫到德國社會民主黨綱領性文件中的“法治國家”的思想。這最早是由流亡到美國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提出來的。
在美國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在流亡年代沒有製定出任何突出的綱領性文件。但是,他們在討論未來德國的模式時觸及到了一些綱領性問題。例如,1943年7月在紐約舉行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聯席會議上,弗·施坦普菲爾和埃·弗倫克爾之間曾為此展開一場辯論。
施坦普菲爾在報告中提出:“德國人民應當證明,他們象進行戰爭那樣,能夠並且善於實現革命”。弗倫克爾寫了《德國革命的前景》一文回答施坦普菲爾。在文章中,弗倫克爾反對“社會革命”的主張。他認為在德國戰後可能形成的局麵下,進行革命是很不現實的。一方麵,同盟者將不會歡迎這種革命,另一方麵,工人組織已被摧毀,也沒有能力進行革命。弗倫克爾得出結論說,在這種形勢下,工人運動中的改良主義派別一定會在占領國的合作與監督下製定出逐步恢複工會的方案。弗倫克爾認為,與社會機構民主化相平行的是還應該“改造國家的法律原則”。這裏,應考慮到魏瑪共和國的反麵經驗,同時學習英國、法國、美國的管理經驗,還要注意到德國的傳統。弗倫克爾在文章的結尾斷言,應當建立一個保障各種意見自由的法治國家。
弗倫克爾在這裏強調,建立一個自由的熱愛和平的德國——
這一理想的實踐者應當是德國工人運動。他寫道:“我們認為,在沒有壟斷資本統治的歐洲,德國工人運動是能夠起到這個作用的。我們期待著,新的德國將加入自由民族的聯盟,這個聯盟將會把擁有社會權利的自由人民國家同希特勒匪徒、軍閥和壟斷資本家慘無人道的專政區別開來。”
從弗倫克爾的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法治國家的思想。戰後,這個思想得到社會民主黨人的高度重視,把它列為社會民主黨政治綱領的重要組成部分。
流亡在斯堪的納維亞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的基本核心是由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的成員及其擁護者組成。在他們這一時期起草的文件中,反映出左翼社會民主黨人的思想觀點,也可以看到瑞典社會民主黨人經驗的影響。
1944年中期,他們起草了《關於德國社會主義者戰後政策》這一綱領性文件。它對於流亡在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來說,是很有代表性的。
文件主張建立社會主義政黨,聯合一切力量,反對希特勒製度。文件說,這個政黨應當不限於工人階級,而同時包括中間階層。作者認為,工人統一應當是自下而上的統一,首先從企業中開始,並規定要建立統一的工會,通過生產委員會保障工人參加企業管理。
在文件中特別強調要徹底消滅法西斯主義,審判戰爭罪犯。另一方麵又注意到在防止民族主義的情況下必須保護德國的完整,支持建立一個包括蘇聯和英國參加的歐洲聯邦的主張。文件強調:“作為社會黨人,我們特別關注與蘇聯的親密友好關係,這種關係是未來德國人民和歐洲和平穩定的一個決定性的基礎。”
在文件中提出了戰後德國建設的方案,規定在所有參加反法西斯反抗運動的政黨基礎上建立一個臨時政府。這個政府要為新的“真正社會民主”創造前提條件,這個政府不要蘇維埃製度,而應實行議會製。
文件中還提出了實現公有化和組織新經濟的主張:沒收大農業、銀行、保險公司、動力、交通業,消滅壟斷,把經濟建立在計劃原則基礎上。文件指出,應當使小農對合作社思想發生興趣,但不要采取強迫手段。文件強調要讓德國工人參加管理——這是經濟民主化的重要手段。
文件特別強調要根本改變教育製度,據作者看來,這將為社會民主化創造前提條件。文件最後說:“我們再次強調,民主建設應當在所有關鍵性的問題上成為德國人民自身的事業”。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個文件雖然是由左翼社會民主黨人起草的。但其中要求建立的並不是社會主義國家,而是所謂“社會民主”的社會。
在戰爭流亡年代裏,英國成為德國社會民主黨在國外的政治活動中心。這個中心與流亡在斯堪的納維亞及美國的德國社會民主黨人保持著聯係。
以奧倫豪埃爾為首的德國社會民主黨執委會小組試圖把各個流亡小組對解決社會政治問題持不同立場的見解綜合在一個共同的綱領中,開辟出一條“動機多元主義”的道路。當時,各流亡小組已紛紛加入了旅英德國社會主義組織同盟。1942年10月14日,根據同盟臨時委員會的決議,在同盟內展開了一場辯論,辯論的題目是如何建立一個排除共產黨在外的統一的社會主義政黨。國際社會主義戰鬥同盟的代表維利·埃希勒在同盟擴大的工作委員會上作了關於未來德國工人運動形式與任務的報告。1942年12月6日,埃利希·奧倫豪埃爾考慮到當時辯論的情況,也作了一個報告,闡述執委會小組的觀點,試圖為與會的各個小組提出一個共同的原則綱領和實踐政治計劃。他的這個報告後來被視為德國社會民主黨重要的綱領性文件。
奧倫豪埃爾的出發點是,隻有在反法西斯同盟國家取得軍事勝利,德國反法西斯力量發動革命高潮的情況下才能粉碎希特勒專政。他強調,在粉碎希特勒製度以後無論如何也不要再重複1918年的形勢了,這一次要全麵粉碎暴政。
奧倫豪埃爾聲稱,在建立新德國的過程中有一個過渡階段。在這個階段中新的政黨應當消滅和根除納粹製度的罪魁,“在革命轉變階段,新政黨的實質性目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是深深地攻擊舊社會製度的內部”。
奧倫豪埃爾在報告中提出了“新德國的民主”問題。報告指出,首先應當考慮到以往所犯的導致取消民主的那些錯誤,因此,“新的民主”應當是“有鬥爭精神的民主”。在這裏,要注意保衛民主的安全,防備內部政治敵人,不允許他們以任何手段破壞民主。因此,要在暫時一段時間內不能讓那些積極擁護納粹製度的人享有民主權利。
報告承認,社會民主黨人曾認為在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上有可能長期穩步進化,但這一主張在魏瑪共和國時期已遭破產。據此,奧倫豪埃爾作出結論說,黨應當不僅在經濟方麵而且在政治方麵超越1919至1933年工人運動所達到的水平。必須在“新的民主基礎上”,在經濟機構中實行激進變革。據作者主張,這一切結果應導致建立一個“在民主自由基礎上的法治國家”。
從奧倫豪埃爾的報告中明顯看到德國社會民主黨人長期接觸其它資本主義國家生活所發生的影響。報告注意到近二十年來所有民主國家的進步和新的發展趨勢,斷言這些國家正在逐步實現“社會民主”。報告作者認為,這種演變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家對經濟的幹預,國家有計劃地對社會生活施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