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被你征服》。你去G城後的四個多月裏,我幾乎每晚都在聽這些歌,聽完男低音就聽女高音,聽完美聲唱法的就聽通俗唱法的。除了痛苦還是痛苦,後來慢慢習慣了。但是昨晚回想起那個葬送我一生幸福的人,我就一直無法入睡,心情煩躁得時,他就放刀郎的歌,我越聽越抓狂!”

哇靠,原來他們是一家人啊!“我怎麼沒聽過他兒子放那英的歌啊?”

“他兒子外出打工,周末才回來住,迷上那英的歌也是近來的事。”

“哦。那為什麼我回來這些晚上都沒聽到他老母放粵曲呢?我都好久沒聽過《帝女花》了。”

“他老母不久前搬回鄉下住了。”

“哦哦哦。”我直點頭。不曉得那鄰居有孫子了沒?好奇他的孫子會愛聽什麼歌,希望他品味能高一點,最好他愛聽的是《催眠曲》吧。“老姐,你今天不用上班嗎?”

“要啊。”

“快八點半了,你還不快去梳流。”話才落,她就消失在眼前,浴室裏傳出“叮嚀當啷”的聲響,準是東西被她拋來扔去了。“姐啊,我要去吃早餐,你順便載我出去吧!”

第七章

經過湘唯路的KFC,我下車,揮手與老姐作別。

她卻有懷疑的眼神看著我,說:“還沒到九點鍾,肯德基門都沒開,你買什麼早餐啊?你該不會是想出門看帥哥,為了省車費,就以買早餐為由叫我載你吧?”

“拜托,一大早的,帥哥不是窩在被子裏坐月就是回工作崗位謀其政,哪來這麼多帥哥看?正所謂,猛男肌不如肯德基、視覺不如味覺、精神不如物質……”

老姐懶得聽我念念碎的,一踩油門就消失在眼前。

唉,KFC門還沒開,難道要我在街上遊蕩嗎?看來我真的不該為了省車費而叫老姐載我到此。肚子好餓哦,好想吃葡式蛋撻、新奧爾良烤翅、薯條……愈想愈餓、愈餓愈想,想著想著就流口水了。我吸我吸我吸吸吸,有些沒被及時救回的,不幸暴露於嘴角。我利索把它擦掉,然後四周探視,幸好沒有人看見,不然丟臉死了!

舒氣之際,又倒吸了一口氣。迎麵走來一個俊美型的帥哥,他邊聽電話邊走路,手裏拿著泥黃色的公文夾。

我雙腳像被釘子釘在地上似的,無法邁出一小步。不行了,我快要休克了。咦?好像有種想流鼻血的感覺,不會吧?我沒有對他想入非非哦,真的沒有!我仰起頭,惟恐鼻血流出。

那帥哥走到我身前時,用好奇的目光,以居高臨下的姿勢俯視我的正麵。

我頓時變成了化石。

他微微笑了笑,然後就從我身旁走過。

我立即回頭瞄他,而他也回眸一看。佛說:五百年換來一個回眸,一次擦身而過 。前世的五百年才換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也太浪費青春了吧!要是我的話,一定要擦他幾次肩,順便揩揩油。嗯,反正沒事做,先吊著他尾巴走。秀色可餐,純粹想欣賞一番罷。他沒有虎背熊腰抑或一身肌肉,相對於男人來說,他的身體有點偏瘦,但又不是病態那種瘦弱。

就在我忘情陶醉時,雷思茗的出現,讓我霎時清醒過來。我立即轉身,背對著她走。幸好是我先看見她的,不然準會被她逮到,然後跟我抬扛個沒完。要是被她逮到,想金蟬脫殼都難,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吧!

她走了沒?她走了沒?我再不回頭看,一定會把那帥哥跟丟的。忍不住回頭看,卻發現雷思茗跟那個帥哥都消失不見了。唉,為什麼要讓該消失和不該消失的人一同消失呢?痛不欲生。

在這條湘唯路走了幾回,九點半時又回到KFC門前。哎,打包東西回家吃吧。揪著打包的東西要走出門時,發現雷思茗跟一男孩坐在一起,而那男孩正是我剛才見到的那位帥哥。桌上放著一盒葡式蛋撻和兩杯大可樂,以及一個泥黃色的公文夾。天啊,為什麼要讓我喜歡的人跟我討厭的人坐一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