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死亡的感覺呢?簡單地說,就是人體靈魂離開人體時的感覺。特別是內魂,當他開門出來時,覺得外麵的世界特別新鮮和特別有趣,於是,就產生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奇特的感覺。
我所提供的這些資料,能否說明靈魂不滅呢?
弟:生命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我考慮了很久卻不得其要。如果說生命是有意義的,生命體存在的時間十分短暫,就算一個物種的存在時間,對於宇宙長河來說,仍是短暫的。生命總是一代生,一代死,生生滅滅,看不出有什麼意義。如果說生命是無意義的,生命存在和循環又是事實,凡存在的東西總該有點理由吧。現在我明白了,生命的意義隱藏在死亡之中。生命可以死,靈魂卻不滅。生命的靈魂最終為宇宙的擴張盡一點綿力。
兄:這樣理解是片麵的。宇宙恢弘,宇宙並不在乎空間擴大一點點。宇宙深邃和燦爛,宇宙需要的是欣賞者和理解者。生命體要為生存而鬥爭,所以生命體並不是恰當的觀眾。生命體死了,靈魂自由了,自由的生命靈魂才是恰到好處的觀眾。另外就是我們看得見的,地球依靠無數的生命體為它賣命,地球“損失”了討厭的大氣,得到的卻是寶貴的沉積岩。總而言之,生命的意義是:生為地球,死為宇宙。
弟:言之有理,你的說法更全麵、更準確。不過,有些人上天堂,有些則下地獄,這顯然是無稽之談,應該所有人都到天堂,都到極樂世界才對。
兄:《聖經》是人類的經典,是幾千年以來人類智慧的沉積。《聖經》的說法一定有道理。
弟:有什麼道理?
兄:其實,茫茫太空並無所謂的天堂與地獄,天堂與地獄隻是形象的說法。有些人到了自由世界覺得快活似神仙,我們說這些人到了天堂。有些人到了自由世界覺得受苦受難,我們說這些人到了地獄。同樣都是到了自由世界,為什麼差別那麼大呢?
我們知道,人的靈魂分為內、外二股。當內、外魂離開人體後,第一件頭等大事就是商討如何合二為一。因為離開人體的內、外魂再無所謂的體內與體外之分,況且,他們原來又是合一的,他們都清楚,長期分離是一件危險而又不智的事。
內、外魂能否成功融合,大概會出現三種情形:第一種,順利融合;第二種,融合無期;第三種,融合困難。第三種的情形是介於第一、二種之間。
為什麼會出現融合無期和融合困難呢?關鍵是外魂在生前作惡多端和不信神。我們知道,人的行為和思想歸究於外魂,而內魂則是看在神的份上兢兢業業地打理人體的內部事務,內魂對神極之虔誠而且靈魂純潔無邪。內魂像一位從不出門的賢良妻子,外魂則像在江湖打滾一輩子的丈夫。內魂很難接納靈魂汙穢而且不信神的外魂,於是發生了融合無期這種情形。
當然,對許多人來說,前半生做了不少壞事,後半生信了神,大徹大悟,也做了不少好事。這樣,內魂在考慮接納外魂時就要算一算外魂的舊賬。倘若功大於罪,相信內魂會順利接納外魂,倘若罪大於功,相信內、外魂之間的合並還是會發生困難的。
什麼是功?按神的旨意做事,為神做事就是立功。說得具體一點,就是積極恢複自然生態的本來麵目,與破壞自然生態的人和事作針鋒相對的鬥爭。什麼是罪?違背神的旨意所做的事就是罪,說得簡單一點,就是人的所作所為降低了地球生命的質和量。
一般來說,人的罪孽有三種,分別是原罪、隱罪和顯罪。原罪就是祖先犯了罪。幾乎所有的沙漠都出於祖先之手,現代人的體質不佳、疾病叢生與祖先放棄選種優生有關。現代人最早的原罪可追溯到原始祖先——古美罪人。所謂隱罪,就是人類內部認為不是罪的罪。人的居所是清除植被而建的。人駕車在公路上,公路是清除植被而建的。人所食的五穀雜糧來自破壞生態的農耕。人所用的商品,來自清除植被而建的工廠,而且,生產過程中所釋出的汙染物廣泛毒害了地球生命。總之,人類的隱罪數不勝數。所謂顯罪,就是人類內部認為是罪的罪,即偷搶拐騙之類。人類的顯罪增加了政府的開支,增加了公民的稅務負擔,公民唯有從土地榨出更多的東西來彌補不足。
所謂上天堂者,就是死者生前信仰神及為神做了不少事。內魂覺得外魂雖然生前有罪,但功可贖罪,外魂是潔淨的,而且有共同的信仰,於是決定與外魂合二為一。
所謂下地獄者,就是死者生前不信神,當然談不上為神做了多少事。內魂覺得外魂罪孽深重,品質惡劣,而且又沒有共同的信仰,於是決定擱置合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