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苓搖頭,“倒不是不喜歡,隻是姑娘難道不覺得我們應該有個家嗎?”

有個家?這可真是個好問題,其實林朝英一也想過這個問題,但沒有深思。以前在終南山雖然悶了些,但是有個古墓。古墓是昏暗又潮濕,讓人覺得不太舒服,但待在那兒,卻讓人覺得安心,似乎是覺得不論如何,總是有個歸處。現在出來遊曆,見識到了很多事情,但心卻並不安定。

林朝英想,大概人都這樣,骨子裏害怕自己會像無根浮萍那樣,心底還是會渴望安定。她想了想,說道:“這個可以有,你喜歡待什麼地方?”

“姑娘喜歡待在什麼地方,我就喜歡待在什麼地方。”

這孩子,真好說話。林朝英見林苓那樣說,也樂得自己拿主意,“那阿苓,我們去揚州吧,我喜歡揚州。”古代的揚州比較發達,她喜歡。

林朝英以前從來不太懂這些江湖事,就連是原版的林朝英,即使她有一身好武功,但也不混江湖的。如今和林苓一起在江湖上闖蕩了幾個月,對江湖中人的性格也摸清了幾分,這些大俠們講的是江湖豪氣,什麼錢財乃是身外物,其實是騙人的,出名的大俠背後都有金主,不然就有靠山,再不然就是本人就十分有錢。瞧瞧桃花島主黃藥師,人家有桃花島!瞧瞧南帝段智興,人家是皇帝!瞧瞧歐陽峰,人家也有個白駝山!甚至是洪七公,人家都是丐幫幫主!來頭是杠杠的!

反觀她古墓派有什麼?她古墓派什麼都沒有!林朝英忽然覺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安逸的人生是好,但是總不能天天吃飽了喝,喝飽了睡,睡飽了玩吧?

林朝英想了想,問林苓:“阿苓,你覺得我們古墓派要不要收弟子?”反正也沒事幹,也可以發揚光大一下古墓派,免得以後她的徒孫被人瞧不起。

林苓默了默,“都隨姑娘吧。”林苓心裏想的比較多的是,最近姑娘換了個人似的,以前在意的事情如今似乎不在意了,以前喜歡的東西現在也不喜歡了。問姑娘,姑娘就說那次受了內傷,險些入魔,讓她忽然想通了很多事情,人生苦短,不如及時行樂。

林朝英沉默,她覺得人生該有點追求才是,她也不妄想著要稱霸武林,也沒有想著要幫著皇帝抵抗外敵,那不是她一個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且……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她和林苓沒有穩定的生活來源。雖然說這些日子她深夜裏經常當梁上君子,撬了不少為富不仁的人家的箱底,包袱雖小,銀票可不少,但那總不是什麼長久之計。

林朝英再三思量,最後還是帶著林苓去了揚州,她在揚州城郊外花重金買了一個別院和幾百畝良田,做起了地主婆。不是她說,雖然古代的山水都很美,但天天都要騎馬趕路其實也很累,她折騰了幾個月,覺得日子安逸點也不錯。

揚州城郊外忽然來了個貌美如花的年輕姑娘,又帶著一個模樣清秀的小姑娘,於是一些小混混以為主人家是可以被欺負的對象,時不時就去找茬。被小混混找茬的後果,是林朝英變成了這些小混混的老大。小小年紀不學好,出來當混混?林朝英手中金鈴索一出,將那些小混混全收服了之後派去田裏幫著佃戶做事兒,等他們性子收斂了些,就讓那些小混混跟著雲管事學習。

林朝英的日子也過得很是愜意,閑時彈彈古琴煮煮茶,再指導一下林苓的武功,然後呼哨著蜜蜂排陣。不過這天,宅子裏的安靜被打破。為什麼?因為這日林朝英正在用餐的時候,桌麵上的燒雞居然不翼而飛。

“大膽!來者何人?”林苓怒聲問道。

“阿苓,別急。”林朝英製止了她,然後微眯著眼睛,五感大展,但居然察覺不到對方的存在?

林朝英走出屋外,嘴角微微揚起,很是和顏悅色,“朋友是來自何方?不問自取是為偷也,閣下這般偷偷摸摸,跟偷雞摸狗的小賊實在無甚區別。”這個人竟然能淩空取物,肯定武功不錯,而且居然連她都不能察覺對方的呼息。

忽然,幾根雞骨頭從樹上落下,林朝英抬頭,隻見樹上躺著一個穿著灰色衣服的人,他手拍著肚子,語氣很滿足。“好吃!居然燒得比禦廚做的叫化雞還好吃,我吃遍大江南北,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燒雞!”

林朝英微微一笑,“閣下將我的午飯吃了,莫非不下來賠罪嗎?”

對方還是躺在樹枝上,動也不動。

是可忍孰不可忍,林朝英紅袖微揚,一把玉蜂針朝對方飛去。

“阿苓,放蜜蜂!”

林苓忙應了一聲,拿出一個白玉瓶放在手掌心上,用內力烘熱,一陣蜂蜜的香味彌漫在空氣中,隻聽得她呼哨了兩聲。而林朝英袖中紅色的金鈴索直擊對方。

樹上的人見林朝英出手,一個筋鬥跳了下來,“姑娘有話好說,別動手哇!”

林朝英冷哼了一聲,另一個袖中又飛出另一根金鈴索,“誰跟你有話好說?!”剛才偷她燒雞的時候怎麼不見他有話好說!

於是,宅子頓時沙塵滾滾,暗無天日,還夾雜著蜜蜂的嗡嗡聲。來人武功很好,林朝英一下子也拿他沒辦法。那灰衣男子開始還遊刃有餘,後來卻經不住蜜蜂直往他身上招呼,他直接跳出玉蜂陣,飛上屋頂。他才在屋頂站定,卻看見林朝英立於院中,掌心中立著一個白色的瓷瓶,嘴角微翹,那雙美眸帶著幾分挑釁地看向他。他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兒,忽然背後就有一小隊蜜蜂朝他飛過去,他一愣,正要施展輕功離開,卻發現蜜蜂分為幾個小隊四麵八方地朝他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