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一聽到吃的,眼睛發亮。

林朝英見狀,心中好笑,說道:“擺飯吧,對了,讓人拿幾壺好酒上來。”

林朝英一直覺得江湖中人沒那麼多規矩,什麼男女不同席啊這些都是浮雲,所以每次洪七公來蹭飯吃,她都是帶著林苓和洪七公在同一張飯桌上吃飯。

洪七公看著自己麵前的半邊燒雞,有些疑惑,看向林朝英,問:“阿英,為什麼你總是把連著雞屁股的這一半給我?”

正在吃飯的林苓聽到這個問題,險些噎住了。

倒是林朝英,她手中的筷子在空中頓了一下,然後伸往那盤色香味俱全的叉燒,夾了一塊放在碗裏。然後她看向洪七公,有些理所當然的語氣:“你不是最喜歡吃雞屁股麼?”

“噗”的一聲,林苓忍住笑看向洪七公,“你真的喜歡?”

洪七公眉頭一皺,說道:“胡說,誰告訴你我最喜歡吃雞屁股?”

這回換了是林朝英疑惑,她有些驚訝地問:“難道你不喜歡吃?”還能是誰告訴她,當然是他的作者爸爸金庸先生啊!

“這玩意兒雖然不難吃,但我不喜歡,下回別給我。”洪七公說。

林朝英眨了眨眼,看向林苓,說道:“阿苓,你聽到了?”

聽著兩人對話憋笑憋得十分辛苦的林苓,努力作出自然狀,“嗯,姑娘,我聽到了。我下回做燒雞的時候,會將……”林苓停了停,輕咳了一聲,說道:“我下次會記得把這個地方去掉。”

林朝英點了點頭。

洪七公難得有些不好意思,來蹭飯吃還這麼多要求,似乎也不太好。他悻悻地說:“也不用麻煩,如果你們真的都不吃,給我也沒關係。”他不討厭,隻是說不上喜歡而已,真的!

林朝英說:“去掉就好了。”聽說雞屁股吃多了容易致癌,雖然洪七公看著身強體健,體格十分不錯。她開始以為他真的喜歡吃,所以也隨他,而且書裏他吃了那麼多雞屁股都沒生病,估計著也不會有事。既然他說不喜歡,那還是別吃的好。不過這會兒的林朝英又忍不住好奇:如果年輕的洪七公都不喜歡吃雞屁股,在到射雕的劇情開始的這段時間,這洪七公究竟受了什麼刺激,為什麼會喜歡上吃雞屁股?難道這中間受了嚴重的情傷?

她想著,筷子不自覺地停了下來。然後等她回神的時候,發現桌麵上的菜已經被洪七公風卷殘雲一樣全部卷光了,隻剩下一片狼藉。

她有些無語地看著洪七公跟前那由骨頭堆成的小山,默默地放下了碗筷。

林苓問:“姑娘,要我幫你下個麵麼?”

還不等林朝英回答,就聽到洪七公說:“我的那碗麵條多放些香油,對了,香菜也可以多一點沒關係,我喜歡。”

林苓睜著眼睛瞪洪七公,“你還沒吃飽?”

洪七公一臉滿足地拍著肚皮,露出兩排白牙,“我的肚子是分開的,吃飯是一個肚子,吃麵是一個肚子,哈哈,喝酒又是另一個肚子了!”

林朝英黑線,微眯著眼睛看向洪七公,語氣很不好,“你下次敢不等我吃飽就將飯菜吃光了,我放玉蜂蟄死你!”

事實上,林朝英真的沒想過要招惹誰,隻是這天林苓突發奇想,說近日的槐花開得很好,問林朝英想不想吃槐花飯,想吃的話她到宅子附近的槐花林去采些槐花回來。

林朝英必須得承認她的阿苓是個心靈手巧的姑娘,會繡花會做衣服會做鞋會做飯。她也覺得最近天天悶在宅子裏有些膩,於是就跟林苓一起去槐花林。林苓采花,她散步,順便調-戲一下槐樹林裏的小鬆鼠。

但這日,她沒調-戲成小鬆鼠,反而是被樹林裏忽然出現的蛇驚嚇到。

“這是怎麼回事兒?!”林朝英瞪大雙眸,看著那些躺在草地上曬太陽的冷血動物,灰不溜的還吐著紅色的舌頭!太惡心了……她看著那些蠕動著的爬行物體,一陣反胃。

林苓不怕蛇,但一下子看到這些蛇像是相約好了一樣出現在樹林裏,也被嚇到,“雖然是春天,但也還不至於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蛇吧?”才說著,隻見那些蛇就“嘶嘶”作響地朝她們爬去,林朝英眉頭一皺,紅色衣袖一揚,兩個衣袖飛出玉蜂針,整齊地在那些蛇前麵排列成一條線。

但是玉蜂針才飛出去,林朝英就忍不住扶額,蛇是能上台階的,這麼丁點兒高的玉蜂針連毛毛蟲都攔不住,怎麼攔住這些蛇?果然是她看到蛇就惡心昏了腦袋!

林苓見狀,扯著林朝英的衣袖,“姑娘,我們先走吧。”這些蛇忽然出現,不會是沒有原因的。

林朝英站在原地,無力翻眼,很無奈,但又不得不坦白:“阿苓,我腿軟,走不動。”

“……”

最後林朝英是被林苓拖著回了宅子的,雲竹青一見林朝英蒼白得嚇人的臉色,淡定如他,也愣住了。

“姑娘?”

“雲管事,姑娘覺得惡心,早飯全吐光了,你讓廚房的人做些清淡的小粥送來。”林苓扶著林朝英的手臂,走進了院子。

一身藍袍的雲竹青看著那兩個背影,那雙細長的眼眸眨了眨,“惡心?”適才出去的時候不還好好的,怎地如今回來了就虛弱得跟見了鬼似的?想了想,找了個人來問知不知道林苓和林朝英去了哪兒,聽說是去了槐花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