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武,並且依照晉代安葬安平獻王的先例重新安葬了蕭懿。

丁卯,奉和帝為巴陵王,宮於姑孰,優崇之禮,皆仿齊初。奉宣德太後為齊文帝妃,王皇後為巴陵王妃。齊世王、侯封爵,悉從降省,唯宋汝陰王不在崐除例。

丁卯(疑誤),蕭衍詔令,奉南齊和帝為巴陵王,並為他在姑孰建了王宮,對他的待遇和尊敬,都仿照南齊開國之初對待汝陰王的方法。奉宣德太後為齊文帝妃,王皇後為巴陵王妃。又對於南齊的王、侯們全部降低一級爵位,除去他們的封國,唯有宋汝陰王不在此例之內。

追尊皇考為文皇帝,廟號太祖;皇妣為獻皇後。追諡妃郗氏曰德皇後。封文武功臣車騎將軍夏侯詳等十五人為公、侯。立皇弟中護軍宏為臨川王,南徐州刺史秀為安成王,雍州刺史偉為建安王,左衛將軍恢為鄱陽王,荊州刺史憺為始興王;以宏為揚州刺史。

梁武帝蕭衍追尊自己的父親為文皇帝,廟號太祖;追尊母親為獻皇後。又追諡妃子郗氏為德皇後。蕭衍還封文武功臣車騎將軍夏侯詳等十五人為公、侯。蕭衍又立弟弟中護軍蕭宏為臨川王,南徐州刺史蕭秀為安成王,雍州刺史蕭偉為建安王,左衛將軍蕭恢為鄱陽王,荊州刺史蕭憺為始興王;任命蕭宏為揚州刺史。

丁卯,以中書監王亮為尚書令,相國左長史王瑩為中書監,吏部尚書沈約為尚書仆射,長兼侍中範雲為散騎常侍、吏部尚書。

丁卯(疑誤),武帝任命中書監王亮為尚書令,相國左長史王瑩為中書監,吏部尚書沈約為尚書仆射,長兼侍中範雲為散騎常侍、吏部尚書。

[15]詔凡後宮、樂府、西解、暴室諸歸女一皆放遣。

[15]武帝詔令,凡是後宮、樂府、西解、暴室中的婦女全部放還回家。

[16]戊辰,巴陵王卒。時上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徒王居之。沈約曰:“古今殊事,魏武所雲‘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上頷之,乃遣所親鄭伯禽詣姑孰,以生金進王,王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飲沈醉;伯禽就摺殺之。

[16]戊辰(疑誤),巴陵王蕭寶融去世。當時,武帝想以南海郡為巴陵國,遷巴陵王去居住,可是,沈約卻對武帝說:“古今不同,當年魏武帝曾經說過:‘不可以慕虛名而受實禍。’”武帝聽了點頭同意,於是就派遣親信鄭伯禽到了姑孰,把生金子給了巴陵王,讓他吞下去,巴陵王說道:“我死不須用金子,有醇酒就足夠了。”於是,就給他飲酒,喝的爛醉,鄭伯禽上前將其弄死。

王之鎮荊州也,琅邪顏見遠為錄事參軍,及即位,為治書侍禦史兼中丞,既禪位,見遠不食數日而卒。上聞之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士大夫事,而顏見遠乃至於此!”

巴陵王蕭寶融鎮守荊州之時,琅邪人顏見遠做他的錄事參軍,即位之後,又擔任治書侍禦史兼中丞。巴陵王讓位之後,顏見遠絕食數日而死。武帝聞知此事之後,說:“我受禪讓而登基是順應天心人願,與天下士大夫們有什麼關係呢?顏見遠何至於如此呢?”

[17]庚午,詔:“有司依周、漢故事,議贖刑條格,凡在官身犯鞭杖之罪,悉入贖停罰,其台省令史、士卒欲贖者聽之。”

[17]庚午(疑誤),武帝詔令:“官吏們依照周代、漢代的先例,議定贖刑條例,凡是身居官位而犯有該受鞭杖之刑的人,全部可以出贖金而停止懲罪,各台省的令史以及士卒犯罪而願意贖刑者,亦聽任其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