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芳匆匆忙忙的從老家趕回來,已經很晚了,想到菜還沒有買,便放下行禮直奔夜市。夜市燈火通明,甚至比白天還熱鬧。來來往往的人群,有的購物,有的享受入夜後的清涼,更多的則是拉著自己情人,互相依偎著,說著讓林曉芳,耳紅心跳的話。
從前,林曉芳也不是沒有注意到這些,但她總認為自己是這個城市的客人,沒有一種歸屬感。她對城裏人的生活方式很好奇,但又隻能躲在一邊,悄悄的看著別人盡情享受這城市的繁華。當然,林曉芳也曾渴望著,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為這個城市中的一員:有城裏的戶口,有城裏的房子;不需要辦暫住證,不需要忍受城裏人異樣的目光,不需要躲避察警……
如果能夠像城裏人那樣,將警察當成忘記帶鑰匙後的開鎖匠、遇到危險時的保護神……那就更好了。
最好能夠像城裏人那樣,每到午夜,天氣涼了,就從空調房裏走出來,偎在愛人的懷中,手挽著手逛商場、遊車河、吃夜市。
這一切對於林曉芳來說,隻是一個夢。雖然,從小老師就告訴她,所有的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但老師一直沒有說,由於社會分工的不同,主人與主人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當城裏的孩子喝著牛奶去上學的時候,林曉芳必須趁早割一藍豬草回來;
當城裏的孩子嫌教室太熱,要裝上空調時,林曉芳的學校卻在渴望著,不要下雨。因為一下雨,四處漏水,沒法上課;
當城裏的孩子高考時發愁要上哪一所大學,挑什麼專業時。林曉芳則收拾行禮,考慮在城裏打一份什麼樣的工,可以賺大錢。
……
上不了大學,也就不能依靠學曆跳龍門,獲得城裏的戶口。那麼就隻剩一條路可以走了——使勁攢錢,在城裏買一套房子,有了房子就有戶口,成為正兒八緊的城裏人!但城裏的房價?
懷著賺大錢的夢想到了城裏卻發現,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無論多麼髒多麼累的活,都有無數強壯的男人在搶著幹。
好在城裏有一個姨,經她介紹當了保姆。保姆在城裏人的眼中看來,仍然是非常低賤的活。但在同鄉的眼中看來,風吹不著,雨淋不著,還管吃管住,已經是非常體麵的活了。懷著激動的心情,林曉芳住進了主人家裏,拚命幹活,深怕主人不滿意。誰知,道貌岸然的男主人,卻不顧休麵,要求“深入服務”……換了一家,女主人又像防賊似的防著她。
林曉芳第一次意識到,長得漂亮也是一種錯。
但長得醜也不行,因為沒有人願意雇她。
最好是長得不醜也不漂亮……難度好大啊!
熱心的姨,幫她找到了一個新的出路——嫁人。嫁給城裏人,不但可以解決戶口問題,還可以解決老爸的醫藥費問題。
林曉芳才十八歲,根本沒有考慮過嫁人的事。姨一提,她就臉紅了,懷裏像抱著一隻兔子。如果是城裏姑娘,這個年齡還在上大學,做著青春的迷夢,想都不用想就會拒絕,但林曉芳知道自己處於什麼位置。
有道是窮人的娃子早當家。她也沒覺得自己年齡小,因為家鄉同齡的姐妹們生的娃娃,都會爬了。
在姨的帶領下,忐忑不安的見到了衛華。那次見麵,林曉芳心裏稍稍有點失落。這個人個個高高的,瘦瘦的,皮膚蒼白,眼圈兒是黑的。襯衣領子背後,還有一圈黑汙垢。一看就知道是那種不懂得照顧自己,且夜生活很豐富的人。這樣的男人,讓她沒有一種,被城裏的女人所稱之為“安全感”的東西。
除此之外,林曉芳全都滿意,他年輕、未婚、有房子、還有錢。最重要的是,他的錢不是靠父母給的,而是自己賺來的。這讓林曉芳失落的安全感又稍稍的回來一點。
可是……
這個人,好像不喜歡自己。而且還告訴了林曉芳一個大秘密——他有“間歇性植物神經病”,一旦發病,就會像“植物”一樣,一動不動。
林曉芳猶豫著,是不是要放棄,卻沒想到衛華將鑰匙和錢一齊交給了她。讓她去買自己所需要的東西。錢不是很多,但一出手就是二千,這相當於林曉芳的二個月的工資了。算是一筆“巨款”。
麵對一個初次見麵,什麼都不了解的人,就這麼信任。林曉芳很感動。別人可能對“別人的信任”這東西,沒有多少感想,但在城裏受盡白眼的林曉芳卻是非常的珍惜。於是她決定留下來,好好的照顧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