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盛點了點頭,示意他二人可暫且退下。
“諸位都是事主,還請推舉個人前來答話。”高師盛轉過身對善光院、梅川院兩家的僧人說道。
現在派人去找這名被殺的僧人的親屬過來,顯然不現實。僧人以寺為家,以佛為業,梅川院一同修行的同伴算代表親屬,他們目睹了整個殺人過程,按例都要詢問。
善光院的僧人是凶手一方,聽圍觀百姓的話,應當是跑了,沒有善光院其他僧人攛掇,這些百姓也沒膽子圍堵梅川院的僧人,從犯的罪名是肯定跑不了的。
“小僧淨空,見過莊頭。”梅川院方也不用推選,一名與高師盛年齡相仿的僧人,主動站出來回話。
“貧僧證弘,在這有禮了。”善光院的院主,是個中年和尚,滿麵愁苦的回了一句。
“此事,可是因你兩家宗論引起?”
兩人相互看了一眼,點頭一齊稱是,高師盛將紙張攤開鋪好,準備提筆記述問詢諸事。
“駿府法度,命令禁止“宗論”你兩家可曾知曉?”
兩人不知他什麼意思,唯有點頭。
“案發時,你們二家都有主動參與可對?”
這回二人卻是一齊搖頭,抵死不認。
兩家宗論引發爭鬥致人死亡純粹是意外,並非蓄意所為,當然不願承認。
“凶手何在?”頓了頓筆,繼續問道。
“帶人逃走了,小僧本想帶人去追,百姓中卻有人帶頭把我等堵在院內。”高師盛問得是善光院院主證弘,回話的卻是梅川院的僧人淨空,言辭憤慨不已。
“為首那幾人,還請上前一步,我有幾個問題要問?”
這回徹底沒人應聲了,不但無人上前,有幾個膽小的反而還往後圖,擠得人群又是一陣晃動。
木村兄弟自告奮勇,上前抓人。
趁著這回兒,他複又問道:“證弘院主,淨空法師,你二人對此事是要郡裏官斷,還是私了?”
“爾等須知駿府諸法度:喧嘩兩成敗!鬥訟律者,首論鬥毆之科,次言告訟之事。法度曰:相爭為鬥,相擊為毆。若‘以手足擊人者’杖三十,以他物傷人者杖六十‘見血為傷’,非手足者皆為他物,即兵不為刃亦是如此。”說到這裏,又環顧一圈的四周百姓,冷聲道:“殺人者是為盜,盜自當死!”
自桓武至今,依如莫概,分係訓律法為鬥律。至鐮倉,民多以訟事爭相誣附,名曰鬥訟。室町開國初年,鬥訟成風,其害尤甚盜賊,須防鬥訟,故罪次於盜賊之下。
遠江高氏出身武藏上野高階氏,鐮倉時起就執管武家法度,族中高位者如高師直兄弟,曾追隨足利尊氏蕩平南朝,位居執權,諸多律法條例乃是高氏子弟必修的家學。
駿府的法度多沿用鐮倉舊例,凡是鬥訟雙方,不論對錯,首先便要以鬥毆之罪各自先杖三十,最主要的願因就是,武家開創之初,便有爭強好鬥,以下克上的傳統。
平大相國清盛把持朝政以來,各國豪族,爭先諛奉權貴,以相互間告訟私鬥為能事,當成宣揚自家出身和背後主家權勢的方法,因此造成的傷亡甚至比盜賊作亂還要嚴重,幕府為了朝野穩定,幹脆就把告訟私鬥的罪名提升到僅次於盜賊叛亂的地步,來嚴加懲治。
案情很明朗,沒有什麼過多勘查的必要。現在就看兩家寺院的打算如何,反倒是這些聚眾不散的百姓,更難處理。
木村兄弟已經拽了兩個先前帶頭鬧事的人出來,等高師盛問話。
注釋一:律法出自《唐律疏議》第八卷鬥訟篇,稍加改動。
主要是網上的《鐮倉紀實》是掃描版圖片版,很難精準找到想要的資料,作者幹脆就引用唐代的法律條文,不過豪族之間相互間,告訟私鬥一直到江戶幕都是普遍存在的,鐮倉幕府怎麼處置,散人不太清楚,但德川家一向是罪名從重。
注釋二:上野高氏在鐮倉,室町,江戶三朝幕府,乃是現代都是武家棟梁的禮法奉行官,家學淵博,高師盛精通律法也不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