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回到村裏的劉二狗就被警察帶走了。
他以為是自己嫖娼的事情發了,也就沒往心裏去,所以被帶走的時候神情自若,麵無懼色,甚至還恬不知恥地朝人群笑了笑。
倒是他那可憐的母親,哭天喊地的嚎了半天。
母親的悲慟讓劉二狗頓時心生疑惑。
以前他也曾因為嫖娼被警察帶走過,母親除了第一次有些驚恐以外,其他時候都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
他理解母親的心裏感受。母親是最痛恨男人去嫖娼的,他小的時候痛恨父親去,等他大了又痛恨他去。
可是痛恨就像責罵一樣,沒有任何作用。因為去嫖娼的男人都是不要臉的,責罵隻對那些要臉的人有用。
然而這一次,母親為什麼會如此傷心呢?
到了派出所,警察幾句話問下來了,他知道了答案。
這一次,警察叫他來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嫖娼,而是懷疑他殺人。
在我國,嫖娼行為隻屬於一種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就談不上判刑,大不了拘留罰款或者勞動教養。
殺人行為那可就大不一樣的了。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殺人是很有可能被敲頭殼的。
劉二狗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會牽扯上“殺人罪”。以他的膽量和能力,殺隻雞都是膽顫心驚的,怎敢去殺人。
對此警察也似乎心知肚明,叫他來也不過是走走過場。
“8月14日,你都去什麼地方了?幹了什麼?見了什麼人?”雖然隻是走過場,該問的還是一定要問,警察很盡職。
“上午在家睡覺,下午去了一趟工地,晚上與老湯幾個打麻將!”事關自己的小命,劉二狗立即收起了來時的那幅無所謂的表情,以極其謙卑的態度老老實實地回答著警察的提問。
“8月15日呢?”警察繼續訊問。
“早上去西安收賬,晚上請客戶吃飯、唱歌,晚上,晚上住在西安!”劉二狗在回答到晚上住哪兒的時有點猶豫。
那天晚上,他招待幾位實權科長住在了會所,還叫了小姐。
“住在什麼地方?”警察注意到了劉二狗的這個小動作,立即厲聲追問。
“西安南二環的‘凱撒宮’!”見警察有些惱怒,劉二狗立刻如實交待。
“凱撒宮”是西安有名的洗浴場所,曾數次因為涉黃而被查處。奇怪的是,每次查處以後,都會重新開業。
兩名審訊的警察聽到“凱撒宮”的名字,相視一笑,就放了過去。
可能是劉二狗所說的情況警方都已經掌握,其中也有沒什麼出入地方,當天就讓他回去了,隻是走時告訴他,近期很有可能找他再次訊問,不得遠離。
去縣公安局有警車接坐,回村時可就沒有警車送了。劉二狗不想坐公交車,就擋了輛出租車,直奔村子裏。
他心裏很著急,但不是因為怕母親擔憂,而急著想知道誰被殺了,在什麼地方殺了,還有誰被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