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背叛者的荒原(上)(2 / 3)

“唉,唉,神射手。”盧修斯拍拍德雷克的肩膀,悄聲說,“今天你不用弓嗎?”

“弓壞了。”他說,“今天我就用這個。”他揚了揚手裏的火槍。

“你瞧瞧你。那可是一把好弓啊,你不懂得保養,你看,壞了吧。”德雷克惋惜道,“要是今天你打中的獵物沒有我多,可別說我占了你的便宜啊!”

“就算我用火槍,你也是勝不了我的。”盧修斯自信地說,他看了一眼小他半個頭的德雷克。

他跟盧修斯是摯友。他們來自同一個村莊,又曾同為學院城的民兵守衛,甚至來站同一班崗。

他們一同巡邏,一同下班,一同走進酒樓,一同在休息天狩獵。除了德雷克去獵豔的時候,盧修斯嘲笑他幾句,獨自走回他溫馨的家,他們幾乎是形影不離。

他再次看了一眼德雷克。這個男人總是這麼英俊,棕色短發跟他英俊的眉宇天然契合。他知道自己很久沒有跟這個男人一同出行了。

那是半年前,德雷克在執勤時遲到了半天,整個人還精神恍惚,盧修斯知道他又去獵豔了,而且縱欲過度。因為一個月的懲罰,恰巧從此跟盧修斯的生活和工作時間完全錯開。

“今天涅波拉怎麼不跟你一起出來?”他們走了很遠,德雷克才問。

“她說她不喜歡血腥了。”盧修斯努努嘴,“女人嘛,多愁善感。說不定她想跟我生個孩子了,不是有一個教派說什麼不見血光,能給新生兒祈福麼?”

“嗯,女人。”德雷克簡短地應和道。他從沒聽過那個教派的事。可這天下的教派和神也太多了,他可沒有自信全部聽過。

“倒是你,”盧修斯反問道,“怎麼,終於老到找不到新的女伴,沒法帶出來炫耀了嗎?”

德雷克大笑一聲,“你這是在小瞧我。”他捋了捋額前的短發,今天他沒有擦香水,“我估計她現在還一臉享受,一絲不掛地睡在旅店的床上呢?”

“新的?什麼時候認識的?”

“新的。三天前。”德雷克看看盧修斯,“我說你,是不是也該偶爾換換口味了。”

“我不要。”

“老是嚼一根草,多沒勁。”德雷克嫌棄地說。

“我跟你不一樣。你能自由地做個花花公子,我可是有家室的男人。”

“好,有家室的男人。”德雷克諷刺道,“我們今天到底去哪裏打獵?”他問道,“你前兩天突然跟我講起,這些天我又盡情狂歡,差不多完全忘了。”他撓撓腦袋,似乎完全不記得了。

“不要緊,你跟著我就好。”盧修斯說,“不過,不記得在哪裏,你也敢跟來啊,也不再問問。萬一我們會追到河邊,你不是不會遊泳嗎,多危險。”

德雷克聳聳肩,“反正好久沒有跟你一起出來放鬆放鬆了。民兵隊那裏,你沒事吧?”

“沒事。”盧修斯說,“我跟他們申請調個時間執勤,他們會同意的。”

“那就好。”

馬帶著他們走過了半個荒原,才到了遠遠可以看見那叢有羚羊出沒的山嶺。他們下馬,把馬拴好,開始徒步。

“噓,我聞見羚羊的氣味了。”才走了兩百多步,德雷克就警覺地跟盧修斯說道,立馬按低了他的身子。

德雷克的嗅覺總是這麼靈敏,這就是盧修斯樂意跟他合作的原因。

“我們跑到下風口去吧。”盧修斯跟德雷克提議道,“這些畜生的嗅覺總是這麼靈敏。”

“嗯。”德雷克看了看盧修斯的火槍,“不過,我先拉弓。”他說,“在驚動羚羊群之前,你不要開槍。”要不是盧修斯是他的摯友,他絕不會帶著一個拿著火槍的人一起打獵。

他們已經好久沒有在一起渡過美妙的狩獵時光了。

“嗯。”盧修斯答應道,貓著身子,開始慢慢往下風口移動。

“所以我打賭你今天不會打中比我更多的獵物。”

“嗯,我打賭。”盧修斯不服輸,“一個十銀幣,我的獵物更多。”

“好。”德雷克笑了一聲。像他這樣的男人是最喜歡打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