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張熙供稱,曾靜遣其投書策反嶽鍾琪謀清的直接動因就是肇啟於呂留良的反清著述。呂留良有《時文評選》留世。所謂時文評選,就是選出有代表性的古今八股文進行分析評論,幫助士子掌握八股文要義。曾靜多次應試科場,所以對呂留良的《時文評選》不能不加以留心。從順治十二年到康熙十二年,呂留良評選的時文多達二十餘種,想圖科舉進身的讀書人無不奉為經典,於是不脛而走,“風行海內,遠而且久”。事實上,呂留良已不僅僅是一個批選八股文的專家,而且儼然成為一方社盟的宗主,一言一行,都為人們所信服、景從。對於多次落第而又心所不甘的曾靜,呂留良其人其文的影響是可想而知的。曾靜千方百計地弄到了呂留良的全部遺書後,對這些著作,“始而怪,既而疑,繼而信。”反清思想逐漸激烈。他經常和呂留良的門生嚴鴻逵等人來往,並把反清的思想變成了投書策反的實際行動。
雍正理清了曾靜等人的思想來源於呂留良之後。雍正決意把現行犯和思想犯一並辦罪整治。而且他更看重後者!他深知思想上的叛逆比具體行動更為危險。雍正的“上諭”指出,以前浙江發生過汪景祺、查嗣庭的案件,海寧、平湖也有“騷動”,那都是呂留良思想的“遺害”,如今曾靜、嚴鴻逵等人,相距千裏,居然能夠相互呼應,共謀反清,可見問題嚴重,非加嚴辦不可。
十月,雍正派副都統海蘭,十一月,又派刑部左侍郎杭奕祿作為欽差急赴湖南,協同巡撫王國棟,將曾靜、劉之珩(原永興縣教諭,曾靜好友)、陳立安(劉之珩的學生)、陳達(陳立安之子)、張新華(張熙之父)、張照(張熙之兄)、張勘(曾靜的學生、張熙的堂叔)、譙中翼(華容縣七十二歲教書先生,與曾靜一樣崇拜呂留良)、譙大穀(焦中翼之子)、曹玨、廖易(都是曾靜的學生)等,全部拿獲。另外又在陝西寶雞縣拿獲毛儀(貢生,張熙赴陝路經他家)。同時命浙江總督李衛查抄已故呂留良家,將呂留良之子呂毅中、呂黃中、長孫呂懿曆、沈在寬(嚴鴻逵的學生)等拿獲。命江南總督範時繹將車鼎豐、車鼎賁(因沈在寬在其家教書,張熙去江南時曾在他家住過,並接受銀一兩)、孫用克(字學顏,張熙聽說他學問好,並未見過麵)等拿獲。接著,分別在湖廣、浙江、江南等地反複刑訊,最後確認曾靜等並不是一個有計劃的組織嚴密的謀反集團,根本沒有六省“在我一呼可定”的安排和可能。雍正心裏石頭落地,平靜下來,命將案內各犯解送北京,交刑部進一步審理。
那麼宮中發生的事情又何以外傳呢?經過明察暗訪,雍正還弄清了曾靜投書中指斥他“謀父”,“逼母”等“十大罪狀”,是胤禩、胤禟、胤(礻+我)、胤禵之“逆黨奸徒,造作蜚語,布散傳播,而伊誤信以為實之所致。”於是,雍正立即采取措施,首先打擊他認為威脅最大的諸皇子殘餘勢力。
按照雍正的經驗,因為仇敵某人,而對其人造謠誹謗,以泄其私忿,這樣的事並不鮮見。他早就料定胤禩等人的黨羽“必有怨望之詞”,“但不料其誣蔑詆毀,怪誕奇特至於此極,亦並不料曾靜、張熙輩遂信以為實,而便生背叛之心也。”他進一步認識到胤禩集團的殘餘力量才是心腹之患。曾靜案發為自己提供了良機,要不失時機地予以毀滅性打擊,殺一儆百,爭取輿論優勢。因此他首先下令追查謀反書中關於雍正失德罪狀的來源。
關於雍正繼位製造的種種議論,曾靜供稱:聖祖皇帝原傳十四阿哥胤禩天下,皇上(指雍正)將“十”字改為“於”字而篡了位;又說“聖祖在暢春園病重,皇上給聖祖端碗人參湯,聖祖喝了後便駕崩了。”關於逼母,說是雍正逼太後在鐵柱上撞死,人言可畏,這直接關係雍正這個皇帝寶座是否能坐的大問題,因而他決心清除心腹隱患,不惜以萬乘之尊同犯人逐條辯論。“你是怎麼知道的?”“何以聽聞?”朕若有此事,皇天在上可以證之”,等等發咒和質訊,確實惹怒了雍正。
另外曾靜還供認,他是聽安仁縣生員何立忠和永興縣醫生陳象候說的。何、陳供稱此皆聽聞於茶陵州看風水先生陳帝西。陳帝西供認是他在往衡州路上,聽四個北方漢子講的:“嶽老爺上了諫本,不知避諱,恐怕不便。”“皇上竟不定他的罪,反加了他的官。”根據這一線索,輾轉追查,發現自雍正五年(1727年)四、五、六、七月發往廣西的軍犯即胤禩集團的黨羽、心腹太監,有達色、蔡合科、馬守柱、耿桑格、六格、吳守義、霍成等七人。這些人從京城南下廣西“沿途稱冤,逢人訕謗”。凡遇村店城市,高聲呼招:“你們都來聽皇帝的新聞,我們已受冤屈,要向你們告訴,好等你們向人傳說。”“隻好問我們的罪,豈能封我們的口!”又查出原軍充軍東北的胤禩集團親信,有八寶、何玉柱、關格、馬起雲、王進朝等,也“肆行誣捏,到處傳播流言,欲以搖惑人心,泄其私忿。”所謂雍正失德十大罪,這些人的小道消息廣為傳播起了很大作用。可是,曾靜所供認的,是聽到何立忠、陳象候傳說關於嶽鍾琪與皇帝悖訐之事,至於曾靜謀反書所列舉的雍正失德的十大罪狀又是聽誰說的呢?曾靜並沒有具體交待清楚,起碼這十個方麵不全是從充軍者中聽來的。雍正心裏很清楚,謀反書中所指斥的情節,早已是流布十分廣遠的公論,但他隻抓住胤禩黨羽充軍廣西這件事,調轉矛頭,追查這批軍犯散布什麼流言,凡查出散布流言而中傷當今皇上的胤禩殘餘分子,罪加一等。雍正這一招,可謂一箭雙雕,而這批人的悲慘命運可想而知。利用曾靜的案子,雍正又自我宣布找到了誣蔑他失德的輿論根源。
可殺不殺,無罪坐罪
出人意料的是雍正卻力排眾議,別出心裁,決意要寬赦曾靜。雍正在此案的處理上,寬“現行犯”而嚴“思想犯”可謂謀之深遠,亦屬曠世之舉。
曾靜案發後,雍正一麵審理,一麵考慮處理方法,待胸有成竹後,雍正走過程似的令朝廷九卿詳議曾靜應得之罪,又依次讓各省總督、巡撫、道府守令,各地學官議論曾靜之罪。官員們都說曾靜罪無可赦,法在必誅。雍正又讓曾靜自己議罪,曾靜亦自稱所犯彌天罪,“天地亦當不容”。這時,朝廷內外都認為曾靜必殺無疑。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雍正卻力排眾議,別出心裁,決意要寬赦曾靜。雍正解釋此舉說:曾靜“並無反叛之實事,亦無同謀之眾黨。”要不是曾靜自行投首於嶽鍾琪,造書造謗之奸人,他皇帝“何由而知之,何從而究之?又何自而剖晰開示,使臣民共曉之?”“即此曾靜不為無功,即此可以寬其誅矣。”於是將曾靜及其徒張熙免罪開釋,留曾於湖南觀風整俗處使用,並宣布不但他不殺他們,“即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之”。據說這樣做的原因有兩條,一是嶽鍾琪為明了投書真相曾同張熙盟過誓,嶽為股肱大臣,與皇上應視為一體,不能讓他失信,故寬免曾、張。二是如前麵所說曾靜投書,使雍正得以追查出造謠元凶,曉喻百姓。因此不應斬殺。曾靜等當然感恩戴德,甘願為犬馬,到處現身說法,自我批判,消除影響。這才是雍正的真實目的,“可見人無愚賢不肖,無不可感格之人。”雍正對自己的“出奇料理”是很得意的。
與對曾靜“寬待”成鮮明對比是對呂留良的“嚴懲”。這也是雍正出奇料理的一部分。呂留良死後的四十五年,即雍正六年十月,呂留良被另立一案。雍正下諭浙江總督李衛,嚴緝“查拿匪類以速慎為要,正犯勿使漏網。”可是呂留良,其子呂葆中,其學生嚴鴻逵等先後故世,隻好逮捕兩家的子孫。又因張熙赴浙省時訪問過嚴鴻逵的學生沈在寬,故沈也在拿之列。至於刊刻呂書之車鼎豐、車鼎賁,收存呂書之孫用克、周敬輿,以及三家有關學生房明疇、金子尚、陳祖陶、沈允懷、沈成元、董呂音、李天準、費天原、王立夫、施子由、沈鬥山、沈惠候、沈林友、朱霞山、朱芷年、張聖範、朱羽采等皆被逮捕入獄。呂、嚴、學家中所藏書籍及呂留良之《備忘錄》、《日記》等全部封存,具折進呈。
雍正八年十二月,刑部等衙門議定呂留良應照大逆律碎屍懸首,其子孫照律緣坐,所著詩文日記盡行焚毀。但雍正卻並沒有立即批準廷臣的判決,他的考慮更為深遠。
把呂留良從墳墓中拉出來,銼屍梟示,這有何難?真正困難是肅清他的思想在士人中的影響。如果讀書人不能與呂留良的思想劃清界限,將來難免會出現第二個曾靜,第三個曾靜……,清朝的統治還是不能長治久安。基於這樣的想法,雍正命將廷臣擬議的判決發交全國各級學校,讓所有在學生監出具甘結,簽字保證自己擁護朝廷對呂留良的處置。如不同意的話,雍正特別諭示:“其有獨抒己見者,令其自行具呈,該學政一並具奏,不可阻撓隱匿。”
“獨抒己見”這不過是雍正所設的一個誘人的陷井,是引蛇出洞的圈套。封建專製下,皇權高度集中,誰敢“獨抒己見”。所以各地生監紛紛具結,表示呂留良之罪罄竹難書,“律以大逆不道之罪,實為至當。”各省督撫學政也樂得省事,奏稱“所屬生監,各具結狀,並無一人有異詞者。”
但並非每一個讀書人都是怕死貪生的軟骨頭,都任雍正“強奸民意”。盡管有各地督撫學政的嚴密封鎖壓製,仍有人對清廷在處置曾靜、呂留良寬嚴之別上,明確表示其於情於理於法都有“不謬不然”者。湖北的唐孫鎬和浙江的齊周華就是兩個突出的、例子。隻不過唐孫鎬天真地認為嚴懲呂留良並非雍正皇帝的初衷,說雍正降旨之初,疑信參半,假如群臣舉留良之正書力爭,皇上之心必油然而動,無奈中外臣工“恐於批鱗之咎,甘作違心之談,此日‘銼骨’,彼日‘揚灰’,此日‘焚書’,彼日‘滅族’,舉朝同聲附和,而宸衷益其增怒矣。”而齊周華則直陳異辭為呂留良鳴不平,“走狗狂惑不見烹,祥麟反作釜中羹。看徹世事渾如許,頭發衝冠劍欲鳴。”
鑒於實際情況的變化,雍正九年皇上傳諭內閣:“毀書之議,概未允行。”原因是無論怎樣毀書,未必能徹底做到“絕無留遺天下後世”。何不用之做憑據,“以辯其道學之真偽乎”。故除未刊刻之《備忘求》、《日記》,抄藏五稿、信劄等外,皆勿焚毀。同時命令大學士朱軾,將呂書《四書講義》、《語錄》等逐條摘駁,纂輯成書,刊刻頒發學官。
這樣又過了一年,即雍正十年十二月,雍正正式宣布對此案的處理決定,命將已故之呂留良、已故其子進士呂葆中、其已故學生嚴鴻逵俱戮屍梟示,另一子呂毅中、嚴鴻逵之學生沈在寬斬立決,呂、嚴兩家之孫輩,人數眾多,從寬發配寧古塔給與披甲人為奴,倘有頂替隱匿等弊,一經發覺,將浙省辦理此案之官員與該犯一體治罪。呂留良之詩文不必銷毀,其財產領浙江地方官變價充本省工程之用。“案內”甘心附逆,私藏禁書之黃補庵已死,其妻妾子女給功臣家為奴,父母祖孫兄弟流二千裏:“刊刻逆書”之車鼎豐、車鼎賁、“往來契厚”之孫克用、“陰相援結”之周敬輿等,俱應斬監候,秋後處決;呂之門徒房明疇,金子尚等著偕妻流三千裏;陳祖陶、沈允懷等十一人各杖責一百;朱霞山、朱芷年從學嚴鴻逵時年尚幼小,張聖範、朱羽隻令伊等幼子從沈在寬啟蒙,又無交好,寬議釋放。
雍正在此案的處理上,寬“現行犯”而嚴“思想犯”可謂謀之深遠,亦屬曠世之舉。
石破天驚《大義覺迷錄》
雍正對曾、呂之案的“出奇料理”。的確顯出了他的過人的識見和魄力,但雍正對付讀書人的手段,從呂留良到曾靜,不隻是殘酷,同時還是殘忍。他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終於轉移了一代士風,大大加強了奴性。
雍正以奇思處理完曾靜、呂留良案後,並沒有就此罷手。這位勇於革新的皇帝,做出了又一驚人之舉,諭旨刊行自己與曾、呂公開辯論的書籍《大義覺迷錄》。雍正此舉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清除反清思想,為清朝統治的合法性辯護,二是洗刷自己身上的髒水,還自己清白之名。
清朝初年,呂留良借“夷夏之防”闡發民族大義,自然具有反抗清朝民族壓迫的一麵。在評選時文時,呂留良主張首先要分清是“華”是“夷”,然後才能講君臣之間的倫理關係。用他的話講,就是“華夷之分,大過於君臣之倫。”這話比較隱晦,但細加品味卻大有文章。照呂留良的邏輯,皇帝如是漢族人,才能講臣民對君主的忠順;言外之意,現在的皇帝是“滿洲”,“滿洲”是“夷狄”,“夷狄”近禽獸,你看該怎麼辦?曾靜讀了呂留良的評選的時文,由“夷夏之防”推出了清朝入主中原是“夷狄盜竊天位”,並導致了反清的實際行動,責任應當曾靜自負;但追本溯源,雍正也很合乎邏輯地得出了“曾靜之反清,惟呂留良是問”這樣的結論。雍正再往深處想去,呂留良的思想既深且廣,他批過的時文,凡參加科考的士人難免要拜讀,今天有一個曾靜被蠱惑作亂,今後就可能有十個,百個曾靜。這樣想來,曾、呂案就不單是一個湖南人受呂氏思想的影響而去策動別人造反的偶然事件了,它關係到以“夷狄”為皇帝的清朝對中國的統治是否有理論根據這樣一個帶根本性的大問題。
對雍正本人來說更為嚴重的是,關於他用鬼蜮伎倆篡奪皇位,以及“謀父”、“逼母”、“弑兄”、“屠弟”之類的流言也傳到了像曾靜這樣具有反清思想的漢人耳朵裏,益發印證了“夷狄”確實是“禽獸”這樣的傳統觀點。這又是對雍正是否有資格為人君的尖銳挑戰。
無論出於為清朝統治者合法性進行辯護的“公憤”,還是為洗刷旁人潑在自己身上的髒水,維護個人私德的清白,雍正都覺得忍無可忍,退無可退,決意迎接挑戰,正麵還擊了。他將曾靜投書中所列的關於清廷統治“不合理”,以及雍正為人君“不合法”的論點逐條摘出來,加以的駁斥,並要曾靜重新認識,自我批判,肅清“流毒”。當然,雍正也深知頭腦簡單,反複無常的曾靜遠不足以為交鋒對手,他隻不過借曾靜為靶子而實則對陰魂不散的呂留良其人其文大加口誅筆伐。這就是千古奇書《大義覺迷錄》的出台。
《大義覺迷錄》全書四卷,內收雍正“上諭”十道,曾靜口供四十七篇,張熙等中供二篇,後附曾靜《歸仁說》一篇。曾靜的供詞以雍正問,曾靜答的形式記錄。曾靜的口供雖占了很大的篇幅,但內容千篇一律,意思不大,都是按照雍正的口徑進行的自我批判,口口聲聲“罪該萬死”,值得注意的是,雍正批判呂留良其人的幾道“上諭”,頗有令人尋味之處。
雍正的手法絕妙之處,在於首先打掉呂留良的明朝遺民頭銜。雍正利用呂留良曾考中過清朝的秀才這一事實,認為呂留良和清王朝君臣之份早就定了,再行反複將不齒於士類。雍正說,呂留良“於順治年間應試,得為諸生,……是呂留良於明,毫無痛癢之關,其本心何曾有高尚之節也。乃於康熙六年,因考校失利,妄為大言,棄去青衿,忽追明代,深怨本朝。後以博學鴻詞薦,則詭雲必死;以山林隱逸薦,則剃發為僧。按其歲月,呂留良身為本朝諸生十餘年之久矣,乃始幡然易慮,忽號為明之遺民。千古悖逆反複之人,有如是之怪誕無恥,可嗤可鄙者乎!”
在打掉呂留良是具有民族氣節的明朝遺民的頭銜,強加其“千古悖逆反複之人”的稱號之後,雍正就集中筆墨來對“夷夏之防”這一反清思想的核心內容,進行“針鋒相對”的批駁。雍正說:“在逆賊之意,徒謂本朝以滿洲之君,入為中國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為訕謗詆譏之說耳。不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盛德乎?”可見,雍正對“華夷之辨”是有其獨到之見解的。他認為所謂華夷,有不同時間和地域的概念。遠古時代,虞舜是東夷人,文王是西夷人,指的是其出生地而言,猶今人之籍貫。“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則斥之為夷狄。如三代以上有苗、荊楚、(+嚴)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為夷狄可乎?”等到清朝入主中土,蒙古極邊諸部落都歸入版圖,幅員遼闊廣遠,“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況且,舜與文王,並不因他們是東、西夷人,就不能做古代的賢君,聖經賢傳,“皇天無親,惟德是輔”,“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有德者才有資格做皇帝,民族、地域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逆賊呂留良等以夷狄比於禽獸,未知上天厭棄內地無有德者,方眷我外夷為內地主。若據逆賊待論,是中國之人皆禽獸之不若矣,又何暇內中國而外夷狄也?自罵乎,罵人乎?”雍正的駁辨顯得頗為理直氣壯。
雍正從維護自身統治出發,用地域觀念偷換民族觀念,掩蓋清朝滿洲貴族對漢族和其他民族實行的壓迫政策,借以消弭漢族反對異族統治的鬥爭。把一個死了幾十年的讀書人拉出來聲討,為大一統清朝統治包括他本人嗣位的合理性服務,強詞奪理,成一代奇書《大義覺迷錄》,亦可謂“千古絕唱。”別的皇帝是絕無如此“膽識”敢為和能為的。
雍正的《大義覺迷錄》編成之後,下令頒行天下,經使“各府州縣,遠鄉僻壤的讀書士子並鄉曲小民共知之”,並命各地學校均須貯放一冊,以便“人人觀覽知悉”,若各種讀書人有一人未見此書,經雍正查出,“定將該省學政及該縣教官,從重治罪”。又特赦曾靜、張熙不予追究。命刑部侍郎杭奕祿帶曾靜至江寧、杭州、蘇州宣講自己的罪過及悔悟之情,講畢之後選至湖南巡撫衙門,將曾、張當堂釋放。雍正在七年十月七日的上諭說:“前拘曾靜到案,逐事開導,伊始豁然醒悟……而深悔從前之誤聽,尚有可原之道。……朕赦曾靜,正欲使天下之人,知朕於改過之不罪,相率而趨於自新之一途。”與此同時,呂留良的詩文作品雍正特別交待不加毀,其它一些諷刺時政的書籍也聽之任之。禮部侍郎錢以塏拍馬屁,建議雍正把所有私著家刻的書籍版片統統劈毀燒掉,敢藏匿,從重處治,卻遭到雍正的痛斥:“此奏識見卑鄙,似此弭謗之舉,朕不為也。”雍正說,國家如有可謗之處,禁書焚書“能消滅天下後世之議論”嗎,如果沒有可謗之處,呂留良之輩捏造妖妄、肆意攻擊又有什麼用?雍正的“自信”真令人歎服!他在錢以塏的奏折上作了百餘字的朱批,表示堅信清朝取天下之正,堅信自己治下“海宇承平,萬民樂業”,堅信可以從理論上,事實上徹底擊敗漢族源遠流長的“華夷之別”的觀念。不能否認,雍正對曾、呂之案的“出奇料理”。的確顯出了他的過人的識見和魄力,但雍正對付讀書人的手段,從呂留良到曾靜,不隻是殘酷,同時還是殘忍。在諸多文字獄中,雍正“貢獻”了許多別具一格的“經驗”如組織大批判、大辯論,如利用“反麵教員”、“自我認識”、“現身說法”,如對有“反骨”的讀書人“辱而不殺”,如在士人中搞“立場表態”、“人人過關”等等。他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終於轉移了一代士風,大大加強了奴性。為清朝的統治掃清了思想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