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她留校繼續讀研究生,他分到鐵路部門工作。他們沒有像別的同學那樣,畢業的同時分手。為了她,他常常在兩個城市之間奔走。每個周末,他坐火車去看他,背著一個大包,裏麵是她愛吃的零食和喜歡的書。每次見麵,他總是不顧疲憊先下廚給她做飯,他心疼她一個人不會照顧自己。
一次飯後,他們一起散步,仍然是一前一後地走著,她突然聽見他在後麵輕聲說:“寶寶,咱們結婚吧!”
結婚,她當然是想過的,但是她沒想到他會在這樣的情境下向她求婚。她期盼的求婚場麵,雖然不至於一定要有玫瑰,也不一定要他單腿跪地,但至少,也得麵對著她吧。突然她就很惱火,原來這麼久,他竟然是這樣一個不懂風情的人啊。
這一次,她沒有轉身。
分手後,她很快有了新的男友,是和她一起讀研究生的同學。新男友灑脫俊朗,對她嗬護有加。最關鍵的是,每次在一起時,他都會緊緊握著她的手,和她並肩前行。但是她和新男友終未能長久,因為他和她一樣固執,每次吵架,他從不會先轉身回頭。這樣,小矛盾也會越聚越大,到最後不得不分手。
一個人的時候,她仍然會常常轉身,在燈火通明的夜晚,在人流如潮的街頭,但是在轉身後,再也看不到那個人了。那一次,她在人群中突然淚流滿麵,她終於明白,原來他走在她身後,就是為了無論什麼時候,隻要她一轉身,就看得到他。
她再顧不得自尊,去他那個城市找他,在他的單身宿舍外,她等一個下午,然後她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向後轉!”她轉身,看見了他一臉的欣喜。
總以為,隻要一直往前走,愛就會在某個路口等你。卻原來,有些愛,會悄悄地隱藏在你的身後,默默地守護你關注你,收集你一路灑下的悲喜憂歡,隨時準備分擔你的痛苦,迎接你的迷途知返。這樣的愛,離你,也不過是一轉身的距離。
誰來成全愛
那時節,她剛剛大學畢業,一肩青絲高高紮起,絲絲縷縷的梔子清香從跳躍的發梢飄散開來。藍底白花的棉布長裙,簡潔輕便的白色球鞋,眼睛是細長的,笑起來便是一彎新月。她第一天到廣告公司上班,一屋子的人都坐著,隻他一個人站起來,溫和幹淨的笑容,就在他的嘴角輕輕漾開。
後來知道,他是個書商,來談廣告的。那天中午他請大家吃飯,她不去。半小時後忙完工作,正要去單位食堂,卻有服務生送來外賣,四樣小炒,清雅精致。對方說,是葛先生送的。
便開始有許多“巧合”,她去喝咖啡,碰巧他也在;她去參加戶外旅遊,到了才發現原來他是野營的組織者;她的車壞在路上,也會意外遇到他,幫她拖回去。漸漸地,他開始在樓下等她,坐在車裏,並不打她的電話,也不說話,隻是默默地抽煙,看著她近了又遠了。她加班,很深的夜騎自行車回家,他便亮著車燈,一路跟著她。她上樓,透過窗紗,看見他的黑色轎車仍停在那棵玉蘭樹下,車燈一閃一閃,煙頭的火星一閃一閃。她藏在窗後,眼裏的淚,也一閃一閃……
她怕和他開始,從第一眼,她便看到他已貼了已婚的標簽。當然是這樣,他那樣優秀成熟的男人,自然早被藝高膽大的女子搶在手裏。所以,她拒絕。
那一夜下雨,他叫她的名字,她冒雨從車邊走過,裝作沒聽見,頭也不抬,急急奔去。心急路滑,她跌倒在地。“啊”的一聲,如震心弦,他如脫韁野馬,人早已從車內一躍而出。扶起她,眼睛裏的疼惜和憐愛,足以將她溶化。雨,瓢潑一樣下著,那道刻意壘起的防線,像一座山巒,訇然倒塌。
一切好像都沒有變,仍然有很多的巧遇,每天在樓下等她,不說話,看著她,遠了又近了。但是一切又都在變,言語裏的心照不宣,眼神裏的彼此心疼。如果不是愛,又是什麼?
他從來沒和她說過他背後的那個女人,她也從來沒有跟他提起離婚的事。她覺得這樣愛著,已經是件奢侈的事情。他們在一起聽歌,他會做很多好吃的菜,可是她每吃一口,都覺得吃去了別人的幸福,因此有些苦。後來她淡淡提起,家裏人給她介紹了男朋友。他沉默很久,說,我們以後不要再見了。
他果然就不再來了。她也開始嚐試著和那個男孩子喝茶跳舞看電影。可是,她喝茶會碰倒杯子,跳舞總是踩到對方的腳,電影隻看半場,便哭得一塌糊塗……她終於和那個男孩子分了手,她沒有辦法心裏裝著一個人,去接受另一個人。她靜靜地,每天晚上在燈下看書,在電腦上寫字。時間會淡漠對他的愛嗎?也許會吧。
一天,兩天,十天……三個月過去,他無聲無息,真的從她的生活裏消失得幹幹淨淨。沒有電話,沒有短信,甚至連偶遇都沒有。她有時候忍不住,跑到街頭的電話亭裏打他的電話,隻是想聽聽他的聲音。但是那個號碼,始終無人接聽。她的心漸漸空了起來,原來,所謂的海誓山盟,不過是歡夢一場。而她,不過是他眼裏一道轉瞬即逝的風景。
兩年後,她結婚,生活平靜,人也變得低婉而內斂。有一天,她去圖書館查資料,漫不經心地翻著一撂舊報紙,目光突然從一張舊報上滑過,她整個人猛地就從椅子上彈了起來。報紙的角落裏,有一則短短的報道,標題是:離婚路上,夫妻車禍身亡。下麵,是她再熟悉不過的名字:葛錕。而日期,正是他們分手後的第十天。
淚,泣然而下,她幾乎窒息,不能呼吸。原來,他真的曾經為了成全那份愛,付出了全部的心力,甚至生命。
錯 失
遇到他的時候,她已經27歲,女人到了這個年齡,一般都不敢再奢望愛情。況且那時,她剛剛和前男友分手,有些慌不擇食。所以朋友介紹認識他時,盡管他大了她7歲,離過婚,還帶著一個6歲的小女孩兒,她也沒怎麼猶豫,就答應了。
他是個中學教師,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不美不醜―典型的中庸之道。人也寬厚沉穩,細致溫和。他們的愛情進展得還順利,他常常來看她,有時給她帶幾本她喜歡看的時尚雜誌,有時是她愛吃的零食,看她長時間坐在電腦前寫稿子,他會不聲不響地給她配好保護眼睛的眼鏡,會給她買柔軟的坐墊和靠墊。他的女兒也是個靦腆溫順的小女孩兒,並不像別的孩子那樣強烈地反抗她這個未來的後媽。他們一起出去時,外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
他對她很體貼,生日的時候,他親自下廚為她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把她最愛吃的菜都夾到她的碗裏,然後看著她吃。他從來不說“我愛你”,但是他說:“我會好好珍惜你,我會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你,像疼愛我的女兒一樣疼愛你。”
她漸漸開始習慣了他的照顧。習慣了天冷的時候他把她冰涼的手握在手心,塞進他的口袋,習慣了他陪她去吃熱騰騰的火鍋,或者在家裏親自下廚給她煲養顏湯,習慣了感冒的時候他陪在身邊,把熱水袋用毛巾包好放在她打吊針的那隻手下。
她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嗬護和照顧,直到有一天他提出結婚,她心裏猛然一驚。
“他是自己想要的人嗎?”她問自己。不,他太平凡了,她幾乎想象得出他們以後的生活,柴米油鹽,一日三餐,那種日日重複的平淡瑣碎的婚姻生活,會把她的激情一點一點地消蝕掉。
直到這一刻她才驚覺:原來她從一開始就沒有把他放進自己的未來。
她提出分手時,他的眼裏滿含著深深的痛惜和不舍。他懇求她好好考慮之後再做決定,她義無反顧。她知道和他在一起時自己是幸福的,可是幸福不等於愛啊。既然自己不愛他,就不能這樣自私地占有他的未來。
分手之後,她又回到了單身的生活。她一個人去逛商場,買回來一大堆無用的東西;深夜裏把音響開到最大音量聽CD,在網上四處遊蕩。她遇到過很多人,來了又去了,卻再沒有一個人能像他那樣愛她。
那夜,她聽那首《後來》,劉若英淒涼的聲音唱著:“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永不再……”
那一瞬,她淚流滿麵。她寫了很多的愛情故事,可最後她發現原來隻有自己不懂得愛情。
誰把曖昧當真味
他們認識兩年了,因為工作的關係,在QQ裏加了好友。她通常都是隱身,偶爾上線,也隻是淡淡地打聲招呼。不記得是什麼時候和他熟悉起來的,是那次在論壇裏她被眾人圍攻,他出麵幫她解圍?還是那夜她做了噩夢,驚悸中意外撥通了他的電話?
他們的工作都在網上,每天,從早上八點一直到午夜,幾乎都在網上掛著。工作忙的時候,隻打聲招呼;不忙,便有一句沒一句地聊,累了去聯眾下棋,她棋藝很差,不斷地輸,不斷地要求悔棋,每次,他都笑嗬嗬地任她去悔。
漸漸習慣了,每天一上線先送給對方一個擁抱,一個接吻的表情,被他們反複使用,樂此不疲。他叫她“寶貝兒”,她稱他“親愛的”。他常常對她說些半真半假的情話,她笑著全盤接收。哪個女子不渴望被寵愛被嗬護呢?隻是這樣的曖昧,彼此都知道當不得真。
她一直是不在意的,直到有一天他告訴她,他要回老家幾天,不能上網,手機可能也不會有信號。他說:“寶貝兒,你自己保重,不許想我啊。”她回了一個流淚和擁抱的符號,表示自己的戀戀不舍。他便笑她:“傻丫頭!”
但是接下來的幾天,她開始莫名其妙地變得煩躁不安。在他們常去的論壇裏,她每隔三分鍾刷新一次網頁;她在QQ上一會兒隱身,一會兒又迫不及待地上線;索性關了電腦看書,卻是剛剛拿起一本,又放下換另一本;電話鈴每響一次,她都嚇得心驚肉跳。有一次電話響了三聲,她接起的時候卻斷了。她握著話筒,癡癡地想,是不是他打來的?響三聲,是不是表示“我愛你”?兀自呆了半晌,又傻傻地笑了。
不過是三天的時間,可是三天裏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被思念拉得無限延長。她想,怎麼會這樣呢?不過是普通朋友啊,可是如此凶猛的思念,又是為了什麼呢?難道自己,真的愛上了他?
他終於回來,對她關愛嗬護如昨,也依然開一些曖昧的玩笑。但是笑過之後,鬧過之後,她會臉紅,會心跳。他說:“寶寶來,讓我抱抱……”她便仿佛真的感覺到了他懷裏的溫暖。
單位裏常有出差的機會,以前輪到她,總被她以各種借口推掉。那一次,恰巧是到他的城市,她幾番爭取,終於如願以償。沒有和他打招呼,便坐上了火車。到了他的城市,本想先給他打電話,想了想,還是先跟客戶聯係。兩天後,簽完訂單,客戶請她吃飯。是一家新開的西餐廳,剛進門,迎麵就遇上一家三口正要出門。男人一手牽著一個大眼睛雪白肌膚洋娃娃似的小女孩兒,另一隻手,牽著一個秀氣漂亮的女人。小女孩邊走邊撒嬌:“爸爸,下次還帶我和媽媽來吃煎牛排哦!”
她微笑著看著這幸福的一幕,然後,笑容終於慢慢凝固。雖然那個被叫做“爸爸”的男人,隻是倉促地回頭看了她一眼,但那張再熟悉不過的臉,以及臉上尷尬的表情,卻深深地擊中了她的心。
當天夜裏,她便登上了返程的火車。車上,收到他發來的短信:“寶貝兒,原諒我的失態,我真的沒想到會在那裏遇到你。你住在哪裏,我去看你……”
她流著淚,回了一行字:“誰會把曖昧當真?”便刪了那個號碼,關了手機。
暗戀青春
那時節,正青澀。因為喜歡寫一些悲情的文字,她被老師選為校報的編輯。
學校廣播站的站長是一個英俊挺拔的男生,灑脫的長發,憂鬱的眼神,像極了當時正紅的歌手齊秦。他的聲音柔和而富有磁性,常常在播完了節目之後,會選一些她登在校報上的文字來播,配的背景音樂舒緩而憂傷,播完之後他總是放一首齊秦的歌:《大約在冬季》、《狼》、《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
每天下午音樂響起來的時候,她總喜歡坐在校園空曠的草地上,陽光暖暖的,如碎金般在身上流淌。她在夕陽中向著他的方向眯起眼睛,長發在風中輕舞,幸福仿佛正撲麵而來。
她不知道自己是因為喜歡他而迷戀上了齊秦,還是因為迷戀齊秦而喜歡上了他。曾經一個月不吃早飯,用省下的錢買了雙卡的錄音機;曾經冒著雨跑遍了整個縣城,買了他全部的磁帶;曾經在日記本上一遍遍地抄那些早已背得爛熟的歌詞;曾經在某個午夜突然醒來時淚流滿麵……
是的,她隻是個羞澀落寞的女生,而他,是學校的公眾人物。學校的各種活動都少不了他,那樣一個風雲人物,他出現的地方,總是應者如潮。同宿舍的女生,一提到他,個個眉飛色舞。她從不和任何人提起他,但是她知道他粗心,愛睡懶覺,喜歡打籃球,喜歡吃紅燒排骨,下雨的時候不喜歡打傘,還有些放蕩不羈。
那段時間她瘋狂地寫了很多文章,學校的廣播裏,他的聲音和她的文章常常完美地組合在一起。而實際上,她卻一直是這樣遠遠地看著他,直到畢業。
再見他已經是多年之後,在同學的聚會上。他依然儒雅俊朗,風度翩翩。而她,卻不再是從前那個羞澀的女生了。她依舊遠遠地望著他,看他在人群中應付自如。那天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氣氛漸漸熱烈起來,就有男同學起哄,讓他交代當年有多少女同學追求過他。當下就有幾位女生紅了臉,他卻淡淡一笑說:“其實我當年也暗戀一個人呢!”
全場嘩然,都沒想到他居然也會暗戀。他說:“那時候我每天下午都會在廣播裏讀一位女孩兒的文章,她的文字細膩優雅,感覺挺好。有一次我去買磁帶,正好她也在,我看她挑了一大堆的齊秦的帶子,我記得很清楚,她選的一個磁帶封麵有幅經典的畫麵:齊秦穿著皮夾克橫坐在鐵軌上,眼睛在長發下狼一樣冷冷地注視著你。從那以後我開始喜歡齊秦,喜歡在節目播完後放齊秦的歌。其實,我是在放給她聽的……”
十幾年的記憶一下子鮮活起來,那是青春,有陽光,有籃球場,有綠草坪,有廣播,有齊秦的歌。他接著說道:“她是個很驕傲的女孩子,從不和我說話。而那時的我,也太驕傲了。”
他的目光亮亮地穿越人群射向她,頓了一下,他說:“我為大家唱首歌吧!”
是齊秦的《大約在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