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家書

與 十 二 侄

自南方多事以來,日夕憂汝,得昨日遞中書,知與新婦,諸孫等各安,官守無事,頓解遠想。吾此哀苦如常。

歐陽氏自江南歸朝,累世蒙朝廷官祿;吾今又被榮顯,致汝等並列官裳,當思報效。偶此多事,如有差使,盡心向前,不得避事。至於臨難死節,亦是汝榮事;但存心盡公,神明亦自祐汝。慎不可思避事也!

昨書中言欲買朱砂來,吾不闕此物。汝於官下宜守廉,何得買官下物?吾在官所,除飲食物外,不曾買一物。汝可安此為戒也!

已寒,好將息。不具。吾書送達通理十二郎。

【譯文】

自從南方動蕩多事以來,我日夜為你擔憂,昨天收到你的來信,得知你和新夫人,及各位孫子都平安,官府也無事,一顆懸著的心立即落了地。母親的去世使我仍處在悲哀之中。

我們歐陽家族自從在江南成為宋朝的子民後,承蒙朝廷的恩典幾代為官;我如今又擔任重要官職,榮耀顯達。到你們這一代也取得官職,應當想著報效朝廷。這次正巧遇上南方多事,上司如有差遣,你應該盡心竭力,挺身而出,不得逃避公事。至於遇到災難,以死殉節,也是你的光榮;隻要你誠心誠意盡公報國,神明也自然會保祐你。千萬不要想逃避公事。

昨天寄來的信中提到,想給我買些朱砂,我不缺少這種東西。你在自己任職的範圍內要廉潔,怎麼能買你管轄範圍內出產的物品呢?我在任職的地方,除去吃喝用的物品外,其他一概不買。你應以此為戒啊!

天氣已經寒冷,希望你們好好保重身體。不再多談。我的信送交通理十二郎。

【譯文】

在這封寫給十二侄歐陽通理的信中,歐陽修勉勵侄子,危難時刻,要不避生死利害、盡公報國;居官要廉潔奉公、盡心盡力。古人的這種美德,至今仍應發揚光大。

歐陽修小傳

歐陽修(1007—1072),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吉州永豐(今屬江西)人。歐陽修自稱廬陵人,因為吉州原屬廬陵郡。

歐陽修幼年喪父,在寡母撫育下讀書。仁宗天聖八年(1030)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佑元年(1034),召試學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校勘。景佑三年,範仲淹因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康定元年(1040),歐陽修被召回京,複任館閣校勘,後知諫院。慶曆三年(1043),範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曆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慶曆五年,範、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也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後,又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詔入京,與宋祁同修《新唐書》。嘉佑二年(1057)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的文風,錄取了蘇軾、蘇轍、曾鞏等人。這對北宋文風的轉變很有影響。嘉佑五年(1060),歐陽修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以後,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請求外任,不準。此後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曾表異議,且未執行。熙寧三年(1070),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這一年,他改號“六一居士”。熙寧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卒諡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