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錦秀四歲時便沒了父親,父親劉山是一名警察,為了救一個放棄跳河的女子而死了對父親隻有一個模糊的印象。但是卻覺得父親是最好的人,隻是不明白為什麼為了不相幹的人,放棄了他的親人。當然劉錦秀再也沒機會問父親了。那女子也十分後悔,不是後悔跳河,而是後悔連累了別人,那女子把自己全部財產賣掉給了楊翠華三萬元的賠償。然後孤身一人前往南方。事情有時就是這麼諷刺,想死的人往往死不了,而那些想要承載著家人希望而不想死去的人卻有意外發生。公安局方麵考慮到楊翠華一個人帶三個孩子不容易,給了當時最高的慰問金有六萬。
而爺爺奶奶年歲一天比一天大,父親的死,對他們的打擊太大就把劉錦秀送回了媽媽楊翠華身邊,爸爸離去後。
劉錦秀特別恐懼回到媽媽身邊,不是怕別的,而是害怕有一天媽媽會給她找一個後爸,那時劉錦秀還小並不真正理解後爸這兩個字意味著什麼,隻是聽周圍的人對她談起這兩個字時,總是眼神中有悲憫,就像後爹是吃掉小紅帽的狼外婆。錦繡的排斥也許因為沒有安全感。
楊翠華接劉錦秀回家的那一天,心中充滿了忐忑不知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麼,這是劉錦秀第一次回自己家,感覺就像去別人家一樣。幼小的劉錦秀很難形容這種感覺,隻是隱隱的覺得,那是種被拋棄的感覺。小的時候被父母掉給了爺爺奶奶,現在又被丟還給了媽媽。當然劉錦秀知道他們都是愛自己的,隻是這種不安全感在那時便種下了。
剛回到縣城,便開始慢慢的適應生活,是母親楊翠華在痛苦中的希望。劉錦秀自小很懂事,隱隱的知道父親,再也不會回來。知道母親很辛苦。別的孩子孩子母親懷裏撒嬌,在父親肩膀玩耍時,她已經學會了做家務,學會了和小賣部的姐姐因為一毛錢而爭論不休,和買菜的叔叔討價還價。日子雖然有些苦,劉錦秀還算樂觀至少表麵上是這樣。
錦繡回歸了家庭,因為父親離世,讓她過早的懂事,和疼愛弟弟們,她覺得弟弟們比自己更可憐,盡自己的可能替母親照顧兩個弟弟,和他們一起玩,教弟弟們,如何爬,如何走。一個五歲的小孩去哄比她更小的小孩,因為錦繡的母親楊翠華需要去工作,去掙錢,而丈夫用生命換來的錢需要給兩個兒子看病,需要供養三個孩子上學。
其實對於楊翠華來說讓錦繡看著兩個弟弟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可是把錦繡忙壞了,一會兒這個哭,一會那個叫,錦繡盡力的哄著,可是有的時候自己也忍不住哭起來,這時的家裏是熱鬧,哭聲此起彼伏,
。親人們和鄰居不乏好心人,都來幫忙,可是這種幫忙隻能是短暫的,而且這負擔實在太重了,楊翠華為了三個孩子的安全,在出去的時候一般緊鎖大門。這種情況下外麵的壞人自然進不來,可錦繡也出不去,好在劉山在公安局的同時經常來錦繡家看看,而且特意穿著警服,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錦繡姐弟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