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月月的新婚並沒有帶來預想的效果。
洞房花燭夜,她隻是機械式的配合我完成任務。
她躺在床上,任憑我把她的衣服一件件剮去,不斷用冷冰冰的嗓音催促我。
“快到!我都乏了!”
懷著對她身體的好奇,我很快結束了。
之後,我再也沒有碰過她。
也不是我厭惡,而是阿滿頂上了她的位置。
我和阿滿幾乎走遍了山林所有的地方。
隻要我們想愛,隨便什麼地方都可以,隻要沒有人,綠色的山林就是我們最美的帷帳。
天作被,地做床。
我們盡情的狂歡。
然而好景不長,阿滿得走了,來了一輛豐田的保姆車,把她給接走了。
開保姆車的是一個禿頭的大胖子,對阿滿異常的熱情。
阿滿走的時候隻穿一件藏青色的呢子大衣,禿頭司機趕緊從車上拿出一件軍大衣,給阿滿給裹上。
看著禿頭殷勤的樣子,我就知道他們的關係不一般。
我心裏很難受,想拉著阿滿質問:那個禿頭司機到底是誰?
可還是忍住了。我沒有資格問她司機是誰,我連個正常的家都給不了她,還有什麼資格去問人家?
保姆車走後,我便失魂落魄的回到迎春縣城。
跟一幫二流子泡在一起,喝酒賭博。
迎春縣流行一種炸金花的遊戲,誰的底牌大,誰就勝利。我愛上了這種遊戲,覺得能在炸金花中帶來釋放的快感。
當天的炸金花玩的很大。
基本數是50元一次,隨著加碼的增加,每一次開牌可以輸贏數萬元。
以前玩這種牌,我說了算。
但這次不一樣,來了個叫金老板的客人。
他笑著跟我說:“傳聞梅老板是炸金花的高手,何不我們玩200元的基本數?”
望著他挑釁的目光,我咬咬牙答應了。
跟他單挑,結果輸了30萬!
這隻是一個陷阱。
全是一幫二流子設下的陷阱,目的想騙我的錢。
但我癡迷其中,還以為是手氣不好。結果輸了30萬。
猛虎商場剛剛起步,我哪裏有30萬的現金?
於是把集貿市場的鋪子抵押給人家。
第二天,金老板就帶著人去收鋪子了。
東窗事發,月月跟我大鬧一場。
罵我不思進取,遊手好閑,把好好的生活攪得一團糟。
我自然是針鋒相對,還朝她吼:“千金散盡還複來,這鋪子是我梅長風掙的,輸就輸了,好像跟你月月沒多大的關係,你不就是衝我著我的錢來的嗎?”
月月徹底被激怒了,朝我下了手,把我的臉撓得滿是傷痕。婚姻到了現在的地步,似乎走不下去了。於是我們協議離婚。
月月獅子大張口,要求我把猛虎商場的經營權給她。
還嘲諷我,就算商場留給我,也保不住!
陳桂枝當然不同意,也數落我沾染不良習氣,再多的家產,在我梅長風手裏,也是吃喝玩樂的資本。
大雷和二雷也加入戰局。訴說這商場自開張以來,都是他們和陳桂枝打理,跟我梅長風沒多大的關係。
一時間,我腹背受敵,在自己的公司似乎是個外人!
留著這樣的公司還有什麼意思?
我痛痛快快的跟月月簽離婚協議,猛虎商場的經營權歸她,不過最大的股東則是陳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