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醫 霾(1 / 3)

明天誰來當醫生

尊重醫生,不僅體現在社會地位上,也要體現在薪酬待遇上。有錢可以蓋最好的醫院,卻未必能請來最好的醫生。如果醫生成了一個“又累又窮又危險”的職業,誰還願意當醫生

2012年,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5名醫護人員被患者砍死砍傷。類似的惡性事件頻頻上演,不僅刺痛了廣大醫務人員的心,而且引發了很多醫學生對未來職業的憂慮。

據報道,我國每年培養60萬醫學生,隻有10萬人穿上“白大褂”。很多醫學畢業生放棄從醫,主要是因為醫生這個職業投入大、風險高、報酬低。一方麵,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難,好醫生一號難求;另一方麵,醫學生大量流失,優秀人才不願從醫。長此以往,必將使醫療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看病難問題更加突出。

一項調查顯示,我國醫務人員最不滿意的是薪酬待遇,超過八成醫務人員認為自己的付出與薪酬不匹配。我國衛生行業人員收入水平僅高於社會平均工資18%。而在發達國家,醫生的薪酬為社會平均工資3—5倍。2007年,在《福布斯》雜誌公布的美國最高薪酬職業榜單中,前9位全部來自醫療行業,包括麻醉師、外科醫生、婦產科醫生等,唯一擠進“十強”的非醫療行業職業是商業公司總裁,排在第十位。另外,在發達國家,人力成本支出占醫院總支出的60%以上,而我國的這一比例不足30%。相比之下,我國醫務人員的薪酬偏低,很多醫生感到勞動價值得不到尊重,付出與回報不成比例,於是把不合法的“灰色收入”視為合理補償。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薪酬是勞動力在市場上的價格信號,反映了勞動力的稀缺程度。按理說,在優質醫療資源嚴重短缺的情況下,醫生的薪酬必然大大高於社會平均水平。但是,我國醫生的薪酬是由政府決定的,而非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的。因為絕大部分醫院屬於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人,醫生的薪酬自然受到諸多政策限製。同時,由於非公立醫院發展滯後,醫療市場發育不健全,醫生的勞動力價格信號還不清晰。因此,我國醫生的薪酬標準缺乏外部市場參照,難以體現其實際勞動價值。

醫生薪酬過低,直接影響到未來醫學人才的供給數量和質量。從人力資本投資的角度看,培養一個本科醫學生需要5年,而培養一個博士醫學生則需要11年,其經濟成本、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都很高。同時,作為一種特殊人力資本投資,醫生的就業選擇範圍窄、風險大。如果人力資本投資得不到等值回報,投資主體就會失去投資的動力。例如,在醫生薪酬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很多高中畢業生在選擇大學專業時,就不願意考慮醫學,因為他們會對不同行業的投資回報率進行對比。如果醫生成了一個“又累又窮又危險”的職業,誰還願意當

醫生?

尊重醫生,不僅體現在社會地位上,也要體現在薪酬待遇上。我國醫務人員長期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他們甘守清貧,用較低的成本維護了較高的國民健康水平。如果繼續靠壓低醫務人員的薪酬來控製醫療成本,必然導致醫療人才越來越短缺,無異於竭澤而漁。可見,醫生的薪酬問題,關係到醫療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隻有讓醫務人員拿到令人羨慕的“陽光薪酬”,才能扭轉醫學人才供給不足和質量下滑的局麵。

人才短缺已經成為製約公立醫院改革的瓶頸。醫改表麵上是缺錢,實質上是缺人。因為醫生是一個晚熟的職業,需要很長的培養周期,無法速成。有錢可以蓋最好的醫院,卻未必能請來最好的醫生。所以,為了避免醫學人才流失,政府應允許公立醫院突破事業單位的薪酬分配限製,提升人力成本在醫院總成本中的比例,擴大可分配薪酬的總量。尤其要提高剛畢業醫學生的薪酬標準,解除其後顧之憂。惟其如此,“白大褂”才能重現魅力。

暴力傷醫折射體製積弊

全世界的醫生都是靠技術吃飯,惟有中國醫生靠賣藥生存,其公信力自然遭到質疑。這與其說是醫生的道德缺陷,不如說是製度的設計缺陷

2013年,我國發生多起暴力傷醫事件。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仁濟醫院一名醫生被患者毆打昏迷;湖南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3名護士被患者砍傷;廣東深圳寶安人民醫院一名護士被產婦丈夫毆打。類似的醫患暴力衝突頻頻發生,引起社會各界的憂慮。

近年來,我國醫患暴力衝突呈“井噴式”爆發。據中國醫院協會的一項最新調查,我國每所醫院平均每年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高達27次。醫務人員軀體受到攻擊、造成明顯傷害的事件逐年增加,絕大多數人曾遭到過謾罵、威脅。

醫患暴力衝突加劇,反映了醫患之間的“代理困境”。從理論上,醫生是患者的利益代理人,患者之所以願意把生命健康托付給醫生,是因為相信醫生會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但是,在現行的醫療體製下,醫患信任十分脆弱。英國學者一項關於中國醫療績效評估的研究顯示,57%的受訪者認為,“即使有醫療保險可報銷且有效的藥物,醫生也會開出不能報銷的藥物”;61%的受訪者認為,“即使診斷明確,醫生也會要求病人做更多複雜的檢查”。這說明,多數患者認為醫生受利益驅動,存在過度治療行為。一旦發生醫療差錯或者意外,甚至很小的一點語言衝突,醫患之間的信任就會解體,進而演變成暴力

事件。

醫患信任解體,有著複雜而深刻的社會原因。但是,畸形的以藥養醫體製,是導致醫患關係惡化的製度根源。因為全世界的醫生都是靠技術吃飯,惟有中國醫生靠賣藥生存,其公信力自然遭到質疑。這與其說是醫生的道德缺陷,不如說是製度的設計缺陷。最近,《柳葉刀》雜誌一篇文章認為,中國頻繁發生患者殺害醫生事件,醫患關係陷入危機,醫生與藥企之間的不健康關係是一個重要推動因素。這導致醫生不是基於患者需求和臨床證據開具處方,而是基於一定的商業利益,從而損害了醫患之間的信任關係,甚至嚴重影響了中國衛生係統的整體發展。

解決醫患信任危機,必須從破除以藥養醫體製入手。目前,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嚴重偏低,而藥品、耗材價格卻普遍虛高。醫生付出的勞動,無法從技術收入中得到補償,隻能從藥品和耗材中獲得。可以說,不合理的醫療價格體係,將醫生逼進了“不仁不義”之地。

其實,醫生的處境與導遊頗為相似。過去,旅行社不“養”導遊,導遊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帶遊客購物並從中“抽成”,導致衝突不斷。2013年10月1日實施的新《旅遊法》禁止強迫購物,要求旅遊合同中必須明確導遊服務費。導遊有了合法的收入,就不會再明目張膽地強迫遊客購物了。這說明,隻有打通正道,才能堵住邪道。旅遊行業如此,醫療行業也不例外。目前,我國政府投入僅占公立醫院總支出的10%左右,很多公立醫院為了維持生存而過度逐利,醫生為了增加收入而過度治療。在這樣的體製下,醫患信任必然解體。

消除醫患暴力衝突,關鍵在於改革醫療體製積弊。政府在加大公立醫院投入的同時,大幅提升醫療技術服務定價,讓醫生告別“藥品依賴”,成為有尊嚴的高收入者,從而為重建醫患信任奠定基礎。

為大醫院醫生減減壓

大多數患者和醫生之間是“陌生人關係”,雙方缺乏最基本的信任感。一件很小的事情,往往就會引發一場暴力衝突。隻有讓醫患雙方從“陌生人關係”變為“熟人關係”,才能最大限度增加醫患信任、減少醫患糾紛

2012年3月,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發生一起血案。17歲的患者李夢男攜帶凶器闖入醫生辦公室,當場刺死1人,刺傷3人。無辜的實習醫生王浩不幸去世。這一年,全國各地相繼發生醫生被刺事件。雖是極端個案,卻讓醫患關係很受傷。

自古以來,“仇富”者有之,“仇官”者有之,但“仇醫”者卻極其罕見。因為醫生是治病救人的職業,所以備受尊重。然而,在轉型期中國,醫生已經成為一個“高危職業”,他們不僅要擔心病人的安危,還要擔心自身的安全,可謂“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這是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

其實,醫生隻是醫療體係中的一個環節。由於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他們往往代體製受過,承受了很多不該承受的委屈和壓力。例如,患者普遍抱怨看病難,而醫生也在感歎看病累。在北京的三甲醫院,有的醫生一天掛80多個號,飯也不能吃,水也不敢喝,體力嚴重透支,接近生理極限。這樣的工作強度,發達國家的醫生是很難想象的。又如,患者普遍反映看病貴、藥價高,而醫生也在抱怨技術勞動價值太低,當人醫不如當獸醫。可見,看病難、看病貴並非醫生之過,而是體製之過。在一個不合理的醫療體製下,醫患雙方各有各的

苦衷,各有各的難處。

我國用占世界醫療總費用3%的投入,維護了占世界20%人口的健康,人均期望壽命居發展中國家前列,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奇跡。但是,我國的醫療成本為什麼這麼低?這並非設備不夠先進、藥品不夠高端,而是因為我國人力成本比較低。和國際同行相比,我國醫務人員的收入確實偏低,遠遠不能體現其勞動價值。因此,我國醫療衛生的“低成本、高效益”,其實是以犧牲部分醫務人員利益為代價的。近年來,我國的醫療需求呈井噴式爆發。2011年,全國醫療機構的門診量接近63億人次,其中公立醫院超過20億人次。尤其是大醫院醫務人員的工作負荷急劇增加,很多人心力交瘁,健康狀況惡化。

近年來,醫患衝突大多發生在大醫院,而非基層醫療機構。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大醫院擁擠不堪,多數醫生疲於應付,態度難免生硬,也沒有時間與患者溝通,患者的就醫感受很差,容易產生不滿情緒。同時,大多數患者和醫生之間是“陌生人關係”,雙方缺乏最基本的信任感。因此,一件很小的事情,往往就會引發一場暴力衝突。

縱觀多數西方國家,在醫療服務的“金字塔”中,大醫院醫生是“塔尖”,而社區全科醫生是“塔基”。由於建立了家庭醫生製和社區首診製,每一位居民都有一位相對固定的全科醫生。居民一旦有病,隨時可以和全科醫生溝通交流。如需到大醫院就診,全科醫生負責預約安排。因此,醫患之間是一種信任度較高的“熟人關係”。而在我國,社區醫生和居民之間尚未形成緊密的契約關係,社區首診製尚未建全,大多數居民仍是“有病亂投醫”。在無序的流動中,醫患關係基本屬於“陌生人關係”,信任度不高,因此發生衝突的概率自然

增加。

可見,隻有讓醫患雙方從“陌生人關係”變為“熟人關係”,才能最大限度增加醫患信任、減少醫患糾紛。而要建立醫患之間的“熟人關係”,就必須培養一大批高素質的社區全科醫生,讓每一位居民都有固定簽約的家庭醫生。同時推行社區首診製度,為大醫院醫生分流減壓,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與患者溝通交流。這樣一來,患者的就醫感受就能得到改善,醫患關係就會融洽得多。

人死醫院賠,不能成慣例

當“農夫和蛇”的故事屢屢上演後,醫生就會趨利避害,采取防禦性醫療措施,最大限度保護自我。“擺平術”並非醫患和諧的潤滑劑,而是一劑麻醉劑,隻能暫時緩解疼痛,不能根除病症

2013年,上海發生一起特殊的醫患糾紛:首例感染H7N9禽流感的患者不幸病逝,其家屬以“醫院采取的救治措施不當”為由,向醫院索賠107萬元,醫院最終給予人道主義補助13萬元。

從患方的角度看,一個活生生的人,因感冒發燒到醫院就診,很快就呼吸衰竭,撒手人寰。麵對人財兩空的結局,家屬自然無法接受。從醫方的角度看,H7N9病毒是人類首次發現的新型病毒,在疫情初期,醫生根本無法預見,隻能按重症肺炎診治,符合診療常規,不存在救治失誤。患方提出巨額索賠,沒有法律依據。

近年來,我國醫患糾紛日益增多,一個重要導火索就是人死在醫院裏。有人認為,患者到醫院花錢看病,醫生必須治好,治不好就要承擔責任,給予

賠償。而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通常會傾向於同情患者,即便醫院沒有任何過錯,也要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救助,這似乎已經成為慣例。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見死不救是道德問題,但能否救活則是科學問題。醫學是一個充滿未知數的世界,具有風險性和不確定性。雖然人類已經能夠遨遊太空,但對於生命的認識還處於童年階段。人類已知並命名的疾病有數萬種,能夠根治的隻有區區幾種,對於大多數疾病隻能緩解症狀。苛求醫生包治百病,是不符合醫學規律的。人體千差萬別,病情千變萬化,在疾病麵前,哪怕再高明的醫生,也沒有百分之百的勝算。患者出現醫療意外,原因非常複雜。有的是因為醫學技術的局限性,有的是因為病情的特殊性,有的是因為醫生的水平不夠高,有的是因為醫生的責任心不到位。總之,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分清責任是非,不能簡單地做“有罪推定”。根據《侵權責任法》,假如醫院存在醫療過錯,並給患者造成了傷害,醫院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不管孰對孰錯,人一死就讓醫院賠,極有可能加劇醫患對立,最終導致兩敗俱傷。

醫學是一門探索性科學,而探索則意味著兩種結果,可能成功,也可能

失敗。當“農夫和蛇”的故事屢屢上演後,醫生就會趨利避害,采取防禦性醫療措施,最大限度保護自我。一種是采取消極的防禦性醫療,即麵對病情複雜的病人,能做的手術也不做,該冒的風險也不冒,盡量采取保守治療方案,而不是最優治療方案。另一種是采取積極的防禦性醫療,即麵對病情簡單的病人,即便能夠做出明確診斷,也要開出一大堆檢查單、化驗單,用最先進的儀器來驗證,以防因漏診而被起訴。因為在醫學上不必要的,在法律上卻是必要的。如此一來,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患者。

在一個法治社會,患者依法維權,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人一死就鬧醫院,有理沒理都索賠,這就不太正常了。從表麵看,讓醫院賠錢是保護弱勢群體,維護社會和諧;但從深層看,這不符合法治精神,屬於典型的“擺平術”,既挫傷了醫生的積極性,也不利於減少醫患衝突。事實上,“擺平術”並非醫患和諧的潤滑劑,而是一劑麻醉劑,隻能暫時緩解疼痛,不能根除病症。

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既要維護患方的利益,也要維護醫方的利益,而不應犧牲公平正義原則。解決醫患衝突,需要法治保障和製度保障並重。對於那些因無力承擔醫療費用的貧困患者,或者因病發生災難性醫療支出的家庭,政府應有合理的製度性安排,通過基本醫療保障、特殊醫療救助、商業補充保險等措施,最大限度地解決患者的實際困難,消除醫患衝突的經濟根源。

“無責任賠償”何時了

醫院有過錯,該賠多少賠多少;醫院沒過錯,一分錢也不能賠。如果采取“和稀泥”式的辦法解決問題,一鬧就賠,不鬧不賠,無過錯的醫生就會覺得委屈,有過錯的醫生也不會吸取教訓

2013年,網上傳出一段視頻:貴陽一名兩歲先天性心髒病患者做完手術,在重症監護室遭護士“扇耳光”,次日死亡。事發後,貴州省衛生廳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護理規範、喪失醫護人員職業道德的事件,責令醫院開除該護士,並先行補償死者家屬20萬元。

從監控錄像來看,這名護士的動作粗暴,幅度過大,確實不符合“喚醒”規範。孩子遭到如此“野蠻護理”,家長感到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對此,醫院已經承認錯誤,並向患者家屬道歉。但是,患兒死亡,究竟是因為護士“扇

耳光”,還是術後並發症?這是需要醫學鑒定的。在沒有鑒定結論的前提下,醫院先行賠償20萬元,顯然缺乏依據。

醫學具有風險性和不確定性。患者術後死亡,原因非常複雜。有的手術做得很成功,但術後出現並發症或者其他意外情況,都可能導致死亡。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並非都是醫方過錯。因此,處理醫患糾紛,首先應該分清是非和責任,既要維護患方的權益,又要維護醫方的權益,絕不能為了“穩定和諧”而“速戰速決”,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一賠了事。如果拿不出令人信服的鑒定結果,即便暫時平息糾紛,也很難讓醫患雙方心服口服,更難從根本上減少醫患糾紛。

近年來,隨著門急診和住院人次的急劇增加,醫患糾紛呈井噴式爆發。然而,很多地方奉行的原則是:“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沒事就是本事。”遇到醫患糾紛,最常見的做法是讓醫院“花錢買平安”。隻要患者一鬧,不管有理沒理,迅速花錢擺平,“小鬧小賠,大鬧大賠”。前不久,上海一名27歲的急性重症胰腺炎患者,送到醫院後死亡。家屬說:“醫院沒錯,還收了我們,但是我們兒子才27歲,死了總要賠一點吧。”這種觀點不僅在患者中流行,在政府和司法部門中也很普遍。“無責任賠償”“安撫性賠償”的泛濫,導致

“醫鬧”越來越多,醫院不堪其擾。

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必須堅持公平正義原則。不問對錯,不分是非,盲目求“和諧”,不僅換不來和諧,反而導致醫患衝突愈演愈烈。《侵權責任法》明確了醫療過錯原則,即醫院有過錯才賠償,無過錯不賠償。如果為了平息

事態,一味犧牲公平正義原則,必然對醫療行為產生負麵影響。目前,由於醫患信任解體,醫生對患者的防備已從心理性防禦走向製度性防禦。醫生為了保護自己,普遍采取“防衛性醫療”。例如,給病人做大量不必要的檢查,以便於法庭舉證;盡量不做高難度手術,以避免醫療失誤。如此一來,患者還能受益嗎?

醫患是同一戰壕的戰友,而不是相互防備的對手。因此,處理醫患糾紛,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醫院有過錯,該賠多少賠多少;醫院沒過錯,一分錢也不能賠。如果采取“和稀泥”式的辦法解決問題,一鬧就賠,不鬧不賠,無過錯的醫生就會覺得委屈,有過錯的醫生也不會吸取教訓。這不僅不利於減少醫療差錯,還會增加醫患之間的“敵意”。

化解醫患矛盾,貴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一碗水端平”,維護醫患雙方的平等權利。如果法治精神遭到踐踏,人們就會選擇暴力,而不選擇法律。因此,“無責任賠償”不是一劑“良藥”,而是一杯“毒酒”。願“無責任賠償”早日成為曆史!

用法治思維化解糾紛

醫學不是神學,不能包治百病。醫生治得了病,但救不了命;醫生可以保證好好治,但無法保證能治好。無論如何,請給醫生一個願意冒險的理由

2014年8月,湖南湘潭縣婦幼保健院發生一起醫療糾紛。一名產婦在分娩中因出現羊水栓塞,不幸死在手術台上。隨後,家屬砸開手術室門強行進入,並圍堵打鬧醫院。此事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轉瞬間就消逝了。對於家屬來說,這是無法接受的事實。因為在大多數人看來,住院分娩是“痛並快樂著”,“一人住院,兩人出院,全家歡喜”,不可能發生意外。然而,孕產婦分娩畢竟是有死亡概率的。例如,羊水栓塞是產科中最危險的並發症之一,其發生率雖然很低,但死亡率很高。這就是醫學的風險性,可以預見,無法避免。

現代臨床醫學之父威廉•奧斯勒指出,醫學是一門不確定性的科學和可能性的藝術。的確,現代醫學技術突飛猛進,增加了起死回生的機會,也助長了人們對醫學功能的過度期許。很多人甚至認為,活著都是正常的,死亡都是非正常的。隻要病人死在醫院,就是醫生放棄責任、背棄諾言,並成為其索賠的理由。事實上,醫學不是神學,不能包治百病。醫生治得了病,但救不了命;醫生可以保證好好治,但無法保證能治好。

從患方來說,應該理解醫學的風險性和局限性,正確對待疾病和死亡。即便發生醫療意外,也應堅持理性的態度,分清責任,依法維權。不能認為隻要人死了,就是醫生草菅人命。如果蠻不講理,打鬧醫院,涉嫌擾亂公共秩序,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擴大事態,得不償失。其實,沒有一位醫生願意手術失敗,很多失敗都有客觀因素。如果患方能多一分寬容,醫生就會多冒一分風險,生命就會多一分希望。所以,無論如何,請給醫生一個願意冒險的理由。否則,醫生就會采取防禦性醫療,回避風險,最終還是患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