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將“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作為實踐“仁”的要目。日常生活中的視、聽、言、動,就是修心養性的用功處,該為不該為、應聽不應聽、應說不應說,甚至對於“擁有”的取舍,都應有所考慮。在此提供四項準則:
第一,所為者,皆為可能者
正當的,對別人有利益的,可以皆大歡喜的,或對人無害的事情,才可以做。《十善業道經》說:“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孔子也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如果你將做的,雖然可以帶來可觀的財富,得到高官厚祿,卻是不義之事,還是不可以做。莫為了眼前的利益,換來一輩子的不安。
第二,所欲者,皆為可善者
凡是人,都會有欲望。希望自己能夠有社會地位,能夠事業成就,能夠學問淵博,就會督促自己努力,以達到世間的成就。希聖希賢,希望成佛,就會精進修行,而成就出世間功德。佛陀也“不舍諸善法欲”,而於“善法中發勤精進,營助修習”。因此,可以有欲望,但必須是善法欲。
第三,所聽者,皆為可聞者
有個哲人向傳消息的人說:“你要告訴我的話,要用‘真實’‘善意’和‘重要’這三個篩子先篩過。如果你要告訴我的事,既不真實也非善意,更不是重要的,就別說了吧!”我們也要有哲人的智慧,選擇真實的、善意的及重要的話來聽,選擇可以增進智慧、經驗、哲思的話來聽,要拒絕邪說及沒有建設性的是非、謠言。
第四,所見者,皆為可觀者
有些人居心不良,利用精密的攝影儀器,偷窺、拍照,侵犯他人的隱私;有些人愛看不正當的書報、雜誌,流連不正當的聲色場所,都是既浪費時間又汙染心靈的。要謹記“非禮勿視”的教誡,不要讓好奇心強過理智,否則,不僅有損道德,也會誤蹈法網。
所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如果思想行為,能如朗月入懷,光明澈見;視、聽、言、動皆能戒懼謹慎,所為、所欲、所聽、所見者,皆無不可告人之處,就可以入君子之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