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回 他那麼好嗎?
玄關處的燈亮了,金明哲遞給身後的李誌敏一雙紅色的拖鞋,右手熟練的打開客廳的頂棚的吊燈,正前方的玻璃窗大氣的垂落到地,雙層窗簾,裏層是輕紗,外層是乳白色的細麻布,右手邊內嵌式的淺綠色書櫃上裝滿書,鬆軟的沙發距離落地窗有2米遠,方形玻璃茶幾上蓋了一層暗紅色桌布,液晶寬屏懸掛在沙發正前麵的牆上,下麵是張白色的長形桌子,放了DVD和音響。客廳和飯廳連在一起,廚房就在進門右轉的飯廳旁邊,是歐式的敞開式設計,廚具灶台冷冷清清的一覽無餘。
“隨便坐。”金明哲把行李推到客廳正中間,招呼李誌敏坐。
李誌敏細細打量著金明哲的家,發現有些人果真是不可貌相,她以為金明哲不過是個靠一張俊臉和有錢的家世在學校泡師妹、混日子的少爺,可是看到慢慢的一書架大部頭後她發現自己對金明哲的了解還真隻是冰山一角。
“你先住側臥,我對你沒興趣,也不會碰你一根汗毛。就當是爺爺花錢買戲看了吧。”
“謝謝。”燈光下看過去,李誌敏的眼紅腫的跟5月剛熟的桃子一樣。
“上午爺爺說你手裏有朱奎給的30w,為什麼不用?”
“這個我不能說。”
“切、、、、好歹我們也是夫妻唉。”
“你也說過夫妻隻是權宜之計,我真的很感激你能這麼幫我,有些事連我自己都沒搞懂,要怎麼跟你講?等錢籌齊了我自然會去你辦離婚手續,反正你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他真的那麼好?值得你為了他寧願和隻見過幾次麵的男人結婚?”從上午在辦公室她和爺爺的爭吵裏金明哲確信李誌敏是在保護朱奎。
“朱奎確實給了我30w,昨天你爺爺突然拿了一摞他和某個女人的照片給我看,威脅說如果我敢用那30萬的話他會立刻把事情捅給記者,搞得朱奎聲名狼藉,我們雖然分手了,但是、、、、、,我不能因為自己連累到他。”
“你傻啊,打個電話問問他不就真相大白了。”
“我打過,一直打不通。”
“你還愛他?”
“嗯。”
“為什麼?都分手五年了。”
“我答應過,會等他7年。”
“如果照片裏的事情是真的呢?”
“說好等7年的,這才剛剛過5年,時間沒還沒到呢,我著什麼急。”李誌敏不急不緩的說著。
“那當初幹嘛分手?”
“因為累、、、。”
“累?”
“他簽的娛樂公司不準偶像藝人和異性存在男女關係;一起讀書的時候我還能幫他簽到,做做課堂筆記,後來就漸漸覺得沒什麼可為他做的了;後來不知從哪天起我老覺得他藏了什麼心事,總會刻意和我保持距離,心也跟著慢慢冷下來;還有就是我爸。”
“你爸爸、、、、不同意你們交往?”金明哲試探性的問她。
“對,從小到大我爸隻教過我3件事不準做,一是不能吹泡泡糖,二是不能用塑料袋套在餐盒裏泡麵吃,三是不能和朱奎交往。”
“這算什麼?完全沒道理啊。”
“反正他都這麼說了,我隻能照做。”
“不會吧,你這麼聽話?”
“也不是,其實心裏明白就算不聽話也沒什麼,可是、、、感覺、、、怎麼都跨不過去,他告訴我不能吃泡泡糖後,每次見了泡泡糖我都想吐,他說不能用塑料袋泡麵,我真的一次都沒用過,甚至塑料盒都不會用,他說不喜歡我和朱奎交往,我竟然就乖乖的去和他分手,分了之後也沒有說多傷心過。”
“你爸都不同意了,你還等他幹嘛?”
“無聊唄。”李誌敏坐在沙發上環視著屋裏的擺設,“戀愛這件事兒不適合我,花四年的時間去了解和愛上一個人,太辛苦了。”
“辛苦?”金明哲遞過來一杯水,放鬆的靠近她旁邊的沙發裏,“辛苦的話應該不是愛。”
“管它呢,反正都結束了。”李誌敏無所謂的擺擺手,“他想走就走,想來就來,我不在乎。”
聽到這兒,金明哲忽然覺得假裝若無其事的李誌敏其實挺可憐:“你酗酒吧?”
“偶爾喝點,怎麼了?”
“哦,隨便問問。”金明哲泡吧時經常遇見這類女人,外表華麗,坐在吧裏優雅的無可挑剔,常常喝到爛醉如泥,然後會被隨後趕來的的藍顏知己背著出門打的,往長輩麵前一站都是不折不扣地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