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四分之三家產,換玉兒教養和出嫁。”林如海下了一個賭注,比較起賈家日落西衰和那些不知禮數,這個女人有勝算一些。畢竟,她所代表宗族絕對不會允許她做出虐待遺孤事情。

作者有話要說:接受阿洛建議,對一些問題進行注解。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看明白,但是我希望至此之後我不會再對一些概念進行評論上解釋回複。

此為注解:

宗婦:

宗子正妻。《禮記·內則》:“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婦。”鄭玄注:“祗,敬也。宗,大宗。”

這是早針對宗婦記載,隨著生產力、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以及文明發展,宗婦定義也有了改變。漢朝時候,對宗婦有了定義。漢代女性社會地位開始固定其社會中基本地位,很多女侯、女爵相繼出現。很多家族,因為子嗣等問題,逐漸由家族年長嫡支正室夫人來管理。主要負責家族內部管理、大型祭祀等活動。畢竟漢朝時期,中國依然保留著濃厚社會性巫祭文化。很多祭祀,是需要女性來主持。後來延續到魏晉,宗婦意義被擴大化。從原本對一個小家族支撐,到整個家族內部協調等方麵。因此,很多看韓劇妹子,還有根本不看史實妹子注意了,宗婦並不是什麼本人特意弄出來,而是自古流傳下來傳統。宗婦大權力時候,都是集中魏晉隋唐時期。很多時候,家族中作為族長妻子女子,所擁有權利不亞於族長本人。尤其是她兒子還年輕,丈夫去世後她權利會被大化。宗婦規矩消失,實際上是從民國開始。應該說從民國開始,我們削弱了宗族力量。很多讀者都是長紅旗下,很少會注意這些事情。哪怕是老家有足夠宗族遺跡,也會因為父母工作、自己生活條件等方麵,而忽略。可是古代,宗族力量有時候是朝廷都不敢幹涉。看看那些貞潔牌坊。實際上,因為女性數量曆朝曆代都是少,因此朝廷本身並不鼓勵女子夫死守貞。但是如果守了,也要從禮教上給予肯定。很多寡婦,哪怕都成了望門寡,也會被宗族要求守寡。不用說那些沉塘了!

頂房:

我知道很多讀者對這個規矩,其實都是看著文章中簡單說詞,都不是很清楚帶著朦朧。因此這裏特意說明一下。

>古代家族對於孩子是否計入族譜,是有規定。不是說你生了兒子,來年開春春朝大祭上就會記入族譜。而是當這個孩子年齡八歲以上或者十歲以上,才會記入族譜。有家族會選擇八歲,有家族則會選擇十歲。選擇這個年齡,多數是因為古代孩子難養活成長。一般認為,過了八至十歲這個階段,日後成長就不會有太大麻煩了。小時候,很容易早夭。因此,不會對早夭孩子記入族譜。同樣,早夭孩子也不會允許入住主墳。

因此,這種情況下,隻有嫡係長房嫡長子,可能會開蒙後記入族譜。這種情況發生後,這個孩子就等於未來可以分作一房了。所謂頂房,就是他雖然排上了序齒,但是卻沒有成年就死了連子嗣都沒有留下。那麼他弟弟,嫡親或者沒有嫡親弟弟,而是排序弟弟有權利頂房。繼承他那一房權利,並且享受兩房權利和利益。這就是所謂肩挑兩房。

但是這裏有一點,我希望諸位能夠注意。很多人認為,所謂頂房就是族譜上,大房是他,二房也是他。這一點是錯誤。頂房,隻能證明你繼續延續並且享用這一房義務和存,但是不等於族譜上大房記錄還是你。如果大房記錄是你,那麼就不是頂房了,而是過繼承嗣了。規矩不同,出現狀況也不同。

因此,如果你頂房了。那麼你長子就必須過繼給你兄長,成為他繼承人。但是如果你一直都一脈單傳話,這個頂房會一直頂下去直到你出現兩個子孫,才會結束。當然,還有一種結束方式,就是我文中寫到頂房納娶。

頂房納娶,實際上是一種十分古老習俗。選擇現存於福建一帶原因是,中國魏晉之後,有多次從關隴地區、河南河北地區進行大型移民。當地很多古老鮮卑世家,都是那個時候移民到今天福建、安徽、雲貴等地。所以,我需要女主以及林家鮮卑身份,所以才選擇了這種古老,並且可考得習俗。

這種習俗,規定了頂房者宗族要求下,同公雞迎娶一個女子結合。這種結合不是婚配那種,隻是單純上床。初是一個月兩到三次。這個過程是有要求。男子進入女子房間內,入床前需要將頭部帶上罩子隻留出眼睛和鼻孔位置。然後幹完事,立馬離開隔壁休息。早晨起床,要依然對女子行叔嫂禮。女子日後懷孕生了孩子,也不會同男子有任何關係。當然,如果男子子嗣沒有誕生前或者根本沒有結合,那麼女子有權利從族中過繼一個不出五服孩子作為嗣子。然後這個孩子會序齒時候,從他開始向上算一直到他曾祖等,過繼他曾祖給被頂房那個早兄長。一般這種關係,會宗族發現即將脫離五服時候,開始提醒和謀劃。

很多頂房都不願意讓自己孩子過繼然後分房。因為所謂頂房,都是小頂長子或者兄長。那麼從祭田出料和家產來說,就是一筆不菲收入。古代財產分配有嚴格規定,嫡係嫡長子,有權利繼承家中一半以上財產。每個宗族規定不同,大可以獲得三分之二。其他子弟才有權利分享後麵。但是頂房,尤其是頂了嫡長子,那麼就意味著之後那些財產都是自家。所以很多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是不會進行分房。後,都會如同林如海一樣,被要求納娶。不過,也有例外。比如文學創作中,不值一提!

女戶承嗣:

古代女戶,指是家中沒有男人,全是女人門戶。有是隻有一個女子,也有可能是母女沒有兄弟。這樣家庭朝廷會給予女戶身份,同時每年年節等方麵會給予體恤。因為大多數女戶,多是因為戰爭關係。女戶滅亡,明朝和清朝期間。因為這兩個朝代,一方麵是前者對於女性限製和要求達到頂峰,另一方麵是因為後者鼓勵女子再嫁。

宗族中,女戶存歧視很普遍。有女子因為家族要求守貞寡,家中隻有一個女兒。或者女孩兒父母去世,但是卻因為其父獨有一房情況下,會允許其女戶存。一般這樣女子,多是要招贅。嫁人就等於失去了這一房延續,不利於子孫。因此,宗族多數都不會同意嫁娶。魏晉時期,女戶存就非常普遍甚至因為很多女性獨立特性,而娶夫納侍。這種習俗沿襲與漢,或者早時候。因此,本文選擇了這一點來作為後續規則使用。

此次補充說明就這些,如果有任何疑問,請百度:中國國家圖書館或者前往當地資料館藏機構,查詢相關內容。本人不再對此進行任何形式補充說明或回答讀者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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