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第127頁)

當我們作為事不關己的旁觀者或研究者“從外部”去思考事物時,我們是怎麼想的,這和當我們作為固守形式的行為者采用“從內部”的觀點,努力實現似乎毫無爭辯餘地的具體意圖時,我們是怎麼想的,二者之間有重大區別。克爾凱郭爾強調主觀性,其部分原因或許在於,麵對那些或者忽視如何看待實際投入的意義、或者用巧辯來把它搪塞過去的人,他希望著力重申和強調這種意義。我們不能認為一切,包括我們自己和我們的行為,都可以從純粹觀察性的或解釋性的方麵來看待。他不想否認人們常常假裝並非如此,人們認為自己服從客觀範疇或種類,因而行為不得不受到限製:人們由此認為自己被賦予一種無法改變的品性,就像處於審美意識的某種表達中。此外,他們也許認同於某一特殊的角色,甚至(至少基於對倫理的某些解釋)想象自己無可奈何,必須遵守社會認可的規則和義務。不過,所有這些觀念都涉及種種的自我欺騙,必須予以揭露和曝光。克爾凱郭爾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向它們,可以說開創了對不真實和虛偽(mauvaise foi)的剖析;在後來的存在主義文學中,對上述兩方麵的描繪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尤其是薩特,他認為“個體的主觀性”是自己思想的出發點,堅稱有必要認清這種主觀性要求些什麼,有必要弄清我們生而為人或為我們的行為所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把它推給某種臆想的客觀決定因素而加以拋棄。薩特這樣說並非空口無憑。

圖13讓-保羅·薩特(1905——1980)

在克爾凱郭爾的作品中,這一主題非常清晰。在《附言》中,它以不同形式貫穿始終。即便是這樣,按他的情況,還有更多的問題有待探討。宣稱我們不能僅僅作為觀察者而活著,宣稱要充分描繪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處境,就必須明白地麵對在行為中占據主要位置的主觀視角所提出的主張,這是一回事;在寫作中,這一視角似乎歸根結底應該得到優先的地位,這是另一回事;主張隻有參照這樣的觀點,我們才能正確理解倫理和宗教的論都有助於明確他與眾不同的觀點,並且,這些爭論都與人們嚐試區分經驗的兩種層次有關。在某一方麵,這種區分的某些含義似乎比迄今為止所分析的要更極端。

最後這一點上的眾說紛紜已令評論者感到迷惑。在克爾凱郭爾述說時,似乎就其特征來說,客觀沉思通過運用一般術語和觀點,不可避免地會妨礙對存在之基本特性的理解,而似乎隻有通過行為的這種內在意識,我們才真正注意到後者。然而,雖然克爾凱郭爾表述自己思想的模式常常顯得誇張或誤導人,要理解讓他這樣做的潛在思慮並不太困難。這種思慮最終與我們自己有關,我們參與到他所關心的“生存進程”中,是負責任的、自我做主的參與者,這有別於自然的其他萬物。此外,他對人類處境的主要看法是,我們在生活中應該時時要求自己關注自己作為個人的終極價值和終極命運;通過比較,所有其他的考慮因素——包括與認知性或理論性研究有關的——都變得不重要,最終將被視為沒有關聯或令人分心的。他對“內在性”的強調反映出這一重點,這一“內在性”與其所說的主觀性不可分離。內在性不能被等同於內省我們自己的精神狀態這一習慣;否則內在性就成了一種超然的沉思,而不是積極的投入,這相當於把它比做一種觀察的態度,克爾凱郭爾把這種態度和客觀性聯係在一起。相反,它表現為自我承諾,以及履行這種承諾的精神:一個人要表現出內在性,得通過他形成的決心、他認同於這種決心的真誠程度,以及這種決心在多大程度上掌控他應對自己所麵臨的處境的方法。如此理解內在性,它便和在《附言》,這又是另一回事。這些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