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大元帥布告檄文;孔博儒宣立軍規(1 / 2)

“奉天征魔大元帥劉,泣血布告於皇天厚土曰:

夫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獨魔人之天下;中原乃人族之中原,非魔族之中原;財帛乃天下人之財帛,非獨魔人之財帛;

古者,人族居中夏,魔、妖居外域;人族為頭首;魔、妖為手足;乃天之定分也。

狡虜魔人,覷我前朝君昏臣暗,水旱頻發,盜賊蜂起,流寇橫行,武備不整,恃力入關,建此偽朝,立此惡法。

奪我人族土地;掠我人族財帛;淫我人族美姬;役我人族豪傑;至今已近百年矣。

若豪傑不甘戮辱,稍有反抗,則動汙以謀反大逆,誅戮九族,乃欲我人族代代為其牛馬奴隸,予取予求,任殺任剮!

嗚呼!魔賊欺我人族之無人甚矣!此等人族慘禍,乃開天辟地以來從所未聞也。

滋彼魔君無道,奸邪高張,即使魔族人中。道義之儒,悉處下僚,鬥宵之輩,鹹居顯職,君昏臣暗,吏酷官貪,水慘山愁,婦號子泣,以致彗星流隕,天怨於上,山崩土裂,地怨於下,鬻官賣爵,仕怨於朝,苛政橫征,民怨於鄉,關稅重征,商怨於途,徭役頻興,工怨於肆。

本帥仰觀俯察,正當伐暴救民,順天應人之日也。爰率文武臣工,共襄義舉!

義旗一舉,響應萬方。大快人族之心,共雪人族之憤,振我神武,重整乾坤。宏啟中興之路,建畫萬全之策。掃除魔氛,廓清寰宇。複我人族江山,立我人族社稷!

布告四方!鹹使知聞!”

念畢!複鼓足中氣,對台下兵士曰:

“各位兄弟,今吾等已舉大事,鄙人才德淺薄,卻受各位擁戴推為征魔大元帥,若兄弟當中,有才德兼備者,或受兄弟們舉薦,或自己毛遂自薦,能擔此任,鄙人則立馬讓賢,勿負弟兄們及天下人族厚望!有無此等人?”

“大元帥過謙!若大元帥不擔此重任,天下何人能擔之?大元帥休辭勞苦,率領我等踏翻這魔族江山,複興我人族社稷!”

“若兄弟們皆認為某能,那某亦不敢推辭,但我等所舉之事,乃是族誅之事,發則隻有一往無前,無有任何退路矣,或推翻魔賊江山,我等另立新朝,列位封侯拜相,子孫永享富貴。或則身首異處,妻子受戮,九族皆滅。此乃九死一生,無比艱難困苦之事,列位可有心理準備!”

“有!我等縱使粉身碎骨,肝腦塗地,亦隨大元帥踏翻魔賊江山,興複人族社稷!”

“好!但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若我等想練成一支百戰百勝之無敵之師,必先立軍法,軍中無論地位尊卑皆聽號令行事,請二弟孔博儒先宣布軍法。”

孔博儒立站出列,大聲念曰: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挑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