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嚐盡租房之苦,妄想找有房男(1 / 3)

第五章 嚐盡租房之苦,妄想找有房男

第五章 嚐盡租房之苦,妄想找有房男

陽光男人的徹底消失再一次打擊我找男朋友的信心,而工作方麵的不如意又無疑是對我雪上加霜,我感覺自己身心疲憊。

我突然想換個工作,換一個上班時間長,工作方式很機械,沒有勾心鬥角,不用每天小心翼翼夾著尾巴做事。我想這樣的生活應該充實又塌實。

找這樣的工作不能用本科文憑,否則會讓老板誤以為我是商業間諜,或讓人事經理以為我要臥薪嚐膽,將來奪他之位呢。

經過幾次工作失敗,我受到深刻教訓,做人事經理不能招比自己有能力的職員,更不能招漂亮的女職員。象我這麼笨的人都被現實教會,何況那些比我“懂事”早的人事經理們。

為了避免這些麻煩,我專門回老家一趟,從抽屜的角落裏搜出高中文憑,還在心裏偽造好自己一直在做營業員的簡曆。

幸好我是做人事的,否則還真想不出這些招數,我看著報紙上的招聘廣告自嘲地想。

真是工夫不負有心人,我很快找到一份倉庫記帳員的工作。

我去原來單位辭職時,總經理看到辭職申請書後當場批準還立即生效了。這本不合常規,也不知是董事長早已授意他,還是他理解我在這公司裏早就度日如年的處境。

我走出這公司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可一想到新工作,心情又晴轉陰天,十二小時的工作時間,機械式的出入庫登記操作會不會很枯燥呢,我心裏非常害怕。

“害怕”,我突然為自己竟然會害怕新環境的想法嚇了一跳。

我媽媽曾經跟我說過,自從她年紀大了後,就想每天窩在熟悉的家鄉,害怕換環境生活,害怕再遇到困難,如有一點困難她就會擔心得晚上睡不著覺。

難道我也老啦?我的年紀應該還不老,可我已有未老先衰的征兆了。哎!生活所逼啊。

看來我得快點找個人嫁了,再這樣折騰下去,到時候有恐婚症該怎麼辦呢?我可不願意單身過一輩子。

我甩甩頭,恢複年輕狀態,故作瀟灑自語道:管他的,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說吧。

我在外麵毫無目的地晃蕩了一天。剛回到家,宋羅平就來敲我房門:“陳丹丹,你回來啦,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說一下。”

“什麼事啊?”我在房內問。今天晃蕩了一天很累,我癱在椅子上懶得起來開門。

“我已經在新南站那邊重新租了房子,準備這個月搬出去。如果你還要住這裏,那我跟房東聯係一下,再介紹你們認識,到時你直接向他租房子。如果不住的話,那你這個月也要搬出去了。”

“知道了,我找到房子就搬走。”我毫不猶豫地說。

我不想再租住這房子了,這是宋羅平和我一起住過的房子。我和宋羅平在這已經住一年多了,兩人雖然沒有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可畢竟也有點微妙的感情。在宋羅平還沒有女朋友之前,我們就象一家人。我們兩人房門從不上鎖,可以隨便用對方的東西,下雨天會幫對方收衣服,有好吃的東西會與對方分享,有時兩人還一起邊吃零食邊看錄象。如今我們就要這樣分開,心裏確有不舍。都說男女不可能做永遠的朋友,現在我和宋羅平就是這樣。

我想宋羅平肯定也有同樣的想法,否則不會到現在才提出來。這次應該還是他女朋友逼得沒辦法。有好幾次我無意中聽到她女朋友以家裏悶熱、離她上班地方太遠等理由勸宋羅平搬家,而宋羅平都說他自己太忙沒空找房子來推脫掉。

搬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首先要找房子,貴的租不起,便宜的又不想住。就這樣高不成低不就的找了好幾天,才找到一處稍合適的房子。

接下來要搬東西了,搬東西是最讓單身女性心碎的事情了。來溫州幾年裏我已搬了好幾次家,我對搬家害怕極了。搬之前要獨自一人整理、打包,搬過去又得開包整理,不管多重的東西,都要自己把它搞定。每當這個時候,我真希望自己是魔術師,能變出一個男朋友來,讓我也能象其他女孩一樣等著自己的他來幫我打理這一切。

我搬家那天,白天很少在家的宋羅平,今天居然在家,他還特意過來問我需不需要他幫忙。在我還沒來得及說話時,大門有鑰匙開門的聲音,宋羅平聽到鑰匙聲為了掩飾自己在我房間就馬上迎了出去問:“你星期天不是都有課的嗎?今天怎麼有空來這裏呢?”

“有一個同事他明天家裏有事情,就跟我換了今天的課。”說著他們一起走進房間,並關上了房門。

我在自己房間邊繼續整理東西,邊口裏嘀咕著:還同事要跟你換課呢,是你自己主動跟別人換課,想過來監督我搬家吧。

宋羅平女朋友又不是傻瓜,她一定早已洞察出我和宋羅平關係很微妙,否則她也不會千方百計分開我們了。

可憐她為了捍衛自己的愛情,真是煞費苦心。說實話,我心裏還真有點同情她,宋羅平對我也曾有出軌的念頭,以後會不會對她專一還真是個未知數。可我又轉念想,不管怎麼樣,她至少跟宋羅平真正戀愛過,比起我來強多了。

在“新窩”住了十幾天後,我才發現自己竟然搬進了賊窟。二房東是小偷,我經常發現自己背包裏的錢無緣無故的少幾百,剛開始我還以為自己記錯數額了。結果有一天,我剛從銀行取了兩百塊錢,回到家洗個澡,然後要從包裏掏錢去吃飯時,發現兩百塊錢已沒了。

這時我才確認以前少的錢確實被二房東所偷,銀行到住的地方隻有兩百米的路程,回到家掏鑰匙開門的時候,包還完好無損,怎麼自己去洗澡後錢就不見了呢。

我一想這十幾天無緣無故丟掉的錢應該加起來有一千多了,這可相當於我一個月的工資啊,我越想越生氣,就當場撥打110報警。

不一會兒,警察來了,他們拿出記事本開始寫詢問筆錄,等筆錄寫完後他們把我叫到外麵勸我說:“你也不用告了,你住在這裏,事情弄大後你呆在這裏也沒意思。”

我一聽有點納悶,110不是查案的嗎?現在他們怎麼開始勸我不要告呢?我生平第一次報警,我更不懂他們辦案程序。我看電視裏的電視劇都是有人向警察報案了,警察就開始查,原來現實不是這樣的啊。可我還是不甘心地說:“沒關係,反正我現在住的房子是租過來的,到時候我搬走就行了。”

“可這查起來要很長時間的。”記筆錄的警察說。

“這很簡單嘛,查一下我的包上有沒有對方的指紋就行了啊。”我天真地說。

這時在旁負責詢問的警察說:“做一下指紋鑒定要好幾千塊錢,你為了一千多錢做指紋鑒定不劃算的。”

這我還真沒想到,我一直以為警察辦案的費用都公家出,不用我私人掏錢,看來是我見識太少,考慮不周了。

這已不是劃算不劃算的問題了,而是我根本沒錢去做這個鑒定,本來打工者過著就是捉襟見肘的日子。這個月租房子、搬家費和被偷的錢加起來一共花三千多了,現在哪還有錢去做鑒定呢,看來也隻好作罷,打掉牙齒往肚裏吞了。

本來報110是為了出一口氣的,現在是氣上添氣,心就象氣球一樣脹得要爆炸。

氣歸氣,我還得解決眼前的問題。我得趕快找房子搬出去,我可不想再住在賊窩裏了,再說我和二房東已失破臉,住在這裏也別扭。

免不了又是一翻找房子、搬東西、整理東西地折騰。

經過這次搬家,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要想在溫州上班,就必須要有房子,否則流浪似的生活會讓自己累死。而溫州這麼高的房價我目前肯定買不起,唯一途徑就是找個在溫有房的男朋友來改變現狀。

現實生活肯定找不到,我再一次又把精力投在網絡上。要想在網上找男朋友,就必須要有足夠上網的時間。就這樣我又辭掉了記帳員的工作,為自己找了個文員的工作。文員工作一般沒什麼壓力,又有誰會和一個小文員過不去呢。

我在心裏告訴自己這次一定要下狠勁給自己找個男朋友。

我和食客一直都有網絡聯係。前一段時間裏,我把心思都花在陽光男人身上,雖然也跟食客經常聊天,但從未作為結婚對象一樣深聊過,聊天內容都限在一般朋友上,我工作和生活上如果有什麼不如意的事都對他說,有時候說到傷心處還會當著視頻哭。食客總能在視頻那邊耐心地聽我哭訴,想盡辦法安慰我,有時還說笑話逗我開心。如果不是在網絡上,我們就象一對多年深交的朋友了。

現在我有意向和食客在現實中發展為男女朋友。食客說他自己是永強人,在永強有一間120平方的商品房。他現在在上海上班,平時隻有在每年過年時才回家一趟,回家那幾天都和他父母一起住,他自己的商品房就出租了。永強離溫州市區不遠,如果食客所說屬實的話,那我跟他在一起,就不用擔心房子問題了,到時候自己身心都會有了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