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這些,王誌的腦海就出現了一名頑皮小子的形象,這麼多年過去了,王念前輩也長大了,鐵定成了一位老頑童。
陳劍主若有所思,嘴唇呢喃了一會,道:“我算了算,王師兄在武當山下已經呆了三十年,現在不知道怎麼樣。”
獨戰武當翹楚三十年,王誌倒佩服王念前輩的毅力了。
不過風不平的實力王誌也見識過,曾在龍虎山一劍把鳳凰魔形態的林歡歡打回原形,想要打敗他,難如登天。
“公子,你的傷口還沒有愈合,不能穿衣裳呢。”一名小丫鬟走了進來,手裏端著一盆水。
她本來是想給王誌清洗傷口,可現在看著王誌已經穿著衣裳又準備行動了,難免皺了皺眉頭,不知如何是好。
陳劍主聽了也看向了王誌。
慘白的嘴唇,消瘦的身子,幾個月的苦練劍術和這次受了重傷,王誌看上去確實消瘦了不少。
陳劍主心想,等到王誌回到了龍虎山,他的師兄弟們看到王誌成了這番鬼模樣,還不得把自己罵死,怪自己待客不周了。
報仇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陳家主便安慰王誌,“王誌啊,你先在綏陽城好好養傷,琢磨劍勢技巧,等到你的傷好了,我帶你去武當山找王念師哥,讓他教你執念劍勢。在所有劍勢中,執念劍勢難度絕對排第一,但也是最強悍的劍勢。”
“執念劍勢。”
王誌砸了咂嘴,光聽名字,就知道很難。
等學會執念劍勢,他就掌握了春秋七劍裏的四種劍勢,再假以時日練習,把境界提上去,何愁打不敗曹樹那個狗賊。
……
陳劍主已經走了,屋子裏如今隻剩下王誌和那名小丫鬟。小丫鬟見王誌看著她,害羞地低下了頭,“公子,有什麼事情麼?”
看到小丫鬟如此拘束,王誌想到了曹樹那狗賊和丫鬟在床上銷魂的場景,當真風流。
“咳咳咳。”
王誌解釋道:“你們這有筆和紙吧,拿過來,我要寫一份書信去龍虎山。”
小丫鬟聽完沒有回複王誌,而是急匆匆地跑了出去,末了便拿來了紙和筆,她說這都是她自己買來的,見王誌要用,便拿來給他。
看著王誌奇怪的握筆姿勢,卻寫得一手好字,小丫鬟調皮地笑了。
這字形實際上叫做簪花小楷,是王誌上輩子練習了幾本字帖才好不容易學會的,一個字,難。
不過如今寫出來遊刃有餘,看起來十分美觀,值了!
“公子,你知道嘛,你是我見過最了不起的人了。”小丫鬟俏臉緋紅,掃了一眼王誌,生怕王誌發現了她的小心思,連忙把腦袋低了下去,解釋說,
“我從來沒有見過城主對誰那麼用心過,即使教無期公子,也沒有像教你這般用心。還有綏陽湖畔的於秋水於前輩,那可是個難纏的對手,每次陳劍主吩咐我們送錢過去,他都板著張臉,恨不得吃了我們,搞得像我們欠他的錢似的,可我看得出來,秋水前輩也很在乎你。”
小丫鬟卻發現王誌依舊坐在桌前專心寫著信,壓根沒有在意自己在說些什麼。
小丫鬟憤憤不平地說:“嗯……公子是不是有心上人了?”
王誌才剛剛把信寫好,用嘴哈氣把墨跡吹幹,壓根沒有聽清小丫鬟說了些什麼,見她漲紅著臉看著自己,便好奇道:“啊……怎麼了?”
小丫鬟俏臉緋紅,連忙搖搖頭,“沒……沒事。”
王誌把信交給了小丫鬟,“你替我找一位養鴿人,讓他幫我把這份信送到龍虎山吧。”
養鴿人,說白了,就是信使。
小丫鬟十分好奇王誌到底寫了些什麼,如此用心,如此專注,便把信紙拿起來看來,看到上麵寫著娟秀的六個小字,整齊一排:
一切安好,勿念。